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魔王:毛泽东践踏五部大法的历史(上)

在一篇名为《毛主席:五千年文明史上最伟大的领袖》文章中,有下面的内容:

[他的诗作,王者之作,气势无比,李白杜甫不能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他的书法,唯我独尊,气势如弘,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他的文风,纯粹的群众语言,大白话,但哲理深刻,一句顶一万句。只有他才能说出这种话。

他不信神,把中国人从几千年来的神权、皇权思想中解放出来。][1]

如果上述内容是真的,毛泽东确实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上最伟大的文化巨人了。可惜实际上全是假的。请看我对上述内容的点评:

[任何人只要知道二十五六岁时候的毛主席在《伦理学原理》一书中写下了目空一切的批注:“盖我即宇宙也”、“宇宙间可尊者惟我也,可畏者惟我也,可服从者惟我也”,这种目空一切的人写出目空一切、气势无比的诗作,就一点都不奇怪了。李白杜甫在目空一切这方面比之毛主席,肯定是望尘莫及,但是,李白杜甫诗作的文学艺术水平、人文关怀水平比之毛主席,无疑遥遥领先。

毛主席的书法——毛草,在毛主席时代是唯我独尊的,不少人模仿毛草,据说江青模仿很成功,可以以假乱真代毛主席签字。为什么毛草在当时唯我独尊?因为毛主席唯我独尊。离开毛主席时代以后如何呢?毛草还唯我独尊吗?如果拿整个历史长河的书法而论,毛草实在没有多大地位吧,如果还说是唯我独尊,只能归类于胡扯八蛋。

“一句顶一万句”,是林彪拍毛主席马屁的一个高峰,还有更高的高峰——“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超过我们一万句”。

在毛主席时代,毛主席就是亿万中国人必须崇拜的神,而且必须无条件接受他的皇权统治。“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超过我们一万句”、“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林彪言简意赅地将毛主席的神权、皇权统一起来。]

将神权与皇权集于一身而又目空一切的毛泽东,无法无天地践踏人类文明度过了后半生二十多年。毛泽东践踏过的成文法,择其大者而言,就有《联合国宪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下面就谈谈毛泽东践踏上述五部大法的历史。

践踏《联合国宪章》

关于毛泽东践踏《联合国宪章》,请看本书3.1《抗联侵韩》、7.4《毛泽东与联合国为敌》,此处不再赘述。

践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思想、言论……的自由权。”

践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毛泽东,把中国人天生应该有而且《共同纲领》特意写明的思想自由权、言论自由权消灭了(参见本书15.1《几亿中国人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消失》)。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

对于骨子里喜欢金钱的毛泽东而言,接受这个旨在倡导廉洁、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八条,实在不爽。

1954年毛泽东主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时候,将具有清廉政府工作人员重大意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八条的内容全取消了,精神也消失了,无论是倡导的“廉洁、朴素”,还是反对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这五个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都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无所不贪的毛泽东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践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对土地和土地所有权多有关注。《共同纲领》“第三条 ……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第二十七条 ……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实现耕者有其田。”从1955年毛泽东猛力推行农业合作社起,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就逐渐挥发掉了,“耕者有其田”成为一句空话,最终农民变成公社的奴隶,这是毛泽东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践踏。


注:
[1]《毛泽东:五千年文明史上最伟大的领袖》,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684939&PostID=13003229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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