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劳教大冤案:养女溺亡,五人劳教
【看中国记者谢德润综合报导】2010年1月重庆永川区北山中学女生谢雨宏失踪,其后遗体在水库发现,公安不立案也不给家属看尸检报告。市局刑警总总长李阳、公安局副局长吴海龙,以权势逼迫,并将死者养父母及其他3人劳教。维权律师浦志强表示,“劳教完全是一个弊政!”
强押家属签名 死亡真相不明
2010年1月15日重庆永川北山中学16岁女高二年级学生谢雨宏失踪,10天后被发现浮尸于学校20里外的水库。重庆公安认定为溺水死亡且仅以口头告知结果,死者养父谢祥禄、养母石宝莹和其干爹张胜和不服公安结论并希望看尸检报告,但遭拒绝。此外,警方强迫他们签名认定谢女为自杀死亡,并要求同意火化。同年四月,公安局将死者的干爹劳教两年,养父母、善意提供死者线索者以及向报社爆料者各劳教一年。
据死者的养母石宝莹对律师浦志强表示,“我凌晨的时候,被拉到车上签名,几个人说女儿是自杀,叫你签。当时想,如果不签也被害死了,也说我自杀,谁给我申冤阿?结果在被逼着在车上签了。”
她悲愤的表示“我的女儿去了,社会上不认识的陌生人也同情我们,张胜和写了一个悬赏通告,就是帮我们想办法,怎么找线索,杨香文提供线索(杨香文告知他们女儿被一个车子给拉走),还有刘功友也是社会上我们不认识的(刘功友给记者打个电话),但是重庆公安局、永川公安局,不但没有同情我,还说人家煽动我们,我们天天盼公安局给我们答复,结果大量警力、人力、财力、物力来追踪我们,把我们关起来,还要我们保证不再追究,我对这个事情很冤屈的,女儿到底怎么死了?我也带她十几年了。”
强加莫须有罪名 公民被抄家
2010年4月13号晚上,市局刑警总队长李阳、公安局副局长吴海龙利用刑拘谢祥禄的儿子为胁迫,要胁并逼迫谢祥禄签署校方赔偿协议、不予重新鉴定等文件。谢祥禄表示,“在公安局全部的人都在场的情况下,他(李阳)说如果不配合公安局签字,儿子马上就要刑拘,马上送进看守所。他要我们配合签署文件,包括赔偿协议、不予申请重新鉴定,所有东西都是胁迫的。问他理由也不告诉我们,李阳说这个不该你知道。结果之后报纸报导了,惹恼他们。14号,叫我们要马上火化,还要保证不上诉、不上告、不上访,签了才把儿子放出来。16号火化后,还说不准许我们举办任何形式的追悼会。”
死者的干爹张胜和更因为此案被怀疑是藏独与台独份子,因而被抄家,之后也被劳教两年,张胜和表示,“他们怀疑我跟藏族与台独有关系,根本就没有搜索令,就抄我的家、抄我的工厂,重庆的员警跑到成都抄家。我在西藏那曲地区设立土著产品进出口公司,是个技术工程师,根本不是藏独,而且是国有企业。儿子在西藏自治区办公厅工作,基本上是写政府工作报告的公务员。她们认为我煽动,指使家属把资料放在互联网上炒作,根本就莫须有,我连电脑都不会,根本就没指使任何人上网。”
法院形同虚设
据悉,张胜和、杨香文、刘功友在4月13日被抓后就没有出来,而谢祥禄与石宝莹在火化女儿遗体后,分别在25号与28号被抓并判处行政拘留。谢祥禄与石宝莹无奈的表示,“破我们女儿的案,都没动用那么多员警,整我们死人的家属,动用的员警警力太大了,也没跟我说罪名。手续也没有亮,晚上不叫我睡觉,叫我签字的材料写一装二,看的跟写的都不一样,都这样搞的,都不让我们睡觉。一切都是他们逼迫我们签的,一手遮天,又说是我们施加压力,又说我们想在互联网上炒作,我们心里想的他们都知道吗? ”
行政拘留判处后,几日后公安局随即撤销行拘,在没有劳教书的情况下,原处分竟改判为劳动教养。谢祥禄与张胜和表示,“我们在劳教监狱起诉了,起诉了很多东西交不出去,起诉了也不让我们出庭,写了陈述词,但是根本交不出去。”
石宝莹上诉要求撤销劳教审与劳教决定,虽然经过庭审程序。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因案情重大复杂,裁定终止诉讼”。维权律师浦志强表示,“行拘之后又改判劳教,基本上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而案情的重大跟复杂不应该是终止诉讼的理由,重大和复杂是可以通过举证责任方式来解决。”
浦志强律师表示,“劳教制度完全是一个弊政!劳教是公安系统和地方政府当局在法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个措施。看起来貌似有法律依据,但它是控制人们思想、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而且没有一个法律依据,所依据的法条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的。”最后他呼吁并希望“大家一起关心王立军、薄熙来时期所制造因言获罪的大量冤案。”
养女溺亡,五人劳教(1)
养女溺亡,五人劳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