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船长杀15渔工 大陆中介未投保(图)
台湾渔船金庆十二号台籍船长龚泰安被押解回台2012年11月(DR 中央社)
台湾一艘远洋渔船的船长,十三年前在模里西斯海域,以手枪枪杀十二名大陆渔工后丢入大海,另外三名大陆渔工因为恐惧也跳海失踪。事后这名船长被模里西斯法院依屠杀罪判刑二十年,服刑十三年后假释并驱逐出境,台湾的刑事警察局前天把他押回台湾,台湾法院将继续对他展开审判。
1999年2月,台湾渔船金庆十二号的台籍船长龚泰安要求大陆渔工延长捕捞三个月;但大陆渔工在船上已经待了三年,加上长期被船长辱骂,都不愿延长合约。
2月16日中午,龚泰安酒后斥责大陆渔工杨勇不服管教,趁酒意持左轮手枪射伤杨勇的肩膀,再朝他头部补一枪。然后持手枪命令四名台籍干部,把当时在甲板上的四名大陆渔工绑在栏杆上,从背后逐一射杀,再把尸体丢入大海。然后进入船舱逐一射杀在睡觉的七名大陆渔工。当时有三名大陆渔工听到枪响,躲在机房逃过一劫;另外三名大陆渔工抱着浮球跳海失踪。
龚泰安被押回台湾后,经台湾刑事警察局讯问,否认涉及这起十五条人命的海上喋血案,说是因为自卫才开枪射伤大陆渔工杨勇,其他人都自行跳海,但台湾籍的大副和船员都供称龚泰安杀人。
基于“一事不二理”原则及尊重国外审判权,这起屠杀案凶手回台判决结果会接近国外的判决,并可折抵已经坐过的牢,被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机会相当低,但如果台湾法院判决超过他已经坐的十三年牢,他就须要补服不足的部分。
这起案件的大陆渔工家属事后并没有领到保险金,因为大陆中介公司虽拿到保费,却没有替渔工投保,也因为这个案件让两岸开始正视大陆渔工问题。
(原标题:海上屠杀大陆渔工十五命 台籍船长押返台湾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