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的黑幕,何止只在郑州发生

随着郑州“房妹”事件持续发酵,经适房的分配再次成为了舆论的焦点。记者调查发现,“房妹”事件仅是郑州经适房腐败的一个缩影,数据显示,近年来,供市民公开选购的郑州经适房房源,仅占总房源的1/3,其余都被各级职能部门层层“盘剥”。(北京晨报)

所谓“经适房”,通常是指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不难看出,“经适房”具有先天的缺陷。即其兼具普通商品房的所有权属性和类似廉租房的保障属性,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机制下,极易为人所操控,变成他人谋私、盈利的工具。毕竟,任何人通过任何途径取得这种房屋,最终都可以在商品市场将其变现。

郑州“房妹”所引出的经适房黑幕,无论是土地划拨领域、房屋开发建设环节,又或者是在最终的“销售”方面,几乎所有的环节,都可以被权力操控。几乎所有的监督环节,都可以流于形式。其间的腐败,不言自明。而郑州“房妹”及其家属的种种表现,也不过是“经适房”先天不足的必然结果,更是全国范围内的一种缩影。

事实上,回顾媒体这些年关于经适房丑闻的报道,从武汉的六连号到老河口的14连号,到北京大量经适房违规出租,到郑州的经适房用地上建别墅,再到南阳官办公司骗经适房项目建商品房……不夸张地说,几乎每一处的经适房,恐怕都少不了腐败的身影!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曾说过,“经济适用房既没有效益又没有公平,我反对。”的确,用相对低的价格取得国有土地,再用相对低的价格出售给城镇居民。如此经适房,除了给个别人制造贪污腐化的机会,除了继续演绎社会不公,又有什么正面的意义?

其实,对政府而言,若是真正关心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最该做的应当是建设更多的廉租房。没有产权,并且附加特定的条件、期限。只有这样,才能在真正保障那些特殊群体居住需求的同时,也能斩断一只只腐败的黑手!所谓的“经适房”,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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