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一审判处中国船员程大伟有期徒刑30年,并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程某被控刺死一名韩国海警,并刺伤另一名海警队员,其他同船的中国渔民,被控妨碍特殊公务罪分别判处2至3年有期徒刑。
当日上午,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对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某刺死韩国海警一案,做出上述宣判。同案的另外几名船员中,刘德福和王国辉(音)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罚款1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6万),其他6名船员被判处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另一姐妹船“辽葫渔”船长刘连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刘某被控案发当天故意驾船冲撞“鲁文渔”号,干扰韩国海警执法。
判决称如果被告无能力缴纳罚款,将以每天5万韩币(约合人民币280元)价值的劳动代替。
法院当天表示,程某挥舞凶器导致韩国海警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给受害者家属和韩国国民带来巨大的痛苦,考虑到其罪行恶劣,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30年。
在此之前,韩国检方要求法院判处程大伟死刑。理由是程某的杀人是有预谋的,而且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同时鉴于受害者遗属的要求,被告人难逃严惩。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是对一个国家公共权力的挑战,有重大社会影响,因此需要予以相应的处罚。
去年12月12日,韩国仁川海警在稽查越境捕捞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时,该船船长程某持凶顽抗,刺死警长李清浩,另一名海警李洛勋(音)被刺伤。其他中国船员涉嫌与程某合夥,干扰韩国海警执法检查。
受害的韩国海警警长李清浩留下了三个孩子,目前女儿正读中学,另外2名儿子在小学读书。双方当天并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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