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四百零四位民众联名按手印营救法轮功信仰者张桂芝、张明凤
又有一千四百八十五人加入联名声援,总计一千八百八十九人
【看中国记者张佑宇报导】现任河北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刑二庭庭长徐天鹏,因近年来以主审法官身份,阻挠当事人律师辩护,以避谈法律等黑箱作业,对至少10名以上法轮功信仰者予以判刑,被多名当事人家属以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等罪名提出控告。据了解,徐天鹏在庭上的枉法言论在丰润地区街头坊间流传,目前已有一千八百八十九名当地民众联名声援被徐黑箱判刑的法轮功信仰者。
法官避谈法律 黑箱判刑
据《明慧网》报导,现任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刑二庭庭长徐天鹏,近年来多次出任审判长,以避谈法律等黑箱作业方式对至少10名以上法轮功信仰者予判刑。庭审中,面对当事人律师的辩护,徐天鹏皆不作法律上的答复,常以“(开庭)没必要通知家属”、“那你就到美国去(讲理)呀”等言论回应。
在大陆知名维权律师江天勇为当事人厉玉书出庭辩护时,江律师提到: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躬行、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徐天鹏未等律师陈述完毕,即打断说:“没必要宣读什么国际法规,你要讨论就去制定法律的地方去讨论。”并称:“那你就到美国去呀。”
在多个庭审中,出现当事人辩护律师谈及相关法律规定时,即遭到徐天鹏强硬制止。徐天鹏称:“不用你说,你上人大去说。”辩护律师也常遭到徐的一系列违法施压,如:不允许会见当事人、限制律师复制案卷、威胁要以蔑视法庭为由追究辩护人的责任等。
报导指,徐天鹏在无任何根据的情况下,以黑箱作业的方式枉法裁判,既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也颠覆了法官的形象。近年被披露遭到徐天鹏判刑的法轮功信仰者有:厉玉书十年徒刑、谷友文七年、杨国光四年半、何素英四年、王希文四年、贾元峰三年、张维仲二年、凌云三年、徐杰七年、张明凤三年、张桂芝四年、邓秀艳四年半。
家属提控 追究法官刑事责任
多位当事人家属指出,徐天鹏破坏了审判人员执法公正的原则,构成渎职行为。目前已有张明凤、张桂芝、杨国光、厉玉书四名当事人家属对徐提出控告,称其触犯了以下法律:
1、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按照《宪法》第三十六条,已构成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2、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捏造虚构罪名,损害法轮功学员名誉、人格或嘲笑和辱骂,按照《宪法》第三十八条,已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
3、对法轮功学员打击报复、发泄私愤、非法庭审、判决,滥用职权、枉法渎职,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造成冤案,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已构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这些当事人家属聘请了北京律师,现已把控告书递交到丰润法院纪检科、丰润人大、丰润检察院、丰润纪委等单位,要求依法追究徐天鹏的刑事责任。
民间议论 近两千人连署声援
据《明慧网》消息,在丰润地区街头坊间甚至官场,受害者家属联名控告徐天鹏的消息流传开来,包括徐天鹏在庭审中枉法的“雷人之语”。
当地民众纷纷以联名按手印方式支持营救去年被徐天鹏判刑的两名法轮功信仰者张明凤和张桂芝,目前联名人数已达一千八百八十九人。六、七十岁的张明凤和张桂芝,去年8月20日分别被徐天鹏宣布判刑3年和4年。
《看中国》记者致电丰润区法院徐天鹏办公室询问情况,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请示“上面单位”、“无法作答”,随即给了记者一个宣传单位电话,但拒绝提供单位具体名称和相关人员身分、姓名。记者拨打该宣传单位电话后,一名女性人员回应表示,法院整体对法官诸如行为是“当然配合”。记者又问:如果是违法行为也配合?对方静默几秒后,随即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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