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救救我
我是吉林省四平市郭洪伟,身份证号:220303196405162010。2013年1月14日,被吉林省公安厅、北京市公安局包围第33天,“救命”旗帜已挂三十三天。吉林省政府2012年11月份说:只要郭洪伟全家再进京上访,就教养郭洪伟三年,如今国家政府停止劳动教养。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队长又说我是恐怖分子,要我摘下“救命”旗帜下楼投降。我一直以来热爱祖国!为保护国家财产、举报腐败官员遭打击报复,冤狱五年!受尽磨难,不改赤子之心!我父母进京告状,我现被围杀!多次向北京市12345热线反映此严重情况,请各界朋友声援!向习近平总书记求救!我是中国人民好儿女,我是守法爱国的公民,我不是恐怖分子。总书记救我!
受害人:郭洪伟电话:13699206624
2013年1月14日
保护国家财产,控告腐败检察官
惨遭报复、陷害,法西斯酷刑!
郭洪伟,男,49岁,身份证号:220303196405162010,汉族,吉林省四平市人,手机号:13699206624。原吉林省抚松江河发电厂驻吉林市退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2003年,因保护国家财产,拒绝吉林市龙潭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许文贵帮其亲权陈国贵申报不法住院票据的要求(当时所在退休职工药费报销都要经过我审核)遭到许文贵为首的检察官多次以接到联名举报信为由的多次传询(现查明联名举报信根本不存在,是他们造的假),做了多份询句笔录(这些证明我清白的重要笔录证据,被他们从卷宗里用三份检察官“关于办理郭洪伟挪用公款一案的相关说明”替换了)。许文贵杨言,陈国贵的事不帮忙,我让你在吉林呆不下了。愤怒之下,我向吉林市人大、吉林市市委、吉林市政法委……递交了投诉信。
吉林市龙潭区检察院因此事,被吉林市检察院系统于2004年通报批评,控申科科长许文贵也于2004年被免去科长职务,调离该科室,由于我不断投诉、问责,2005年吉林市检察院、法院联手设计制造冤假错案,以挪用公款的罪名,判我冤狱五年!事实上我从未动用一分钱。他们通过关系把我投送到吉林省最黑暗的监狱——长春兴业监狱。接着在监狱我被实施一系列惨无人道的法西斯酷刑,最严厉的是“小鬼剃头”和“死人床”。
“小鬼剃头”是长春兴业监狱服装厂管教律加伟专门为我定制实施的,狱警律加伟命令最笨手笨脚的犯人赵洋给我用刀片刮头,每次都在我头上刮出数十个口子,每月四次,犯人赵洋见把我刮出很多血,下不去手了,求管教换人,律加伟笑着说:说是要让你拿郭洪伟的头练出功夫来,以后好给其他犯人刮。2006年10月,我全头溃烂,直到今天还留有三个烂坑。这些经历,我记录在我的日记本里。律加伟管教的姨夫,该监狱教育科科长贾彦清知道了,2006年11月中旬,贾科长到老残队强行“借”走我的日记,说月底前还我。2006年12月2日,我在老残监区门口见到贾科长向其索要日记。贾科长说:郭洪伟,你记录的都是反改造言论,日记没收了。我要求贾科把我的日记送到检察院审查。贾科长就以我威胁他为由,把我押进狱中狱,严管、禁闭。我不服争辩,被看守严管的狱警王岩用电棍电击,我被电击昏死过去。
2006年12月10日,看守严管队队长刘春生,外号虎生子找我给贾彦清道歉,要我承诺不要日记了,被我拒绝了。虎生子咆哮了,说不服,就弄死你。于是在1号禁闭室为我定制“死人床”。即在水泥地面上固定四个点,将我大字型放倒,用四付手铐子固定将四肢拉直,衣服扣都被剪掉,敞着怀,当时严冬小号装修,门窗敞开,气温零下20度,雪花飘在身上都不融化,一天早晚各给一个窝头,一天就给一次冰水,人几次将要冻僵,死不冥目,握拳取暖。2007年2月2日,在我母亲到监狱管理局及城郊检察院的哀求下,才放我下了“死人床”。
2月14日,放我回老残监区,此次狱中狱酷刑七十五天,我体重由170斤降到90多斤,几乎就成枯髅了。此后我瘫痪将近三年不能自理,并患上严重的高血压疾病(有病历为证)。导致我上死人床的日记,到今天我也没要回来,很多重要证据就这样丢失了…………。
保护国家财产,惨遭如此打击、报复、陷害、醋刑………………
受害人:郭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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