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冤案的祸源 “取消政法委”呼声涨(组图)


3月26日,全国政法委书记首期培训班在北京开班。

【看中国记者金晓刚综合报道】中国经济学家茅于轼近日在其微博中建议,“取消共产党各级政法委”。这个早有不少法界人士有相同共鸣的话题,在发表不久后很快被删除,同时他原定当天在一所大学的讲座也被取消。不过,该话题仍然收到外界关注。经常给公检法干部开讲座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表示,通过反应,政法委这个专门干预司法、破坏司法独立的机构确实不得人心。

学者建议取消共产党各级的政法委

中国经济学家茅于轼3月27日在其新浪微博中建议,“取消共产党各级的政法委”。他认为应取消或严格限制政法委对司法的干涉,否则司法独立永远是一句空话。

他表示,“倒不是说法官都有良心,政法委就没有良心,而是因为现在的贪污犯大部分都是党员,让党管司法大家不放心。最好法官也要独立于党,可以不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可以不受牵制地完全凭自己的良心判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26日在微博发言表示,应取消地方政法委:“上午在清华给司法干部讲课,我再次提到要取消地方政法委。我认为现在政法委在维稳的旗号下进行职权扩张是十分危险的,它实际成为地方党政领导控制法院和检察院的工具。特别是一些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由员警老大全面指挥司法,难免不制造冤假错案”。

目前,以上两位学者建议取消政法委的微博已被删除。而茅于轼原定在3月28日以《人文经济学:不用数学的经济学》为题在对外经贸大学的讲座遭到校方的阻扰,被迫撤销了。

香港成报27日引述网友“孙立人”的跟帖:政法委政法委,哪个字在最前面?中国特色的组织与机构名号可不是瞎取的,意味深长。

取消政法委的呼声由来已久

早在2008年,学术界就开始热议“政法委”该不该取消的问题。有业内人士分析,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下,多数城市的政法委书记由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任。那么,从体制上说,可以理解为:行政机关在党内“管理并领导着”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因为中国法院及检察院的司法公务员绝大多数为中共党员。而中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的原则中,独立行使检查权,独立行使审判权是重中之重。为此,不少人士发出质疑:既然独立行使审判权,又何来受管理或者领导呢?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陈光中2010年就借赵作海案为文建议取消地方政法委拍版权。他说,因为这种权力不仅违反了基本的诉讼原则及直接言词原则,属于“判而不审”,而且一旦发生错案,也难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此外,目前有的地方政法委领导兼任公安局局长,这种情况下政法委协调案件实际上是侦查干预起诉、审判,使得宪法规定的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得不到真正贯彻执行。

2011年7月,陈有西律师在“北海律师案的《刑诉法》意义”中也提到取消党委政法委问题。陈律师指出,要建立科学、文明、理性的司法秩序,除了对现有《刑事诉讼法》要进行大修之外,司法改革还必须考虑撤销党委的各级政法委。“近年中国曝光的所有冤假错案,几乎百分之百都有党委政法委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根源。已经没有必须隐讳,没有必要回避。佘祥林、杜培武、聂树斌、赵作海,没有一个冤案不是政法委最终协调确定判的。但是最后问责时,都只处理公、检、法了事,政法委的真正拍板者都逃脱了法律责任”。

不得人心 各界吁取消政法委呼声加大

近期,随着“王立军事件”连锁到薄熙来、周永康这些政法委高级官员利用手中权力办理的大量冤假错案不断曝光,大陆知识界、法律界人士普遍要求取消政法委的呼声愈来愈急切。尤其近十年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急剧倒退,社会治安急剧恶化,严重刑事案居高不下,黑恶势力横行。根据媒体报导,中国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近二年被举报腐败、官黑勾结、滥权渎职等数据来看,每年处理案件约二分之一。


百度搜索“取消政法委”,可看到大量相关讯息。

此外,微博、天涯等社区网友亦纷纷回应:“中国的法制目前主要靠人治,当下应首先取消政法委,让司法独立,完善法律”。连强国论坛亦有评论:应该取消地方各级政法委书记由公安局长兼任的做法,政法委在党委内由专人司职、公安局的级别回到原来的级别与其它同类局级机关一样。同时取消政府(行政机构)对武警的指挥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表示,他在给某地公检法干部开讲座,讲到司法体制改革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取消政法委,结果台下掌声雷动,这说明政法委这个专门干预司法、破坏司法独立的机构确实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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