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被当局秘而不宣的人造大饥荒历史(图)

 2012-11-24 13:3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发生在1960年前后的大饥荒是中国和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人造饥荒,当时的场景极其悲惨。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本应写入历史教科书,以警示后人,可是由于统治者刻意掩盖和回避,至今大部分国人特别是年轻人对此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有人甚至认为这是造谣,是给伟大领袖抹黑。还有人认为不存在掩盖这段历史的问题,一些报刊和网站上不是发表过不少文章吗?。在八十年代,由于提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一部分报刊上刊登过一些回忆和评说大饥荒的文章,可是九十年代以后这种文章就越来越少了,许多有价值的记述大饥荒的书籍禁止在内地出版。比如新华社资深记者杨继绳所写的史料非常丰富的著作《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旅美学者丁抒的《人祸》、四川作家东夫的《麦苗儿青菜花黄—川西大跃进纪实》、安徽青年记者牛犇近年所写的《大饥荒口述实录》等书,都是禁止在内地出版,而不得不到香港出书。

虽然近年来《炎黄春秋》和《南方周末》等少数比较独立和有勇气的报刊刊登过记述大饥荒的文章,可是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从来没有刊发过这类的文章和报导。如果真能正视历史、正视错误,就应该在官媒上刊发,大张旗鼓地宣传,让全国所有的人都知道大饥荒的真实历史和教训,就象大家都知道南京大屠杀一样。官方在编写党史时实在绕不过去这件事,不得不提了一下,但是笼统含糊,只用了几行字就糊弄过去了。使用“非正常死亡”这样的说法实际上就是模糊真相、淡化罪责。什么叫“非正常死亡”?车祸、自杀还都算“非正常死亡”呢!中共党史第二卷虽然硬着头皮提到了大饥荒死亡人数,但是你看它是怎么说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怎么减少的?为什么不直说?为什么不用“饿死”两个字?名曰写历史,其实根本就不敢正视历史,反映出统治者心虚、理亏。于是就有人在“减少”二字上做文章,说什么“减少不等于饿死,其中还包括病死的和其它意外事故,真正饿死的很少”。你看就连这个大大缩小的数字有些人都不承认。而国内更多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大饥荒是怎么回事。这就是掩盖、回避和模糊这段历史造成的结果。

为了全面准确地弄清楚大饥荒的历史真相,许多有识之士做了大量的工作,第一是搜集整理了当时遗留下来的各级各类历史文件,并加以分析,写成了《墓碑》、《人祸》等书;第二是不少大饥荒的亲历者写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回忆文章,作者主要是当时的干部,他们有文化,对整体情况了解得多一些,比如时任中共河南信阳地委副书记的张树藩、安徽省公安厅干部尹曙生等;第三是采访大饥荒的亲历者和幸存者,比如青年记者牛犇通过采访自己家乡的老农民写出了《大饥荒口述实录》。第三项工作最重要,可是做得还很不够,做这项工作的人太少,采访的面也太小(牛犇只采访了他们家乡的一个生产大队,全国重灾区有数十万个这样的大队)。大饥荒的亲历者和幸存者现在大都是60岁以上的农民(指当时已经懂事、记事的人),他们没有什么文化,大多不善言辞,如果没有人去采访他们,他们就永远不会对外界诉说自己当年的悲惨遭遇。有一个记者采访一个老农民,他的女儿在一旁很有兴趣地听着,这个女儿说,她从来没有听过自己的父亲这么详细这么动情地讲述那一段历史。显然,如果没有人去采访,这个老农民就没有机会详细讲述,连自己的子孙都不知道这一段历史的详情。

这些大饥荒的幸存者,这些老实憨厚的农民,就是50多年前那场大饥荒的最宝贵的活证据。我们的社会应该及时把这些活证据的悲惨经历记录下来,永远保存。因此我建议,我呼吁,全国有历史责任感的学者、记者和其他有识之士尽快作好准备,参加到这场抢救大饥荒历史的行动中来,参加的人越多越好,采访的点越多越好,留下的资料越多越好。一定要有录音、录像和照片,光有文字记录不行,因为光有文字记录还会有人提出质疑。这项有历史意义的工作最好能在最近10年之内进行并完成,因为10年之后这些幸存者已经70多岁80多岁了,有许多人将陆续离世,若不及时采取抢救行动,那一段重要历史的最重要的证据将会消失。所以我们一定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

来源:万维论坛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