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逼良为盗是访民“过激”行为的激化剂(一)
2008年冤民大同盟调查数据证明,全国的冤(假错案人)民有8万多人,这还不包括没有登记的大多数,仅2012年两会期间上海一地,新增加的冤民就有数十人之多,我没有能力进行统计全国冤民的具体人数,但是可以肯定地说超过很多小国的总人数。
中共给这些冤民的罪名五花八门,聚众闹事、妨碍公务、冲击国家机关、袭警、颠覆国家政权、泄露国家机密……罪名的帽子很大,乍一看罪名与被判的实刑都是从轻发落,仔细一看所有被判刑的访民,都是莫须有,仅举几列就能说明:
许正清被监控期间不吃盒饭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公交司机田宝成乘公交车不买车票被判二年半有期徒刑,杜阳明(本人)在树丛内小便被判二年半有期徒刑,邵满根仅在天安门广场站一站就被劳动教养……。
中共能够在判决书上例举的“罪行”,最严重的也不过是在上海商城喊打倒陈良宇,在天安门广场撒申诉材料,到北京各级政府部门讲真相。好像这些行为都是在宪法、法律允许的范畴之内,并没有触犯法律,更没有犯罪,可是中国共却使用刑拘(敌我矛盾)劳教、甚至判刑的极端手段把没有任何过错的访民打压成冤民。
我们先撇开访民们是否有罪(肯定是无罪甚至无错)按照中共政治迫害的说法是因为过激行为导致的,不要说访民的行为是否是过激行为,就是是过激行为,一是不构成违法,二是所谓的;“过激“行为是怎么炼成的?
全国的访民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旧的不去,新的又来。少则数年,多则十数年、数十年。明明很多上访问题很容易解决,政府如果有诚意解决只要对号入座就行。根本不需要经年累月地京沪两地折腾,尤其是动拆迁引发的上访是中共强盗、土匪掠夺政策的直接结果,凡是牵涉到动拆迁的事无巨细,一律扼杀故意犯罪。
各级政府、信访办已经成了陷阱、地雷坑、绞索、的代名词,如同加油站,把访民的怒火添加燃烧,直至铁幕背后操纵的黑手认为火候已到,可以定罪,政治迫害随即降临。
很多访民的“过激”行为是在政府官员、工作人员的故意挑逗、侮辱、谩骂、甚至是殴打等挑起事端的故意行为,激怒访民“过激”达到打压的目的。
前不久在北京丰台发生的警察谩骂、殴打上海访民项文寅的事情,项被迫格挡自卫,居然被刑事拘留至今被羁押。
历史上有个宦官赵高发明了指鹿为马,敢讲真话的一律格杀勿论,秦桧陷害民族英雄岳飞时,找不到任何可以给岳飞定罪的依据,就发明了莫须有,将岳飞绞杀在风波亭,现在中共发明了“过激”行为这顶帽子,不管是否有罪一律制造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