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告江泽民拒受理 上访两会被失踪
【看中国记者甄贞报导】北京女子卢琳因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被中国当局于2000年6月至2010年3月三次限制人身自由,卢琳控告原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无果,于今年两会期间,又向两会代表驻地递交《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的公开信》,但随后遭警察带走,至今下落不明。
控告江泽民被拒 上访人大被失踪
据海外《明慧网》25日消息,44岁的卢琳,家住北京昌平回龙观龙跃园一区。从2000年6月至2010年3月曾三次被中国当局限制人身自由,最后一次被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出狱回家后,卢琳每天清晨在住家楼下炼法轮功的功法健康身体。
去年(2011年6月)卢琳将控告江泽民主导迫害法轮功的控告信递交到北京昌平法院、北京最高法院、检察院、国家最高法院,这些机构都拒收,以不予受理回应。
之后,卢琳又走访了北京多家律师事务所,还花了500元钱请律师帮助提供关于劳教所的资料,打算要起诉镇压法轮功学员之一的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但没人敢应聘。
今年中共人大及政协两会召开之时,卢琳再写了《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的公开信》。2012年3月12日,卢琳到两会代表驻地递交《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的公开信》时被警方将她带回她家中进行查抄,之后便下落不明。
《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的公开信》
卢琳在信中指出,法轮功信仰者遵循“真善忍”的原则是普世价值观,法轮功学员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信仰法轮功在中国并不违法,从法律的基本原则、国际人权法律看,劳教制度镇压法轮功学员才是真正的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卢琳在公开信中说明了她三次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详细过程。
2000年6月,她因法轮功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之事上访,在天安门被警察带到天安门派出所,卢琳将相关资料交给了派出所公安人员却被送回户口所在地乐山,将她行政拘留了15天。
2003年5月7日,亚运村派出所警察在无搜查证的情况下便到卢琳的家找“判刑证据”,在没找到“证据”下便让居委会张玉苹做假证,判她刑事拘留1个月,然后又送回户口所在地乐山劳动教养2年,因四川省女子劳教所拒收,乐山市劳教委以心脏病所外执行为由,让她回乐山父母家居住。
遭床单捆绑等折磨手段
2007年6月,卢琳接到回龙观小区610办公室(中共专设镇压法轮功的机构)工作人员小丁电话询问是否还信仰法轮功,卢琳表示自己仍然坚定信仰。6月16日下午,小丁和昌平国保支队、回龙观派出所联系,趁她外出时进行搜家,搜走卢琳的法轮功书籍等。2007年7月7日晚,回龙观派出所以问询为由,把她带到派出所,7月8日,将她送到昌平区回龙观度假村里设的昌平洗脑班(强制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地方)。期间,卢琳曾遭打骂、用床单捆绑等手段折磨。
在给卢琳灌输共产党思想、折磨等手段无效的情况下,昌平国保支队的办案人员于2007年8月8日将她押送到昌平区看守所判1个月刑事拘留,她因抗议又被劳教2年半,罪名是“扰序”。卢琳先被送到昌平区拘留所半个月,然后被送到北京调遣处,2天后被送到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她在马三家劳动教养所因绝食抗议,于2007年10月22日被“上大挂”10多个小时(将人的两只胳膊扯到斜上方绑住,两脚并拢用带子绑住)。
抗议非法关押 被电击“上大挂”
2008年9月中秋节,被关押在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抗议非法关押集体喊“法轮大法好”,卢琳因是带头人被上大挂3个多小时。2008年10月7日,关押在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集体抵制签“考核”,结果卢琳先被拳打脚踢后再挨电击,之后又被上大挂20多个小时。2008年11月她因抵制签“考核”再次挨打。2008年12月29日,卢琳又因抵制签“考核”被挨打、挨电。
2009年1月底,卢琳因炼功挨打,遭电击约半个小时。2009年1月17日因抵制对她的拘禁拒绝参加奴役劳动,被上大挂10多个小时。2009年5月因不带劳教所的胸牌,被上大挂将近20个小时。2009年6月15日,卢琳以绝食抵制对她的拘禁、拒绝奴役劳动,被上大挂30多小时。
强灌有毒药的食物
2009年7月23日,卢琳因抗议对自己的折磨从7月20日到23日绝食3天,7月23日下午被强行灌食,并在食物中放了毒害神经的药,使她当即强烈呕吐差点窒息。2009年卢琳因拒绝奴役劳动,要求无条件释放,被上大挂将近20个小时。2009年11月卢琳被罚站数小时,不让睡觉。
从劳教所出来后,卢琳坚持捍卫人民的合法权利。两会时再致书人大。
据报道最新消息,卢琳自3月12日被警方带走后,至今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