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事件说明中国必须反左(图)


将薄的事件定性为既政治又刑事的,才是正确的,否则人民会以为你将继续薄之类的左倾路线。(看中国配图)

薄熙来事件,温总在三一四记者会上是从政治路线展开来谈的,四一0公开宣布调查薄事件,是说薄犯法了。近几天又有新华社社论,说薄是刑事问题不是政治问题。那么薄倒底是政治问题还是刑事犯罪问题了?让人觉得矛盾而犯疑。其实,这二者并不矛盾,薄既是政治问题,又是刑事犯罪问题。

“左”倾的最本质问题就是“假”。自已是最“黑”的,却在天天高叫“打黑”。自已最不红,却在那儿天天“唱红”。所以“假”是左派的最大特色。就象孔庆东因拿着几百万就替人狗一般狂吠时,却骂香港人是狗一样;就象司马南把自已老婆孩子送到美国,却天天骂别人汉奸卖国一样。

假是最贻害社会和人民的,就象文革,斗私批修,其实主张者最私,搞那么场运动,死那么多人,就为自己独揽权利。

左者,以为只要假马假式的那么一唱红、一批私,人家就一定会相信他绝无私心而绝不会刑事,或者犯的刑事也都是为了“红”色事业,法律不敢、不能追究了,这就是左者常犯罪的潜在心理逻辑。

所以,一个社会要正常健康发展,必须反假,必须承认以“真、善、美”为基础的普世价值。而左是制造假的根源,是只有赖“假”而存在的东西,也所以,反假必须反左

左还有一个特点是无视法治。毛泽东就有句名言表述自己: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法治与民主是相关的,不要民主的人、必然无视法律。法律的逻辑本质就是人人平等,否则法律就没有意义了,而否定平等这一普世价值、并主张专制主义的左者,是必然反对法治的。

左者,把法律都视作资产阶级法权,文革时张春桥就曾专门著文,为文革时毛泽东践踏法律的行为辬护。把法律视作资产阶级专有的东西,是左倾们的一贯思想,一直怀念和欲复辟文革的薄之流,当然一脉相承,这也是他刑事犯罪的潜在心理逻辑和行为根源。

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恶。他们否定普世价值,也就否定了普遍的善的存在,和将其作为个人行为准则的必要性。于是他们可以肆意行恶。他们还否认普遍人性的存在,认为只有阶级性没有普遍人性。毛泽东就一直是否认普遍的人性论的,所以他可以为了原子弹而任收公粮致几千万人饿死,可以为独揽权力而发动文革,置全国人民于血腥。

薄熙来奉毛唱红,自然也是不讲人性,可以恣意枉为、可以置他人生命如草芥,可以为了自已的利益而任意杀人。

从上可以看岀,左者,既假且恶,所以他们最害怕普世价值,也从而必然否定普世价值,因为普世价值的基本内容就是真善美。

薄熙来因假而表面唱红、实行黑事;因恶而任意杀人、草芥人命。再加上无视法治,必然会有刑事犯罪。所以薄熙来的刑案与他的左倾思想分不开的。刑案是左倾思想路线的必然结果。

任何人的行为,都有他的思想和世界观基础。但薄熙来的不一样。薄不是一般的经济或行事犯罪,薄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和政治主张。人家犯罪是利用职权满足物质私欲,他不仅利用职权,还利用了中共在理论与害践上的矛盾与错误,且不仅是要满足物质私欲,还要满足政治野心。他的事件,说明了中共必须在思想理论上进行清理,必须接受普世价值,必须真正加强民主与法治。必须搞清法治就是民主,在法治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没有阶级性,人性高于阶级性,无论你嘴上说的是什么阶级都不能犯法杀人。这些不搞清,今后还会有薄西来、薄东来的会跟你博,因为你这个党就不认可普世价值,就在依赖阶级论为生。阶级论从本质上就是对立于法的人人平等的根本精神的。你在理论上的矛盾必然给一些阴谋家、野心家钻空子!

薄猖狂到敢犯法杀人,绝不是短时间能发展岀的。薄有很强大的左派政治势力,在党内军内有不少人拥护他,这说明中共内部有这样的政治力量和政治温床,有左赖以生存的政治理论。这些政治温床在文革后的整个八十年代,本巳得到了清除,但八十年代未之后,党内左倾思潮抬头。这些思潮扩散到社会上,形成有一定势力的文革复辟派。几年来,是全国人民和民主派力量在抵制薄的唱红打黑的左倾路线,他们贡献了巨大力量,否则,今日怕是薄早巳豋位,犯再大的事你也没办法。中共应该感谢他们、依靠他们,而不要自己闯了祸、孕育了这么大的违法犯罪集团,还好象是你救了人民,要人民来山呼万岁,这种态度,与人民是很难走到一齐去的。

所以,将薄的事件定性为既政治又刑事的,才是正确的,否则人民会以为你将继续薄之类的左倾路线,那样人民只会观望,你也别想人民对你山呼万岁。

也所以,对薄既要有刑事的制裁,又要有政治的揭批,这才能让薄永不翻身、薄之类永不再岀现。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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