人大代表提议短缩贪腐刑期 网友炸锅

由于中国网民群起抗议,令正在北京举行的人大小组讨论会上有代表提出的减轻贪腐刑法的建议终以“不值得议论”而告终。

1997年中国制定惩治贪腐案刑法时,对受贿1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贪腐案量刑10年。

共同社报道说,来自广东的一名律师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说,经过经济发展、物价上升,现在10万元只相当于当时的1万元价值,建议按此比例缩短刑期、修改受贿刑法,把10年徒刑短缩到1年。

报道引述来自中国传媒的消息说,改提案的消息传出后引发中国网民哗然,群起谴责“这是为了保护贪腐官僚”、“只有非法官僚才从修改法律受益”。

该名人大代表后来被迫把1年的建议改为5年,但结果当局最终只能以“不值得议论”来收拾这个改贪腐刑法的风波。

日本哗然

这一报道引起共同社面向的日本各地报社等客户广泛关注。

《产经新闻》、《中日新闻》、《岩手日报》等都立即刊登了消息,随后各报推特上议论纷纷、网民也疯传这一新闻。

一名自称“豹猫”的网民说:“如果用通胀率来算,那该增10倍刑期,不是减10倍。”

一名自称“德文帝王猫”的网民说:“通常,建议降低量刑者其罪就该严惩,不过在中国怕不是这样。”

他认为这是因为在中国“人大代表不是民选,而是由党指派”。

一名自称原田的网民说:“讨论量刑问题前,中国有很多更该议的事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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