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花钱为何“突击”而“不违规”?

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财政收支数据显示,2012年1到11月全国财政累计支出10.5万亿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17.9%。而2012年中央财政支出预算指标为12.4万亿元,由此预估:12月份将有约1.9万亿元的预算资金待支。在许多人看来,这意味着,一些政府部门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突击花钱时间。

最滋润的日子莫过于平时无需精打细算,年末还有花不完的钱。唯一觉得发愁的是,如何把“该花”的钱花完?于是便有了政府部门一年一度的年末突击花钱。您看,今年政府部门1到11月的财政支出,在比去年同期增长17.9%的宽绰开销下,年底还有近2万亿元的预算资金待支。这笔在百姓看来像天文数字的巨额资金,要在岁末年终“用足用好”,如果不采取“突击”的花钱手段,恐怕就对不起千方百计“编制”出来的,并想方设法藏着掖着的“三公消费”。

其实,也就是在每年的年末,舆论会对政府部门的年末突击花钱老调重弹一次,这种说说罢了的舆论谴责,从来也没有动摇过政府部门年末突击花钱的决心和意志,甚至都不会影响年末突击花钱的心情。然而,今年有关部门却对此作出了回应,“财政部官方网站上、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的署名文章表示,虽然2012年年底财政支出规模较大,但并不是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年末突击花钱。”

“署名文章”较为详细地分析了“年底突击花钱与违规花钱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笔者看来,财政部官员大谈年末突击花钱并不违规,实际上是在一个本来就不太符合规矩的“规矩”上谈是不是违规。如果“规矩”已经不合规矩,是不是违反规矩又从何谈起?可能财政部官员也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所以用“日本也如此”来旁证。可惜这种选择性的“国际接轨”,选择的是一个在国人眼里正反两方面都不可同日而语的国家,是毫无可比性的。

承认“年末突击花钱”,就是肯定了到年末还有一笔在正常情况下花不完的钱,那么,所谓的“突击花钱”,就是要用一种不正常的花钱手段用尽这笔钱,而这种不正常的花钱手段又属于“并不违规”。在这个“悖论”里,剩下的就“规矩”本身的问题了。是什么花钱的规矩,会迫使花钱者必须在每年年末把“该花”的钱花完?而这笔钱总是会富余到必须采用“突击”的手段才能花完?这是一笔什么样的“冤枉钱”?

原来,我国现行的预算编制是采用“基数加增长”方式的。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缴。因此各单位到年底必须把钱花出去,否则就要上缴国库,而且第二年的预算规模还会减少。这种预算编制方式,如果不辅以严格的监督,纳税人对政府部门的支出没有知情权,结果是不难想象的。比如一个哪怕再有钱的家庭,如果对一个败家子也用这种方式提供花销,可能会倾家荡产。实际上,那些年末突击花钱的政府部门,又何尝不像一个不顾父母死活的“败家子”?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顾问施正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些部门可能会为了花钱而花钱,比如开一些没有必要的高规格会议或委派一些没有必要的出差学习等。”

因此,年末花钱为何“突击”而“不违规”?其实是“规矩”出了问题。首先采用“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根本不适合日显权力自肥的政府部门,其次政务信息没有得到公开,公民对政府部门年底大量的支出没有知情权,“三公消费”失去社会监督。在这种现实下,政府部门年末突击花钱是不是违规,也只能听凭“花钱者”的自说自话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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