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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人自焚案,中国以故意杀人罪重判3名藏人

 2013-03-02 21:3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中国甘肃省碌曲县法院2月28日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涉嫌教唆村民才项南木杰自焚的拉毛道吉、尕藏索南木,才松加有期徒刑15年,11年和10年。

碌曲县法院说,2012年11月29日,三名被告在碌阿公路上看到碌曲县双岔乡落措村村民才项南木杰自焚时,非但没有采取救助措施,还向尚有生命体征的自焚者才项南木杰身上浇汽油,扔助燃物,导致自焚者加速死亡,因此他们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庭还剥夺三名被告政治权利1至3年。

甘肃日报说,法庭向被告提供了藏语翻译以及辩护律师。50名各界人士旁听了宣判。目前尚不知被告是否将提出上诉。此外,据信涉嫌这次自焚事件的还有另外6名藏人,但对他们的审理何时开始还不得而知。

中国官方指责在海外的达赖喇嘛集团组织、策划和煽动藏人的自焚事件。不过,达赖喇嘛对此予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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