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报告:从未承认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

美国国会报告中证实,美国在中日存在主权纠纷的钓鱼岛(日本称尖阁列岛)问题上,只承认日本的“行政权(administration)”,而非“主权(sovereignty)”。

根据美国国会调查局(CRS)将1996年报告修改后于上月末重新出版的《钓鱼岛纠纷:美国条约的义务》报告,美国政府委托国会批准1972年与日本签署的《返还冲绳协定》时表示:“将钓鱼岛行政权转交给日本并不意味着对该岛屿的主权主张有任何倾向。”也就是说,美国虽然将二战停战后负责管理的钓鱼岛返还给日本政府,但对于中日两国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持“中立态度”。当时的美国国务卿威廉•罗杰斯就国会提出的“《返还冲绳协定》是否会影响钓鱼岛主权”的问题回答说:“对这些岛屿的法律地位(主权)没有任何影响。”

另外,国务院代理法律顾问罗伯特•斯塔尔也表示:“美国不能扩大日本移交给我们(美国)之前曾对钓鱼岛拥有的法律权利,现在将其返还也不能缩小其他主张主权国家的权利。”这表明美国不会对主权纠纷产生任何影响,且将对该问题保持距离。

但报告还指出:“美国虽然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持中立态度,但《美日安保条约》的适用对象确实包括钓鱼岛。”因为《美日安保条约》规定其适用对象为“日本拥有行政权的地区”。

最近美国当局人士在回答有关中日领土纠纷的问题时通常都会说“我们不偏向任何一方”,但同时也会强调“钓鱼岛属于《美日安保条约》的适用对象。”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