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甄贞综合报导】2012年4月11日下午,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法院对四川省米易县的两位法轮功学员罗江平、张吉美开庭,两名北京辩护律师被骚扰。
据《明慧网》12日消息,2012年1月6日,四川省米易县法轮功学员罗江平、张吉美在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山上村向民众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到龙川镇派出所警察带走。罗江平被关押在南华县看守所,张吉美被关押在楚雄州看守所。罗江平、张吉美家人到楚雄州和南华县“610”单位 (中共专设打击、镇压法轮功的机构)、公安国保大队要求释放两人却遭到恐吓,随后,米易县法轮功学员又遭到当地610和公安的威胁。
《明慧网》18日对事件又做了跟踪报道。报导指,4月10日,南华县“610”政法委工作人员杨泽平和马晓云指派公安对将要为法轮功学员罗江平、张吉美无罪辩护的律师进行骚扰。法院的刑庭李庭长、审判员张标直接进入两位律师住的原尚酒店206号房间,欲将2位律师带到法院,并将律师合法查阅复印的案件证据“楚处办检发[2012]1号”文件拿走,并强行将律师的计算机损坏,禁止律师打印材料,对律师进行跟踪盯梢。
没有审判长姓名的庭审
报道进一步指,2012年4月11日下午,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法院对四川省米易县的两位法轮功学员罗江平、张吉美开庭,“610”政法委工作人员马晓云等人不许其它亲友旁听,只让2位直系亲属入庭。法院却自己安排了100多人旁听,并对等候在外面的亲友进行拍照监视。
据悉,律师到现场时被阻挠进入,同时被要挟交出有关材料,最终在两位律师的一再坚持下才得以进入,因此开庭时间从原来的2点40分延迟到3点40分才开始。开庭时,审判长、公诉人、书记员、审判员都没有挂出姓名。律师辩护期间,审判员张标打断律师的辩护,阻止法轮功学员罗江平、张吉美陈述理由。
开庭期间,两位律师表示,信仰法轮功合法并要求恢复法轮功学员罗江平、张吉美的人身自由,法庭宣布择日宣判。开庭结束后,审判长、审判员和10多个警察逼迫律师交出了所有材料才让他们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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