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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大起底 “合同工”来了(图)

 2013-02-06 17:5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4


新华网报道称龚爱爱是“长期合同工”

【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道】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神秘失踪一段时间的神木“房姐”龚爱爱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异地看押。官方媒体称,龚爱爱为“长期合同工”,非国家公职人员。官方的这种说法遭到网友吐槽,有网友戏称:“临时工已过时,合同工雄起!”

剧情老套 网友吐槽

2月5日,新华网报道称龚爱爱是“长期合同工”,并非国家公职人员,是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聘用来的副行长。其已于2012年6月递交辞呈,并于2013年1月2日正式离职。

官方的这一说法,网民哗然,纷纷吐槽表示,有关部门的剧情太老套了。

网友“无人摸象”表示有关部门总是将全国人民当成弱智,这是多么没有道德底线的做法,让人民诚信,让企业不做假货,政府的诚信是第一位的,腐败的力量真是不容小视啊。

也有网友质疑,全国三八红旗手、陕西省三八红旗手、榆林人大代表、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曾是陕西西安江东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这像是临时工么?

网友“邱安邦捍卫真理”则用一段子,形象的描述中国大陆真相与谎言的荒唐关系:“一、最荒唐的是什么?是明明我们都知道了真相,他们还在那里撒谎;最、最荒唐的是什么?是明明我们都知道了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他们还在那里撒谎;最、最、最荒唐的是什么?是明明我们都知道了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真相,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撒谎,他们还在那里撒谎!”

“临时工”——中共突发事件的挡箭牌

据中顾法律网一篇名为《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别》的文章介绍,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在于,“‘合同工’是没有编制的,是属于‘招聘’的、‘临时’的。”“‘合同工’工作不稳定、待遇较差、不一定能够享受齐全的社会保险。这就是典型的因为身份差异造成的‘同工不同酬’现象。”

近年来,大陆媒体披露多起“临时工”犯案事件:

2008年,深圳警方内部的“临时工”利用电子眼偷窥。
2008年,三亚市“临时工”城管违法贩卖被扣三轮车。
2009年,四川南充地方海事局“临时工”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牌。
2010年,郑州市嵩山路办事处执法中队在清理路边摊贩过程中,几名“临时工”执法人员带刀执法,并打伤一名劝架的小区保安,遭群众围堵。
2010年,76岁的郑州菜农张会全,被“临时工”执法城管掀了菜摊,连连扇脸。
2012年,河北邢台巨鹿县城一对经营服装门店的夫妻在深夜惨遭当地“临时工”城管人员手持砍刀和木凳砍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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