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放宽卫星出口管制对华例外(图)

周四,奥巴马总统签署了一项法案,允许民用通讯卫星出口,给美国的卫星制造商带去了一个好消息。环绕地球轨道的通信卫星发挥着传递电话信号、支持船舶与陆地通讯和电视转播的重要作用。

虽然这个行业是由美国创立的,但是1999年的一项法律把卫星列为武器并限制卫星出口,因此制造商无法进入国际市场。当时,国会担心向海外出售卫星可能会使技术机密落入敌人之手。


波音公司制造的四个国际通讯卫星之一,用于视频、网络和语音传输服务。

奥巴马总统签署的国防法案将废除旧法,从而允许美国公司把通信卫星作为民用技术而不是致命武器进行出售。波音(Boeing)、休斯(Hughes)和劳拉空间系统公司(Space Systems/Loral)等公司都将成为受益者。

“对于这个本身就带有国际性的产业来说,这是个巨大的帮助,”位于华盛顿的商业组织卫星产业协会(Satellite Industry Association)的负责人帕特里夏·A·库珀(Patricia A. Cooper)说。“这将会保证我们在空间领域的前沿地位。”

在实践中,通信卫星首次出现在1964年,然后快速成为太空时代的新星。第一颗卫星在离地表2.23万英里(约合3.6万公里)的高空运行,把电视信号从日本传输到美国,让美国的电视观众能够观看到1964年东京奥运会的实况转播。

然而13年前,国会共和党人强行要求通过一项限制通信卫星出口的法律,通信卫星行业陷入了低谷。立法者把这个规定誉为安全防范措施,认为它将会防止中国和其他被视为敌国的国家盗取科技机密。批评者则把它视作阴谋诡计,意在贬低克林顿(Clinton)政府及其与中国结交的政策。

这条法律把通信卫星列为美国需要进行出口控制的武器,与坦克、炸弹、导弹和制造核武器的器材一样,是战争工具。外国公司则趁此机会加大卫星销售规模。

新的法律使奥巴马有权将通讯卫星再次变为民用科技,但同时保留了限制出口的规定,即不能出口给像中国和朝鲜这类国家,以及伊朗那类国家恐怖主义的支持者。

科罗拉多民主党参议员迈克尔·贝内特(Michael Bennet)曾提出过希望改变卫星出口禁令的议案,他所在的州也是航天工业中心。他说,这项措施给卫星产业提供了重要的帮助。

“美国各地的公司都因为那些政策而处于劣势,”他在一份声明中说。“而这些改革将在继续保护我国国家安全的同时,给我们的卫星行业进行全球竞争的机会。”

严格的出口控制,起源于由中国发射卫星而引发的政治斗争。从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以低成本火箭提供廉价发射服务。共和党总统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和乔治· H·W·布殊(George H.W. Bush)都曾允许中国火箭来运载美国的航天器,民主党总统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也是如此。

从1998年初开始,两国间一系列摩擦令这一扩展中的贸易被叫停。与中国发射相关的两家美国卫星制造商,休斯公司(Hughes)和劳拉公司(Loral)被指责在为中国提供了制造商业火箭建议的同时,还提供了导弹方面的建议。

当时控制国会的共和党人声称,卫星出口可能会导致秘密材料和信息的大规模泄露,并称中国可能已经盗取了编码的秘密。

在1999年严格的出口规章生效之后,向国外出售通讯卫星和部件面临众多法律难题,使得美国在这一产业上的市场份额急剧下降,从主导的地位下降到了今天的约50%。

在2008年的总统竞选中,奥巴马称这些规章“过分地约束了美国航天工业的竞争力”,并且誓言要推动变革。

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众议员霍华德·L·伯曼(Howard L. Berman)曾花了10年时间来推动这次改变。他说新法终于确立,将有助于美国重塑在全球卫星市场中的竞争力。

“把商业卫星和部件当成致命武器,而且不管它们是流向朋友还是敌人,这严重地伤害了美国的太空制造业,”他说。

伯曼补充说,这次改变的受益者不仅是制造商。国家安全部门有赖于这些公司通过其技术来满足政府的卫星需求,以及开发用于各种军事任务的航天器。

这些公司“如果不能在国际市场上竞争”,他说,“它们就不能创新,不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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