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阅文革的历史档案时,我时常为当年的血腥和残忍而心痛、愤怒,为那些敢于发出与时代截然相反之音的勇士而由衷地赞叹。江西省赣州市的李九莲就是这其中的一位。
1946年出生的李九莲文革爆发时,是赣州第三中学学生、学生会学生部长、校团委宣传股长。同当年许多热血冲动的年轻人一样,她在最初也积极响应毛的号召,“破四旧”,批斗“走资派”,并当上了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兵团负责人。1967年6月底至7月初,江西赣州发生了大规模武斗,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莲在收尸时受到了刺激,开始对“文革”提出质疑。
1969年2月,李九莲被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学徒,这时她将并把自己对“文革”的思考写入日记,同时还给身在部队的男友曾昭银的私人信件中诉说了自己对形式主义和个人崇拜的反感、对林彪政治动机和对刘少奇政治结论的怀疑。不久,李九莲被男友告发而被捕,并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审查。林彪出事后,李九莲被以“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而获释,此后被分配到江西兴国钨矿厂当徒工。
1974年“批林批孔”期间,李九莲在赣州公园贴出了自己当年写给男友的那封信并连续张贴“反林彪无罪”、“驳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驳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动”等6份大字报。大字报轰动了赣州,人们纷纷写下批语表示支持:“中国少的是李九莲,多的是奴才!”“人民支持你,李九莲!”“强烈要求为李九莲平反!”4月,赣州地区有3万人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并走上街头,给予声援。4月25日凌晨,数百名群众还分乘四十余辆卡车奔赴兴国县要求县委和公安部门释放李九莲。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很快,赣州地区公安局以“现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李九莲。1975年5月,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当年5月20日到8月1日,李九莲进行了长达73天的绝食,不过由于被强制注射葡萄糖液,她并未死亡。
李九莲被判刑后,有40多人因替其说话也被判刑,有600多人受刑事、行政、党纪处分,全市9个中学,就有两个中学的副校长被开除公职,三个中学的团委书记被撤职,两个中学的工宣队长被退回原单位,等等。
文革结束后,李九莲因当局拒绝为其平反而继续表示抗议。她在《我的政治态度》中,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此外,她还写了一篇题目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际》的文章,而这正是几年后“真理标准讨论”的核心议题与核心观点。
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认定李九莲在服刑期间重新犯有“恶毒攻击华主席”,“丧心病狂进行反革命活动”,“公然为四人帮鸣冤叫屈”等反革命罪行,同意波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李九莲死刑,并在赣州执行。当天,在赣州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为避免她在公众场合呼喊口号,她的下颚、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
李九莲含冤死后无人收尸,后来有恋尸癖的赣南机械厂退休工人何康贤把她的乳房和阴部割下来带回家猥亵,该人后被判刑七年。
而因为李九莲鸣不平以及对华国锋、邓小平有若干不敬之词,小学教师钟海源由最初判刑12年后也被判处死刑,并在死前被活体摘除肾脏。据说,钟海源在听完死刑判决后,毫不犹豫地签了名,然后把笔一甩,扭头就走。法院的人喝住她,问她有什么后事要交代。她平静地说:“跟你们讲话白费劲,我们信仰不同。”昂随即首离去。其后,钟海源被执行死刑前被“活体取肾”。
1980年1月,胡耀邦作出批示重审此案,李九莲等人得以“平反”。2005年,作家胡平将其冤案写成长篇报告文学作品《中国的眸子》。
因为时间的原因,我们已然无法知晓李九莲被处死的真正内幕,但无疑老百姓对于当局的草菅人命是不满和质疑的,而像这样敢于坚持自己的信念而被中共害死的又何止这一两人呢?!这是怎样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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