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伟遭重案组调查 可能被起诉四大罪名(图)

据最新一期香港周刊报道,“开饭派对”爆发至今接近一个月,12月16日,徐濠萦一方律师发声明,指黄浩已于限期前(48小时)承诺不再重复指控,大家以为事件会暂告一段落,却原来警方正在部署对该案件作出正式行动。

据可靠消息透露,着手参与调查的涉及反黑重案组的四个警队部门,他们展开搜集证据行动,有关艺人曾志伟被怀疑涉及一宗袭击案及妨碍司法公正。

12月13日,黄浩在中区警署逗留了超过两小时,事后有消息指他是为了被曾志伟袭击一案销案。但据了解,黄浩此行是就12月5日遇袭一事,正式录了一份详细口供。

连日来,传媒广泛报道此事件,警方也进行相应调查,由于事件牵连人物甚广,警方也有四个部门插手调查。经过接近两星期,从多方面搜证,据知警方将目标锁定为曾志伟。

其实自从事发当晚,曾志伟到过中区海旁警署,并以酒后不清醒为由,要求择日再录口供后,至目前为止,他仍未再到警署进一步协助调查。

“警方的考虑,是因为事发当晚曾志伟是第一个同黄浩有接触的人,而且警方又找到当晚目击事件经过的证人,手头上证据比较充足,不过毕竟曾志伟是公众人物,警方有任何行动,都会成为焦点,所以他们不会贸然行动!”知情者说。

根据伍家贤律师就之前有关报导所描述而理解,曾志伟涉嫌在万豪酒店内掌掴黄浩事件,一旦立案,随时会被警方控告四项罪名。

“其实只要是伤害他人身体,无论重手还是轻手,都可被控告袭击罪,但警方会视现场证据(现场录像)同证人口供,再决定是否作出起诉,至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阻止对方报警都属于非法禁锢。而其中有人向黄浩作出要求,如果他不照做,‘就打你!’这样就有可能构成刑事恐吓。另外如果真是有人要求黄浩不许将掌握的他人的犯罪证据交给警方,无论直接还是间接阻止,都已经是妨碍司法公正。”伍家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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