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前的今天,中共成立了臭名昭著的“610”罪恶组织。从此,中共在一条与国际社会主流、与法治、人权等等背道而驰的路子上飞速前进。时任元首江贼民试图用这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组织来消灭法轮功,实际上除了法轮功没有被消灭外,连中共自己的老命都被“610”给消灭了。
首先,中共成立的“610”非法组织,让中国全面的黑社会化。在大陆公检法司人员包括广大的律师,都深知法轮功无论用什么法律都不构成罪。就是中共专门再造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虽然不沦不类,但也没有直接指认法轮功是邪教,构成犯罪。法轮功既没有罪,也没有任何违法的行为。但是客观上,中国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被打死打残、被判刑、被劳教、被以办学习班为由长时间关押在一处进行洗脑。这些行为,是中共元老乔石倡导依法治国之后最大的一次法制大倒退。“610”的所作所为完全超过了法律所能允许的范围。
对于刑事犯罪,公检法部门要遵循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程序。但是,“610”无需这些程序,说关人就关人,说办学习班就办学习班。劳教不是按法律所需的证据,而是政法委、“610”领导的签名。还有刑讯逼供致人死亡、重伤是公检法部门都很害怕出现的事,但是对打死法轮功却一点事都没有。全中国活活打死数千法轮功修炼人,但是没有一个责任人被追究。凶手既不受法律追究杀人罪,也无需承担任何纪律责任。江贼做出这样荒唐古怪的“打死法轮功白打,不查尸源直接火化”的反人类决策,真不敢想像是发生在21世纪的今天。现在,据说江贼最恐惧的事就是法轮功。江贼以这一破天荒的举动,必将在全世界最臭名昭著名册上留有名字。
其次,中共各级纷纷进行无法无天大搭车。“610”可以杀人不用偿命,非法拘禁人可以不用负法律责任,是开了一个非常恶毒的头。此前,经过乔石等在任上的大力推动依法治国,中国的法律比改革开放前是有非常大的进步。除了计生这一国策外,少有随便不经法律程序抓人关人的部门。
“610”成立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对法轮功可以不受法律制约,这对于那些天天强制拆迁、征地、贪污勒索的中共各级流氓官员来说,岂不是天大的好事?于是,后来对于非法轮功的上访人员,对于非法轮功的律师、记者、政治异见人士,也相继采用了无法无天的对付法轮功的办法。比如对陈光诚,判刑后不让全家人走出家门长达一年多,这是中国最为恶劣的一起非法拘禁犯罪案件,但中共就敢这样做。对于高智晟,警察强行进入他家,不让他全家人外出,这同样涉及几种犯罪。这些办事人员至少构成非法侵入居民住宅罪、非法拘禁罪。但是,这样同样无需承担什么责任。对于那些老信访户,可以不用任何证据就判刑、劳教。而这些在“610”成立之前不大会出现的事儿,大流量地出现了。中共各级反动的地方流氓官,从“610”那里受到了巨大的启发与鼓舞,纷纷效法“610”,干出了成千上万件践踏法律的案件来。于是,善良胆小的国人从中共的无法无天中燃起了反抗中共的火种,升腾起了对中共的仇恨与蔑视来。最终,江贼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九评中讲中共与江贼互相勾结迫害法轮功。他们迫害法轮功是以“610”为起点、为先锋,最终把江贼逼到时常心惊肉跳、做恶梦的程度,最终把中共逼到濒临灭亡的境地。这正是恶有恶报的天理起作用。一切罪恶都逃脱不了天理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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