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影子”银行悖论
如今,中国各监管机构的重头戏就是消除“影子”。这里的“影子”是指银行业中一个比较隐蔽、增幅惊人的领域,有人可能认为其增长已到了令人担忧的地步。10年前,新增信用中由非银行机构或正规银行的表外工具提供的仅占10%,而如今这一比例已升至近50%,凸显出“影子”银行业务增长之迅猛。
乐观者认为,“影子”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件好事,能够促进金融体系走向成熟——利率水平将摆脱政府控制,风险与回报的匹配度也将有所提高。但对悲观者而言,“影子”银行是一个隐患,可能引发一场中国式“次贷危机”。
当然,乐观者太不敏感了。多方面证据显示,通过这种非规渠道筹集到的资金,大部分都投向了不值得投资的项目上。可以说,“影子”银行是中国政府各项政策相互矛盾的畸形产物。一方面,中国政府希望银行业具有健康的财务状况,同时存贷款利率受到严格控制。另一方面,中国政府追求经济高增长,而这需要大量未经严格审核的信贷作为支撑。结果导致金融体系中产生了一个界限模糊、监管不足的部门,该部门如今控制着约20万亿元人民币(合3.2万亿美元)的资产,相当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此比例是2008年的4倍。
“影子”银行能够(并通常)以许多形式存在,包括高利贷、信托等投资活动、以及正规银行的表外放贷活动。最重要的正规银行表外放贷活动就是推出“理财产品”。一些分析师认为,“理财产品”可能非常危险,因此将其“爱称”为“大型庞氏骗局的武器”。巴克莱(Barclays)估计,此类投资的规模自2009年以来已增长8倍,达到7.6万亿元人民币,如今已占到银行总存款额的8%。
3至6个月理财产品一般能够提供4%至5%的年化收益率,高于普通存款3.25%的年利率。鉴于理财产品是“有保障的”,理财产品购买者很少会仔细研究这些产品以何种资产做支撑。理财产品所筹资金通常流向其他银行(由其他银行向外贷出)、房地产公司、中小型企业和地方政府。
理财产品之所以可能带来危险,有如下几个理由:
首先,这种产品本身期限短,而其所投资项目的期限长,两种期限不匹配。对理财产品购买者而言,理财产品似乎是一种准现金;而对银行而言,理财产品所筹资金投向的可能是一个历经多年、流动性不足的项目。其次,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可能缺乏投资价值。路透(Reuters)调查了一项名为“金象38号”(1号到37号命运如何?)的理财产品,该产品承诺的年化收益率非常诱人,高达7.2%。但调查发现,该产品的投资对象原来是江西省一处已荒废的房地产项目,项目周围是一片稻田。第三,银行往往将不同项目下的资产统一管理,以新项目筹得的资金支付已到期项目的本金和利息。这正是庞氏骗局最显著的特征。
自相矛盾的是,最令人担忧的地方可能不是违约,而是投资者认为购买理财产品似乎不存在风险。不久前,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Huaxia Bank)购买的一种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他们仍然获得了全额赔付。“他们会得到救助,因此没有人需要担心,”巴克莱的颜湄之(May Yan)表示,“这么做带来的是道德风险,而非市场的健康发展。”缺乏违约风险以及高回报率的吸引是导致资本错误配置的原因。驻中国经济学家程致宇(Patrick Chovanec)表示,这证明如下看法是错误的:影子银行可以提高风险定价的市场化程度。
幸运的是,监管机构已意识到了这些风险。它们正尝试推出监管规定,迫使金融机构加大对表外贷款的披露,并考虑是否施加限制。这些努力虽然用意不错,但可能不足以彻底解决问题。就像水一样,资金也习惯于找到阻力最小的路径。事实证明,银行和非银行机构都很擅长于绕过监管规定。瑞银(UBS)的汪涛表示,截至2012年6月的一年里,信托公司控制的资产增长47%,而外界认为这段时间里监管机构对其进行清理整顿。银行和影子银行最终变成了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银行已习惯于向信托公司分配小规模贷款业务,甚至将不良贷款转手给信托公司,后者再把不良贷款打包成投资产品,出售给散户投资者。这种做法听上去是否似曾相识?
自相矛盾的是,最大限度降低影子银行风险的一种方法竟是进一步放松对正规银行业的监管。由于政府故意将存贷款利率设在低位(尽管存在一定的调整空间),因此存款者和金融机构都乐于到金融体系更荒芜的边界去探险。存款者希望享受更高的利息,而银行则希望得到更大的存贷息差。如果银行在贷款对象和确定利率水平方面都获得更大的决定权,那么它们从此将让风险与回报相匹配。
如果中国政府希望按这一思路行事,那么它就要放弃对资金流向和资金使用价格的严密控制。这将与一党制国家的治理原则格格不入。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国政府越是想保持其对信贷的控制,就越有可能将贷款推向影子银行业。
译者/何黎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