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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诈骗逾亿 温州女子判死缓

 2012-04-07 17:0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与浙江东阳吴英年纪相若的80后温州女性王彩平,与其兄长一起合夥非法集资诈骗,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彩平胞兄王光林在逃。

王彩平,女,1982年出生于温州民间借贷风波发源地的龙湾区。2009年开始,王彩平和她的兄王光林(在逃)以购买厂房、购置房产、开担保公司的名义,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他人借款。法院查明,2010年1月到10月,王彩平骗取郑某等15名被害人资金共计人民币1亿11.14万元。然而,王彩平兄妹并没有偿还能力,却将大部分骗取的资金用于投资期货与黄金,并造成钜额亏损。至案发时,除支付利息580余万元外,仍有9,400余万元的损失无法归还。2010年11月23日,王彩平与部分被害人协商不成被扭送至永中派出所。

法庭认为,被告人王彩平夥同王光林募集的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并给被害人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王彩平与王光林主观上明知对方向他人借款,仍共同使用2人的集资款进行期货和黄金交易,王彩平亦应对共同的集资诈骗数额承担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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