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警方通缉潢川县人大代表被否决(图)


人大代表为民工讨薪遭警方通缉(中国网络照片)

昨日(5月23日),河南省潢川县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否决了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提请拘留该县人大代表李万均的报告。商丘警方以李万均涉嫌合同诈骗,此前曾将仍是人大代表的李上网追逃,试图赖掉李的公司的数百万工程劳务费。从5月15日李万钧在网络发帖,这条消息以“人大代表为民工讨薪遭警方通缉”的引爆点的引起网络广泛关注。

据《南方都市报》今天的报道,李万均的代理律师常伯阳称,上午,潢川县人大负责人电话通知了他表决结果:潢川县人大常委会成员18人表决,以0票赞成、17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否决了商丘市公安局提请刑拘李万均的报告。

潢川人大常委会在表决前,经过了长时间的讨论。此前,5月18日,潢川县人大常委会曾召开专题扩大会议,听取了商丘市公安局和常伯阳的情况说明。

这可能是中国法律中关于人大代表未经人大同意,不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人身保护首次获得人大实践激活。此前,一般而言,人大都会屈从公安机关的要求,通过决议,同意罢免人大代表。

而中共党内对官员的“双规”,虽然事实上已经限制了人身自由,但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受到人大代表人身保护特权的限制。此前,仍是全国人大代表的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就受到审查限制人身自由,而北京高校教师王铮则对此多次发出“非法拘禁”的抗议。

此前的4月30日,人大代表李万均去潢川县临近的商城县出差,当晚入住宾馆时被警方控制,关进了商城看守所。他被告知,因涉嫌合同诈骗,他已被商丘警方网上追逃。

商城警方控制他后,很快便获知他是人大代表,曾打电话询问商丘警方怎么办,据说,商丘市公安局回复说,人大代表“无所谓,你们先关着吧”。潢川县人大得知后,于5月2日发函至商丘市人大和商丘市公安局。5月3日,商丘市公安局派员提请潢川县人大,要求刑拘李万均,被拒绝。当晚,李万均获释。

李万钧说,“我一个人大代表,被关进看守所3天3夜,受尽了屈辱。”据《时代周报》的报道,在4月30日夜间,李万均一进入看守所监室,里面就有人要求李万钧下跪。从来未经受这种屈辱的李万均当即拒绝,遭来一顿暴打,手臂、腰部、臀部都有淤青。事隔十几天后,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当他撩起衣袖,淤痕仍历历在目。

据《时代周报》此前的调查报道, 2009年,在商丘,李万钧代表河南聚龙劳务有限公司承包河南广宇公司发包项目,对方后来拖欠工程款。他诉至法院,2011年6月,河南省高院终审判决李万钧胜诉。

去年9月27日,就在案件执行当中,广宇公司向商丘市公安局报案称李涉嫌合同诈骗。从2011年9月被立案侦查,直到今年4月24日,商丘警方在网上对其进行通缉之前,李万钧的个人自由一直未受限制,商丘警方并未对他采取实际的强制措施。2012年4月30日,他被抓捕。

据《时代周报》的调查,商丘警方协助广宇公司,将为其劳作的包工头实施通缉,赖掉工程款的相似案例已有多起。

5月15日,李万钧在网络发帖,这条消息以“人大代表为民工讨薪遭警方通缉”的引爆点的引起网络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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