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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军重庆折腾纪实(二)(图)

 2012-06-30 12:3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三)扭曲的性格导致他心理变态、心智畸形、人格缺陷、官德沦丧。

王立军到重庆后,许多做派与以前的传闻和《铁血警魂》所描写的大相迳庭。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王立军存在严重的性格缺陷,有严重的心理疾病,直接导致他心理变态、人格扭曲、官德沦丧-老军医诊断结果(因此事老军医差点被刑拘)。〝这样的'病人',这种性格偏执、人品不佳之人职位越高,给党和人民造成的损害就会越大。〞一位交巡警在公安部〝好警网〞上发帖说。

有人说王立军胆识过人,其实他胆小如鼠。他不仅在公安局设置了全国公安机关最严格、最严密、最高端的人防、技防设备,而且对携带挎包进入市局大院的民警严加盘查,担心挎包里面有炸弹。警车进入市局大院比进中南海还困难,除开车者有特别要求之外,还必须有特别的通行证。一天傍晚,有消防军官开车去市公安局大院办事,当车驶过王立军身边时(王在大院行走,人、车是不能从其身后超越的),王立军十分惊惶:〝这是谁呀,车开这么快,好吓人啊,把他拿下!〞于是消防军官被关了起来。他一位秘书不小心撞掉了置于窗台的尤物,王立军张口就说:〝你想陷害我是不是?〞说秘书有政治图谋,限制其从此不准上楼(王在楼上办公),尔后将秘书发配他乡。凡王出动,哪怕去市局几百米之外午餐,也必须前呼后拥,必须一级警卫,其贴身保镖多达二十五人。一天傍晚,滨江路一酒楼森严壁垒,一级警卫,不准食客进入。群众疑惑:〝为什么不让我们进去吃饭?〞保镖答:〝我们局长今晚要在这里就餐,对不起,另择位置吧。〞有一对新人一年前在某酒楼预定好了婚庆吉日,请好了佳宾。可是,临到吉日那天,王立军突然驾临,说任何人不允许去酒楼,他要宴宾。怎么办?皇命难违,弄得酒楼老板左右为难,弄得新婚佳人七窍生烟。王立军之霸道行为完全可以与封建帝王媲美了。

就是民警去文化沙龙看书,去食堂就餐,去厕所解手,也被全程监控录像。

怀疑一切,诋毁一切,是王立军的性格特征之一,一年内他可以换去三四位秘书,两年内可以换掉五六位办公室主任。在他身边工作的人时刻高度紧张,小心谨慎,战战兢兢,每晚恶梦。今天在他身边工作,明天就有可能被扫地出门。在他身边经常出现生面孔,大家一看到生面孔就知道又有人栽了,真可谓伴君如伴虎啊。在他身边工作的民警无一人是心甘情愿,都想尽一切办法躲瘟神般躲着他,远离他,通过各种门道纷纷调离〝虎口〞,都把离开他当成一种解放,一种幸福。

由于王三天两头换人(市局机关各部门的领导,没一人没被他换掉,有的部门一年间就换三四次领导,所有单位皆被捉弄得找不到北),弄得人事部门非常头疼,经常是一位领导刚下任命文件几天,板凳都还没坐热又被刷了下去。他们后来干脆懒得下文了,反正〝计划没有变化快〞。机关缺人,主城区调谁谁不去;郊区的先前还愿意去机关,觉得大机关气派、升职机会多,说不定还可以解决夫妻团圆问题。后来也不干了,有的强制调来了,但坚决不调家属,随时准备离开〝狼窝〞。曾经有人说机关是基层的家;局领导就好比父母。一个没了温暖的家还是家吗?一个没了父母之爱的父母还算父母吗?于是,基层民警想方设法尽量不回〝家〞,想方设法尽量远离〝父母〞。大家可以想像,处在一个冰窟般的集体之中的人之心,还有热度吗?没有热度之心当然就很难产生工作积极性了。

王立军身边有二百多人专门为他一人服务,除保镖外,照相、录像(由于穿着蓝色制服而被民警称为〝蓝精灵〝)的就有三十多人,其规格和盛况超过中央领导。他每天除屙尿、睡觉,都必须照相、录像,并制成画册、光碟,辟专室、置专柜、派专人保管守护。大家都知道这事,但不明白其真实目的。一天早晨,王立军见内网上有张自己的像片不中意,他拿起电话命令分管领导三分钟内赶到他办公室。分管领导由于住家离机关较远,就通知手下先去领命,结果双双被追责,一个被送进〝五.七〞干校,一个弃用出局。

王立军藐视一切,目空一切,其霸道行为就是在当年的军阀中也不多见。那次他到垫江公干,武警保镖在他身后稍慢了几步,他破口就骂,现场数百群众、武警官兵、人民警察无不摇头皱眉。尤其是部队的首长,为此窝了一肚子火。事后王立军去部队调兵,部队首长总是藉故推脱,他们不愿自己的弟兄受到无辜伤害。王立军对日夜服侍自己的手下都如此冷血,对在左右一起工作的其他局领导也是一样。他下令全局都要说他的家乡(辽宁锦州)话,否则为正规化建设不达标,与国际不接轨。一次,某副局长不慎讲出了重庆话,王立军当着满朝文武和记者的面骂得那位副局长面红耳赤,下不了台。还有一位副局长曾是他〝打黑〞的得力助手,因其对王立军刑讯逼供、私设监牢、关押记者、打击无辜有异义,王立军就马上将其排挤而走。

进贡,是我国古代被奴役国向统治者放敬礼物的一种形式,没想到这种早被抛进历史垃圾堆的陋习,今天居然再现于重庆市公安局。王规定:凡有特产的区县,都要像古时被奴役国进贡皇上一样,将其特产无偿运送市局机关,以孝敬老王。老王要吃无污染蔬菜、水果;要喝无添加剂饮料;要品青藏高原虫草。于是,一些有特产的区县组成了特产专门班子,实行精种(养)、精选、采购、运输一条龙服务。于是潼南蔬菜、秀山土鸡、忠县饮料、彭水大脚菇、酉阳黄牛肉纷纷上贡,其阵仗与古时进贡有过之而不及。

王脑壳一拍,就是决策。新警校修好后,王对警校的环境布置不满意,指示推了重来,校领导说没有钱。〝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王信口就来了〝圣旨〞:由各单位分担!于是任务很快下达,全局从机关到基础,皆派出专人,奔向全国各地购买奇石、奇花异草,有的单位还受到特别眷顾,除购买奇石之处,还分担了挖鱼塘、掘水渠、栽竹子的任务。

有人不解:王立军的精力怎么如此旺盛?因为他吃的是青海虫草、蒙古烘饷、北京卤蹄和日本性保健品。在他办公室里,经常可以看到啃剩下的猪骨头、整盒东北蛙油和大批欧洲进口衣物、食品。王立军自己生活讲究,也没忘同志们。有人说,要想管住自己的丈夫,最好的办法是管住他的胃。王立军将此活学活用,发明创造了〝世界一流的民警机关食堂〞(市局文件称)。食堂有生鱼片、日本料理、韩国烧烤、法试面点等数十种中式、西式美味佳肴和牛奶、咖啡、果汁等多种饮料。每人一顿要消费两百元左右,只象征性地收取三元费用。由于王立军大搞豪华警务,大手大脚花钱如水,很快就使机关开支难以维系了。每年出现上千万元的亏损由谁付?王立军先命令治安、禁毒、经侦、交通等部门加大罚款力度,并亲自下达了加大向社会罚款力度的指标。结果这些部门对王立军所下达的天文数字吓得双腿发软,同时也引起了所罚部门的强烈不满。聪明的王立军灵机一动,马上把矛盾转嫁到了各分县局,他强迫各分县局,仅伙食费一项,每年就要向市局贡献五百万元。有个百十号人的小分局当年就被搜刮伙食补贴二百二十万元,全市基层单位每年被搜刮伙食补贴七千四百万元。这跟南霸天收租有何区别?事实上,无论谁负担,这都是纳税人的钱,都是纳税人的心血呀。其实,民警们都不愿意去〝喝人民的血〞,但上面估着你去〝喝〞,不〝喝〞就是大逆不道,就〝执行力不强〝,并再次下文〝约法三章。〞没多久,民警们就厌烦了,就偷偷跑出去吃麻辣小面了。于是,王立军指示纪委派督察去大街小巷餐馆〝大搜捕〞,不准在外面餐馆进餐,凡不进机关食堂进餐者一律严惩不怠。结果好了几天又不行了,于是又下文,实行领导责任制,凡有民警违反,领导轻者追责,重者撤职。天天派督察在饭堂监视,听谁吃饭时筷子碰响了碗,看谁喝汤时汤匙用法不统一(汤匙只能由内向外舀汤,说是西欧礼仪,要与国际接轨)等。一个饭堂,被弄得比监牢还监牢。民警进食堂吃一次饭,等于经历一次炼狱。人们不禁要问:这是在吃饭吗?这种饭吃起有味吗?吃饭,本来是人生的一大乐趣,是对紧张工作的一种调节,是对身体能量的补充。据医学专家称:在压抑的环境中吃饭,是对身心的一种折磨,久而久之,胃病、胃溃疡,甚至胃癌就会找上门来。

王立军每天要穿不同的西服上朝,每次要以不同的西服上镜,每回要以不同的西服上网,尽显其风采。他不但十分注重自己的形象,还非常〝关心〞民警的形象,给每位民警专门定做西服、皮鞋,警服亦重新度量尺寸,重新设计制作,只不过不要重庆本地原来的厂家做了,专门请来了家乡人,还把服装厂也从家乡搬来了重庆。四百余元一套的西服,做成了三千多元一套,而质量并未改变。世上有这种傻子吗?甚至制作一把小坐椅也不准重庆人染指,这就令人困惑不解了。

一天晚上,王立军洗澡时觉得水不太热,就大吼大叫起来。一科长路过,就主动上前听旨,结果拍错了马屁,立即被革职。于是就在王立军大脑中产生了修葺洗澡池的想法。他不想洗淋浴了,不想一个人孤孤单单地洗澡了。于是他喊来手下:〝马上给我修个澡堂!〞经工人们挑灯夜战,两个月后,一个富丽堂皇的澡堂落成了。偌大一个澡堂,一人洗澡多没趣,于是由市局正式下文:〝在立军副市长的躬亲指导下,市局民警浴室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周一对市局领导开放,周二对副处级以下领导开放,周三至周六对民警开放……〞而正处级领导不在其中,回家去洗吧。从此,到机关洗澡成了各支部的议事日程之一。

王立军刚到重庆时,没把家眷带来,下班后显得有些孤单,他先就趁夜暗去外面泡澡,后来就去机关大院其他办公室转悠。王立军发现,民警们下班后,都关灯回家了。〝下班了怎么能回家呢?〞他感到很奇怪,〝下班后应该加班呀。留我一人在这黑灯瞎火的大院好无聊,好寂寞,好难过。〞于是他立即指示有关部门通知:从今以后,民警下班后一律不准回家,必须加班。还细化规定:处长每天要加班多少小时,科长每天要加班多少小时,民警每天加班多少小时。在市局网页一个王立军的讲话材料中他这样描述道:我欣喜地看到,我们的民警每天加班达三四个小时了。我可以乐观地预料,不久之后,他们每天加班将达到七八小时以上。于是,基层单位也纷纷效仿,有的分局规定,民警晚上十二点下班;科所队长凌晨三时下班。有的单位还把这种极不正常、严重违反《劳动法》、《公务员法》的作法当成经验推广。在经验材料中说:〝我们加班加点已成为一种常态,一种全新的工作模式,一种民警的自觉行动。〞试问:每天共有多少小时?民警除了工作,还休不休息?民警除了工作,还需不需要履行孝尽父亲、关爱妻儿的义务?常言道,将帅无能,忙坏三军。这些忙乱都是人为造成的,都是没有任何必要、没有任何意义、与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孟部长提出的〝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理念背道而驰的盲目蛮干。这几年,加班加点几乎成了民警们生活的全部。按照国家规定,公务员加班后不补假就补薪。王立军来之后,莫说补假,连正常的星期天、重大节日也被剥夺了(大多数民警三年来没回家过一次春节,没正儿八经地休息个星期天,值班补休也被一律取消),甚至清明节也绝情得不给民警时间去祭拜先人,民警似乎已经不是有血有肉的人了,而成了被人随便宰割的羔羊;成了一部不加油、不充电、不打气的永动机。其结果使百分之七十八的人忙起了疾病,百分之十一的人忙完了夫妻感情,百分之八十的中老年民警产生了退休想法,百分之九十八的年轻民警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怀疑。

办公室民警程明就是几十位被累死的民警之一。程明累死后,老王大发慈悲,指示政治部组织专门班子大肆宣扬,号召全警向程明学习,下文强行民警为他捐款。之后,又有民警接二连三累死于岗位。程明一人给了上百万,前面有了先例,后面的咋办?公安局又不造钞票,只有蔫气了。王立军慈悲之心也没有了,他指示:不准外传,不准宣传,不准议论,子女也不管工作了,老婆也不换工作了,至于钱吗?各单位想办法。王立军带错的头,却让下面去揩屁股。近年来,王立军不断制造类似新矛盾,弄得基层领导束手无策,既在上面挨批,又遭民警埋怨,真可谓耗子钻风箱-两头受气。

王氏工作法看来新鲜,其实一点不中用,就说那〝首页签字法〞吧。就是上级下发文件,不附正文,只有首页,并规定人人在首页上签字后由有关部门统一回收保管。民警勿需知道内容,也知不到内容,签字画押即可。所以事后问起民警文件内容皆一问三不知。但是,在贯彻执行中出了什么问题民警却要承担责任。还有什么〝责任倒查法〞,按民间的说法叫〝翻旧帐〞。事情无论过去多久,你都有责任,就是法律处罚也有期限呀。还有他的〝手写心得法〞,就是全警〝写心得、写论文〞。凡王立军有讲话,必下文全警学习、讨论,并且每人必须写出心得或论文。其他部门也跟风,凡事都下文写心得、论文,并且必须本人亲自用手书写,不得用电脑打字和复印,不得他人代笔。作为基层领导,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早晨起身,忙到熄灯,一个萝卜几个坑,哪还有閒情逸致坐在办公室里舞文弄墨,研书习字呢?但谁敢怠慢?你长有几个脑袋?为了应付此事,有的单位专门组织了〝心得、论文〞写作班子。初稿形成后,领导再抄写一遍,或由民警摹仿领导笔迹誊抄。为此,有人因写心得、论文得到王立军的赏识而加官晋级,有人因此而成了作家、书法家,有人还写出了数十万字的论文专集。有人就成了这方面的高手,一些领导看到写心得、论文的文件后,第一时间就向他打电话,他可以在十分钟完成其任务。这明摆着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但大家只有捂住鼻子骗眼睛,上面有门槛,你下面必须有对子呀;上面有政令,你下面必须畅通呀。按领导们这几年的口头禅:凡是上头的,都是正确的;凡是王立军的,都是正确的。上面放个屁,下面必须演出戏,而且还要假戏真演,还要弄假成真。就是错误的也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这是有执行力的表现,是党性强的表现,是政令畅通的表现。殊不知把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抛到了九霄云外。〝抛弃者〞又都是共产党的干部们啊。

有人说王立军不尽人情,这话有点过,其实他瞒有人情味的,只不过……

民警程明累死岗位后,在王立军的亲自关照下,不但获得了上百万元的资助,把程妻从远郊区县调进了主城区,而且王立军还承诺给程明八岁的女儿保证工作,还写进了什么纲领性决定。只可惜,程女十几年之后,不知王立军是否还在重庆市公安局掌权。他不在了,谁去执行他的遗志呢?其实这是一场演给百姓看的十足的闹剧!一个才几岁的小孩,怎么可能就定下终生呢?他王立军来到重庆公安局,就把以前的一切否定了,他凭什么要保证后来者继承他的衣钵呢?

一位递交了提前退休报告的马姓民警抓住王的虚荣心,写信赞扬王立军是新时代的弄潮儿,是史上比孝庄王还牛的改革家。王立军大悦,大笔一挥:晋级!于是老马由副处升为正处。一位五十余岁的女民警给王写信,对他的仪表十分欣赏仰慕,王大笔一挥:提升!于是她由民警升为处级领导。有人向老王反映,他有一位战友在某分局当民警。王立军大悦,大笔一挥:重用!于是其战友被提拔,战友之女被破格从警。于是,众民警纷纷给王立军写信,把一切溢美之词都倾注在了信中,结果,民警望眼欲穿,希冀石沉大海。

王立军在一次大会上慷慨陈词:〝在所有的公务员中,公安最辛苦,每个月发五万元工资也不过份。〞民警喜出望外:看看,王大爷对公安民警多器重、多关心、多体贴。只可惜公务员的工资标准由国务院确定,他公安局长暂时还没有确定工资标准的大权。公安部多次下文要从优待警,政治部以前也为从优待警作出过相关规定。王立军来之后马上将其否定,对从优待警只字不提了,现在又说什么〝五万元也不过分〞,纯属信口雌黄、愚弄民警。

为显示王立军的善心和对〝打黑〞的充分肯定,凡近三年来(也就是王立军任局领导期间)的立功受奖者,一律加官晋级。经统计,短短三年间,就有二千余人立功受奖。其中一千多人提前晋升。某君笑侃:〝我一天也没去打黑,只是报了我的名字,也捡了一功,还提前晋级,这种事干得。但不知下次运气何时能来?千恩万谢王大爷!千恩万谢活菩萨!〞王立军规定,他到重庆工作之前的立功受奖一律作废,不与晋级,加官晋级仅限于〝打黑英雄〞。这种带着严重歧视的病态规定难道不黑吗?这不明明是对以前公安局党委工作的全盘否定吗?

这几年,在网上流传着这样的说法:〝把女人当男人整,把男人当畜生整〞、〝起得比鸡还早,干得比牛还多〞、〝白加黑、五加二〞等等。其实这些就是重庆警察的真实写照,也是王立军〝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的最典型的工作作风之一。就说开会吧,他早不开,晚不开,专门在下班之后、深更半夜、凌晨通知开会,这已成为王立军之工作常态。他开了会可以回去蒙头睡大觉,而其他领导还要赶回去传达贯彻。于是,经常见一些分县局领导讲话颠三倒四,头脑模糊,坐在主席台上萎靡不振,在传达会议精神时就打起了呼噜。

对王氏工作法很快流行开去,许多单位积极仿效。有次早上八点半通知九点钟开会。市局周边的可以赶到,而郊县的五六个小时才能赶到,主办方根本不管。会完后,不管你吃喝,也不管你如何完成任务,反正次日上午必须交材料。当时正值国庆长期,地方政府根本找不着人,害得大家一天一夜没吃没喝没阖眼,最终也没完成任务。人们不禁要问:这是正常人干的吗?

(四)就这点文明与进步,却被蹂躏甚至摧毁了,取而代之的是人治、暴政。

人类社会为了走入法制轨道,经过了数千年的努力,而中国社会的法制求索之路更长,为换取今天的法制文明,中国人付出了难以估量的艰辛与努力。然而,就这点进步与文明这几年在重庆却被彻底践踏、蹂躏、颠覆,甚至摧毁了,取而代之的是人治、暴政、倒行逆行,是以权代法,以人代法!而这种人治、暴政、倒行逆行、以权代法、以人代法比文化大革命还文化大革命!有朋友问王立军:据说重庆没有法?王立军愤怒地说:〝谁说重庆没有法?〞朋友又问:什么法?王立军高傲地回答:〝王法〞!的确,这几年的重庆,什么宪法、刑法?什么法院、检察院?都是瞎子的眼镜--等于圈圈,只有王法的横行八道。作为公安人员来讲,如何办案,是他们的基本功。作为人来讲,讲良心是人的基本道德。就这么简单的问题,这几年却被王立军彻底混淆了。人,可以没有良心;执法人员可以不依法办事。对经常在嘴巴上称自由是刑侦专家,是国际刑侦专家李昌钰监识科学研究中心的合作者、特聘教授,美国纽海文大学(UNH)名誉教授的王立军,说他不依法行事,许多群众绝对不认可,绝对认为笔者在污衊、歪曲事实,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让事实来说话吧。

王立军在打黑动员会上说:〝在打黑除恶之中,法律无障碍。〞也就是说,为了打黑,可以不遵守一切规则,甚至包括法律。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干的。这里略举二例示众之。其一,一次,重庆新闻单位举办新闻干部培训班,特邀王立军教授去授课。其间,他出示了一张把文强四肢成〝大字〞锁于墙壁、浑身血迹斑斑的照片。说:〝像这种图片就不宜公开发表。〞当时,文强还处于审查阶段,此间动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而王立军居然把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公诸于众!这是侮辱公安形象,还是挑战法律,甚或愚弄民众,混淆视听?稍有点法律常识之人都认为,只有精神不正常者才会干出这种荒唐、愚昧之事。其二,彭长健被抓那天,王立军当众朝彭膝盖踹去,致使彭一个迾趄倒地。彭从地上艰难爬起,王立军待彭立足未稳之际,抡起巴掌击打在了彭的天灵盖上,使彭再次倒地而大小便失禁。当时彭仅为涉嫌犯罪之人,王立军之作法告诉大家,法律在他面前一文不值。示意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可以随便动刑。王立军之示范还真立竿见影,之后,刑讯逼供,打骂嫌疑人之风便盛行于重庆警方。彭在审查期间,连吃饭都不给筷子,只准用手抓起吃。在文明社会的今天,有这么对待人犯的吗?更何况他还是人,对人的不尊重,是人类的悲哀呀!

一嫌疑人在大街上被民警开枪击毙。王立军批示:〝打得好!〞那只是一位嫌疑人,什么是嫌疑人?按正规解释是: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那当街被击毙者显然不是,他只是大街上一位不听招呼的路人。即便是嫌疑人,也是不可以随便击毙的哟!还有检察院发现民警在办案中有明显失误,就将民警送去的案件卷宗退了回去。办案民警不满,就约了几位民警去把检察院给砸了。情况报到王立军处,王立军不问青红皂白,大笔一挥:〝砸得好!〞检察院是国家专政机关之一,怎么想砸就砸了呢?不过,在我们的印象中,专政机关被砸也不是没有先例的,只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也不是没有人称道的,那就是造反派。文化大革命已经过去近五十年了,没想到它的流毒仍在泛滥。文化大革命使中国至少倒退了三十年,经济建设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们为什么还对文化大革命的做法津津乐道、爱不释手、奉若神明呢?难道我们还需要重演文化大革命的悲剧吗?这种倒行逆施的行径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啊。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答记者问时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中央作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来,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做出了改革开放这一决定中国命运和前途的重大抉择,历史告诉我们,一切符合人民利益的实践,都要认真吸取历史的教训,并且经受住历史和实践的考验。这个道理,全国人民都懂得。〞而王立军却对文化大革命抱有极大幻想,他借尸还魂,竭力复活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的错误思想和路线,用文化大革命的形式去搞公安工作,去〝打黑〞,所以注定了他误入歧途的必然命运。

一天,守卡民警拦了出租车,从乘客身上搜出一把水果刀。说乘客有行凶意图,刑拘三十天。经侦查,刀具是买来削水果无疑,法制部门批准拘留十五天,而前面已关押二十七天不扣除。懂法的当事人不服,去到法制办讨说法。法制办说:〝这种事太多,他(指王)没走,我们也没办法。请理解,我们也要吃饭,我们也上有老下有小。〞一个法律的实施,居然以王立军走与不走为标准,这难道不是法律的悲哀吗?我们一直高喊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执法者都把法律当儿戏,那法律还叫法律吗?执法者都乱来,这社会不就乱套了吗?这几年,有法不依,以我为法,在王立军身上体现得相当充分,与其说他是个执法者,不如说他是个法盲,是法律的破坏者、玷污者和践踏者。就说携带刀具和扒窃吧,按法律规定均为罚款处理。可是,为了增加打击数,为了向上表功,老王硬性规定其一律劳教。在王朝统治下,法律算什么?在王立军的眼里,法律不过就是一张他可以随意撕碎的废纸。

市局机关大兴土木,搞什么警营文化,从外面请去了民工搞装修。由于白天施工噪声会影响民警为公,施工队就专门把施工时间改在民警下班之后的晚上,结果还是触怒了龙颜---钻机声被王立军听见了。他马上命令把民工抓起来,全部刑拘!罪证是扰乱办公秩序。法制部门不知咋办,觉得〝扰乱办公秩序〝的罪证太牵强。但是,又不能不处理,王的话就是法律,他说你〝扰乱办公秩序〞你就〝扰乱了办公秩序〞。这几年违心之事,违德之事,违法之事又不是头一次干。但是,执法人员每干一次,其良心就受到一次谴责,〝这种案最后都将被平反,乌云再浓也遮不住阳光〞---一位纪委办案人员两年前这样对我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办案人员一边办理刑拘手续,一边给法院、检察院做工作,使几位无辜的农民工少受了几天牢狱之苦。但是,尽管如此,人民公安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被彻底垮塌了。他们以前不知道什么是人民公安。现在知道了,并且知道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对什么是黑社会却含糊了。

〝我对我们的同志历来是保护的,比如说卢中常(治安总队长),检察院几次要抓人,都被我挡了回去。〞--这是王立军在一次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试问一:检察院要抓人,被抓者之单位可以〝挡〞住不准执行吗?试问二:事实证明、且王心里也非常清楚卢是有经济等诸方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挡驾检察院,不准执法机关执法,保护严重违纪、违法者属什么性质的问题?试问三:王为何敢抗法?试问四:王为什么要保护有严重违纪、违法之人呢?这不成了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了吗?王立军还在不同场合讲:〝在'打黑除恶'中,我保护了不少党政要员,某某某严重涉黑,就是我保下来的〞。王不是打黑英雄吗?怎么又保黑呢?雷人!真雷人!曾经,一条猎犬咬伤多人,咬死一人,性质相当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并且养犬人有涉黑嫌疑,结果此事不了了之,为什么呢?其中没有猫腻才怪。因为如此严重之事没听说什么〝责任倒查〞了,因为民警没有未来先知,事先没有掌握猎犬会咬死人的犯罪信息。

郊县一农民正在地里干活,无缘无故被派出所传唤,说派出所要向他了解情况,结果一去不返。其儿担心,多次前往打听均无结果,就在网上发了一帖,其中有责怪、怨愤之意。此事被王立军知道后,龙颜大怒:区区农民,居然胆敢侮我人民警察,他大笔一挥:刑拘!你要问什么理由吗?没有理由。他要法办谁,是从来不需要什么理由的,如果真要什么理由的话,由法制部门去找,如果找不出来,那就是法制部门无能。无能之辈拿去干什么?滚蛋吧,明天就叫你给我卷起被子走人。其实理由很好找,找不到就用〝其他情况〞那一款吧---高人英明点拨。

民警在工作中与群众发生了争论,民警前去拉群众,结果不慎摔至半尺高的花圃中,身体无任何伤痕,衣服无任何破绽,甚至双方连身体接触也没有,只是民警身上沾了几滴露水。但王立军指示要为民警维权,一是深更半夜组织机关各部门前往看望慰问;二是动员媒体进行宣传;三是刑拘群众。类似所谓的维权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其实就一闹剧,就一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强盗行为。警察的权要维护,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执法者的尊严和执法环境,按王立军的家乡话说:必须的。但是,人民群众的权益也要维护,人民是警察的衣食父母,我们不能以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去剥夺,甚至牺牲父母的合法权益。这几年,打着维护民警权益的旗号,胡乱剥夺人民群众之合法权益的行为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人为地加大、加深、加剧了人民群众对党、对政府的矛盾。这与我党历来倡导的密切党群关系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严重背道而驰。

维权,即维护、捍卫、保护正当的,或合法的权利。按我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维权有广义与狭义两种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自己的合法权利。这里所指的公民,不分职位高低,不分低贱富贵,不分工作性质,从一般老百姓到达官贵人皆如此。维权,不仅仅是维护民警自身之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位公民的权利都应该得到尊重和维护,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也就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利。民警的合法权利是狭义的小概念,公民的合法权利是广义的大概念,民警的合法权利涵盖于公民的合法权利之中。如果我们认为维权仅仅是维护民警之权就太狭隘、简单、浅俗了。而事实上,在公民的权利得到保护的同时,民警的权利也得到了保护。因此,维护民警合法权利既不是大于一切的,亦非高于一切的,只是维护了公民合法权利的一部分。只不过是最重要、最特殊的一部分,因为民警既是公民,又是公安,既享受公民的权利,又要执行公安特殊的使命。我们维权,就是为了营造执法环境,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的同时,保护警察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有群众不知从什么地方知道了王立军的手机号码,就向他发短信反映心声。王立军很不高兴:一个老百姓,怎么可以知道堂堂官老爷的电话呢?于是他判断这〝国家机密〞一定是某位民警泄漏的,于是他下令调查民警,于是弄得辖区民警一阵紧张。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地方政府已经开门办公,还公开了市长电话、领导邮箱等,以拉近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无疑,这是我党倡导的亲民理念的体现。王立军为何对此不高兴呢?王立军不是口口声声〝群众利益无小事〞吗?现在怎么……

王立军规定,打掉一个黑社会团伙加五十分,侦办一个其他刑事案只加二分。于是,一些单位把什么案都往黑社会上靠。有打黑组把一职工抓走,既不告之单位,又不告之家人。由于其长时间不去上班,单位就以无故旷工将其开除。半年后,该职工什么问题也没〝打〝出来而被释放。去找单位,单位叫出示证明,证明其清白。该职工去找打黑专案组,打黑专案组不但不出据任何证明,还恐吓其不准出去乱说,否则马上抓进监狱,从而使其失去工作而流浪街头。类似被乱打之后不给任何说法的现象何此一二!

老百姓命如草芥,而人民警察又何尝不是如此啊。

〝人民警察也是弱势群体。〞这是重庆警察的深刻体会。不是说人民警察在社会上没地位,而是地位〝太高〞,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可谓〝登峰造极〞!这里的几个例子可以证明之。

在一次民警大会上,王立军指挥武警当众将一科长揪出,甩了帽徽,撕了领章,戴了手铐,押上警车,送去私监〝协助调查〞半年之久。按法律规定,审查犯罪嫌疑人是有时间限定的,而对民警则没有,想关你多久就关你多久,其实民警又是公民,他们的人权、名誉权也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并且还严重侵犯人权:不准告之家人,不准看书看报看电视,不让睡觉,仰头看大功率灯泡、恐吓等。〝调查材料〞不能科长怎么说就怎么写,而要办案人员怎么说你怎么写。半年之后,签下保密协议后走人,说没他什么事,不给任何说法与解释,只规定他不准向外面的任何人,包括家人泄漏调查机密。堂堂人民警察的形象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任意践踏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人格就这样被肆意抹杀了!试问道义何在?人权何在?天理何在?现在提倡人性化办案,就是抓捕罪行都还讲究场合,都还要戴个面具,以维护其颜面,更何况连任何犯罪证据都没有的怀疑对象,并且这怀疑对象还是与自己同生共死的警察兄弟!

一边远县局无人吸食、贩卖毒品,王立军却硬性下达了侦破毒品案的指标,并文件规定:违者领导下课。为保饭碗,县局只有把民警派去数千公里之外的地方蹲守,每年耗资几十万。乱下指标、乱追责的破案法逼得基层民警不得不走向用钱买线索、一案多报的歪门歪道。哪知被人举报,又有一批人受到株连,这种逼良为娼之事,这几年老王同志干了不少。

王立军搞了一套所有工作排名法,如打击破案,不管单位人员多少,不管所处地域何处,黄鳝鱼鳅一般齐,统统弄去排名,落后者追责。于是,那些只有几十人的单位当然比不过上千人的单位,结果其领导被整得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

还有---民警在野外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无人管吃喝,于是就在对讲机里询问此事,结果被处分。

还有---有民警将若干年前天安门事件中那首《扬眉剑出鞘》的诗转发到了公安部的网上,结果被追责。

还有---要求每个单位设置视频系统,组织专人值守,对民警的一举一动实施全程监控,与监狱防控形式接轨。有民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纸挡了监视镜头而受到处分。

还有---民警小徐外出午餐返回时,被保安拦住,令其出示警官证。小徐忘带了,同路八位民警掏出证件证明小徐是同事,保安仍不准小徐进门。于是小徐说:狗仗人势。话传到王耳里,当天下午小徐就被发配边关,正准备结婚的未婚妻无法接受突如其来的现实,只有挥手向他拜拜了。

还有---〝刑拘〞,是这几年王立军随时挥舞的大棒。一位年过半百的法医技术民警,没懂起王立军必须把当事人鉴定成重伤害的意图(为打黑组证),实事求是地对当事人作出了公正鉴定。王立军非常不满意:〝这种愚蠢的民警用来干什么?刑拘!〞

还有---一民警吸毒,按治安处罚法,首次吸毒将按戒毒处理。王批示:刑拘、开除。

还有---多年前,有人与坐台女有染,办案人员和法院都认为不是强奸,因为它不具备强奸的所有要素。然而,在王立军的淫威下,后来硬是把强奸罪强加在了那人头上。这种行为与强奸有何两样吗?既强奸了法律,又强奸了正义!

还有---一位近五十岁的老民警值班时,因在回答上级检查组的电话谘询时没达到〝要求〞,结果被弄去了离家数百公里之外的边关,把一个和谐的家庭搅得四分五裂。

还有---有报社记者欲采访一办结案当事人,但不知其地址,就向从事公安工作的同学求助。公安同学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就通过公安内网先查其人,再循线追踪,以人找地址。后将结果告诉了记者同学。老王知道后,火冒万丈,当即降下圣旨:〝严惩内奸!〞分局为了达到〝严惩内奸〞之目的,专门组织了几人喊上公安同学到一预设场所打麻将(重麻十元),然后暗中提取了录像和麻友指控资料,又通过酷审掌握了公安同学耍小姐的情况。〝证据〞充分后,一举将其拿下。

还有---有民警为老王的亲信开车,这亲信经常指使民警开快车、撞红灯、转盘直行等。一次,民警在撞红灯时躲闪行人来了个急刹车,亲信的美梦被惊醒,责令民警写检讨,并且还要五十多岁的警察老爹一起写,说〝子不教,父之过。〞警察老爹拒绝书写,亲信就以开除民警相威胁。无可奈何之下,其父只有在儿子的检讨上签字过关。但仍没过到关,民警还是被退回了原单位。

还有,还有……

在王立军的暴政下,民警的不满情绪明显上升,对抗心理明显增强,主人翁意识明显下降,敬业精神明显减退。

你能想像这是我们的民警吗?你相信在中国的今天有这种事会发生在执法者的身上吗?你想像不到,你也不会相信。但是我告诉你,这些都是事实,并且只是区区小事!其他更大、更骇人听闻之事还多着啦,笔者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将统统被公诸于众的。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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