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50万人上街反对23条立法,梁振英在游行前后一直力撑恶法,形容有关草案宽松得只是“最低程度满足了立法要求”。梁否认说过用防暴队对付示威人士,但有资深法律界人士质疑其诚信,指02年一宗涉及华懋集团的官司中,梁被法官质疑其诚信。
当年游行前,市民普遍反对通过23条,但梁振英在7.1前五日指出,23条咨询已10个月,市民反对是因挥之不去的“97情意结”,以及对《国安条例》有关内容误解所引起,斥骂反对立法人士未看过条文,“有人只是为上街而上街”。
23条草案严重侵犯人权,但梁坚称草案较其他国家类似条例宽松,指国安控制比殖民地政府宽松,更引述京官说不立法是不肯履行国家安全责任。游行后梁贯彻“鹰派”作风,仍支持如期交立法会表决。
梁否认说过要用防暴队和催泪弹对付示威人士,但辞任行会的时任自由党主席田北俊接受《苹果日报》访问,曾提及不撤回草案,“担心香港会发生流血事件”,政坛元老李鹏飞也说过同一番话,外界相信并非空穴来风。
曾被法官质疑诚信
有资深法律界人士指出,梁在02年华懋与政府的一宗官司中作证,法官判词指他前言不对后语,“问题不在梁振英怎样向第三者透露内容,而是他所透露的是否真确可信”,可见法官质疑梁的供词非诚实可信。该人士表示,梁不是第一次否认他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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