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体制的生命力是什么?

在健康的民主政体中,选举促使政府必须对民众负责,并有助于权力和平移交。

民主选举包含的不仅仅是投票和点票。在健康的民主政体中,选举使政府必须对它所管辖的民众负责。前提是:
--公民可以自由地选举自己的政治代表。
--公民可以在要求给与支持的候选人中作出选择。
--政府官员在一定时期以后必须经过再选举才可继续当政。选举成为对他们政绩的定期评判,并有可能让他们下台。

具有竞争力的选举,让各位有政治抱负的人士感到前景难料,促使他们必须响应民意。

只有定期举行的并且是自由公正的选举,才会产生负责任的政府。但是,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和后共产主义的欧亚地区,不少新生民主政体的选举并没有带来这种结果。有时候,这是因为选举程序不规范、不透明、不完全合乎宪法要求。在有些国家,在位官员通过向固定的和有可能争取到的支持者施惠而左右政治竞争局面,或者制造“假”反对派,骚扰真正的反对派。此外,有些看似民主的政权能够通过控制选民登记、选民投票率和点票等来延长当政。

虚拟的与真正的民主实践之间的差距,会因反对派政党和候选人进行的强有力的竞选活动而缩小。这种竞选能够调动公民和公民社会组织,从而推动选民登记、投票和对选举的监督。这正是1998年在斯洛伐克、2000年在克罗地亚和塞尔维亚、2003年在格鲁吉亚和2004年在乌克兰的重大选举中出现的情况。在上述每个国家,公民们运用包括投票和抗议示威在内的民主手段,迫使当政的专制独裁者或他们的既定接班人承认败选。

政府更替对任何一个政治体制都是挑战。健康的民主政体能够顺利和平地处理这种挑战。廉洁的选举与和平的权力交接向人们表明,今天的输家可能成为明天的赢家,反之也是如此。胜选者及其支持者必须继续对其竞争对手的意见作出反响,将下一轮选举放在视线中。败选者及其支持者能够将精力集中于当前和未来的机会,而不是对过去的怨愤。由于相信竞选规则下次继续有效,他们比较容易接受现行政治秩序,不太会谋求用暴力推翻民主政府。

向新政权的每一次过渡都意味着变化,因此也是对政治稳定的挑战。民主政体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这种挑战,因为定期举行的竞选可以为新生领袖带来真正的机会,而透明的权力移交有助于胜负双方接受现实。不过,民主国家对如何权衡稳定与政治活力和变革的关系,做法不尽相同,有些甚至不允许任何人反复经选举当政。例如,在美国、俄罗斯、亚美尼亚和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30多个国家中,宪法规定了领导人的任职期限。这些限制防止使任何一人掌权时间过久,进而有助于防范独裁,但同时也使公民们没有机会再选举“任期届满”的候选人。

因此,选举在民主体制中有两个关键作用:促使使政府必须对所管辖的民众负责,以及促进政权的和平移交。这两项结果反过来给民主政权带来合法性。一个健康民主政体中的公民视代表制政府为施政的“惟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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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莱丽-邦斯(Valerie Bunce)是康乃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国际研究系政府研究专业教授兼阿伦-宾恩科布主任(Aaron Binenkorb)。她是研究后共产主义时代的欧洲和欧亚民主与专制问题的专家,合编有《后共产主义世界的民主与专制主义》一书(Democracy and Authoritarianism in the Postcommunist World,2009年)。】

(原题:民主生命力中的元素)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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