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死117人何以成了“显著成绩”

贵州去年矿难死117人,称一举摘掉死亡数第一帽子。贵州省人民政府4日发布消息称,经过不懈努力,贵州省2012年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一举摘掉了戴了12年之久的“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全国第一”的帽子。(1月5日《京华时报》)

“不懈努力”、“一举摘掉”,听贵州相关方面的口气,矿难死亡117人竟然成了“显著成绩”,值得官员们“弹冠相庆”了。该省去年发生煤矿事故58起,死亡117人,同比分别下降60%和58.1%,下降幅度确实不小。然而,下降幅度大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原先基数大、底子沉,现在刚刚有了一点好转,似乎还没到“欢欣鼓舞”的时候。我们更期待的是“零死亡”——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经实现了多年煤矿开采零死亡。与“零死亡”相比,117人因矿难死亡,地方政府难道不应该羞惭吗?

2009年9月4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方君实表示,中国煤炭产量占全世界煤炭总产量的37%左右,但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全世界煤矿死亡总人数的70%左右,百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等国家的30-50倍。之所以出现如此大的差距,除了技术原因和落后的生产管理模式,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发展观、某些政府监管部门的失职失责又何尝不是重要原因。矿难死亡117人竟然成了“显著成绩”,这标准未免太低了点,又怎能从根本上保障煤矿的安全?

还有更令人惊悚的:不少领域、不少地方,都制定有相应的“死亡指标”。例如,河南2010年就定下了全年事故死亡控制目标,不能超过2578人。其中,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7以内,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63以内,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79以内……“死亡指标”的存在,已经成了某些领域的“护身符”和“保护伞”,为惨烈事故的发生营造出一个合法空间,甚至固化为一个冷漠的时代符号。命比天大,对生命的敬畏乃是最基本的人性——如此浅显的常识,何以某些为政者和政策的制订者们时至今日还漠然置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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