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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观税负已接近发达国家

作者:王长勇 邢昀  2012-04-17 12:0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中国的宏观税负究竟有多高?对此,政府和社会机构都没有公认的权威数据。因为数据口径和测算方法差异,政府和民间的统计测算结果也不同,差异主因是如何测算游离于政府统计之外的收入。但官方和学者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中国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水平自2007年以来已经超过30%。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9)》所列的数据,测算包含税收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社会保险缴款等在内计算的宏观税负(即大口径宏观税负)水平,23个发达国家平均为43.3%,24个新兴和发展中国家(地区)平均为35.6%。

根据中国政府部门数据,2011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0.37万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近4.14万亿元,全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37万亿元。以上三类政府收入合计达16.88万亿元,占2011年GDP(47.16万亿元)的35.79%。

按IMF数据口径比较,中国宏观税负略高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低于发达国家平均值7.5个百分点。

政府和学者对中国宏观税负高低的分歧,在于发达国家政府公布的收入与实际水平接近,而且公开透明;中国政府收入统计不完整,游离在外的收入也欠公开透明。中国统计宏观税负时仅仅涵盖了政府部门公开的三部分收入。统计中漏掉的部分,包括规模不小的未纳入政府预算的非税收入、不合法的制度外收入,以及学校赞助费、医院“红包”等公共机构和人员的灰色收入。

专家测算,若考虑以上政府及公共机构的隐性成本,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势必超过40%。

而众多由国企垄断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比如成品油、通信、电力等,因其受行政性垄断保护,并非是市场充分竞争,国企垄断和低效也导致社会公众支付了额外费用。

正因如此,中央财税部门认为,控制宏观税负水平上升重点应规范、减免政府收费等非税收入,将合法的预算外非税收入纳入预算,杜绝制度外收入和寻租收入,清理规范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收费。2011年,全国税收收入8.97万亿元,占大口径政府收入的53%,占GDP的19%。

许多财税专家也呼吁,“减税”应着眼于减费,包括减免各种行政性收费、降低社保缴费率等。在各类政府收入中,税收收入有法律依据,比较规范。如果简单通过减税降低宏观税负,反而会导致预算外非税收入、制度外收入等不规范、不合法收入比重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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