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平:赵长青说,李修武案应发回重审(图)


赵长青 (资料图片/看中国配图)

担任薄熙来常年法律顾问的赵长青,在去年12月9日,沙坪坝区法院判处李修武18年有期徒刑之后,并没有退却和气馁,他说,要二审继续为他做无罪辩护,李修武不是黑老大,它的案件应当发回重审,由于王立军叛逃事件已经定性,关海祥取代了公安局长的位置,而2月6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重庆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打黑工作常态进行”,似与王立军搞得运动式“黑打”划清界限,故此,赵长青对李修武案表示乐观,重庆新闻界消息人士说,薄熙来对“刑法泰斗”顾而不问,意欲何为?

李修武是目前风靡海外“跑路”的重庆民企老板李俊的哥哥,2010年10月22日,他从成都成功出逃海外之后,薄熙来和王立军非常恼火,沿用文革株连九族的办法,不仅把李俊之妻罗淙判刑一年,而且,还把他的哥哥打成了“黑老大”,尽管海外媒体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可以洗刷李俊被强加的罪名,但去年12月9日,还是被酷吏王立军操控的沙坪坝区法院一审判刑,李俊的31个亲友,被生编硬造了多项罪名,全部系狱,李修武被判了18年,其他最轻的何君被判了1年零2个月。

目前,他们正在提出上诉,今年已是古稀之年的赵长青说,他不改初衷,依然要为他们打官司,重庆新闻界的消息人士说,薄熙来对自己的法律顾问,毫不客气,对他也发出过警告和威胁,但赵长青只要一息尚存,都要坚持真理。重庆媒体从业20多年的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童之伟教授的调查报告在海内外刊发,引起了强烈反响,它有助于此案发回重审,它成了中国政局由左转向的一个风向标。

据重庆媒体转述刘光磊的话说,目前重庆打黑工作处于常态化阶段,“只要露头就打,发现就打”,另外,还要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不然,黑恶势力有可能滋生。他强调,打黑工作并不只是一个人一个部门可以运作的,需要公检法整个政法系统通力合作,而且也需要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拥护。

我认为,刘书记可能处于两难之中,既想对以前的“黑打”纠偏,又担心黑恶势力卷土重来,实际上,赵长青,童之伟等律师学者和人民群众从来不反对常规性执法,对确实是黑社会的涉案人员,只要证据确凿,就应当依法处理,但是,李修武案件根本不符合涉黑的四项条款,这一点没有任何人比赵长青更有权威,不仅是因为这位德高望重的刑法专家直接参与了涉黑条文的制定,而且,他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法律多年,公检法司很多掌权者都是他的学生,赵律师对重庆非常了解,其见解也深邃独到,为什么重庆法院不听法律专家的意见,却听命于薄熙来一人呢?难道王立军跑了,他留下的幽灵还不敢动吗?

最近,我得到了全套的李修武案的法律文书,运用重庆金明律师事务所赵长青和成都篇章律师事务所文闻等人的辩护词,比对沙坪坝区法院的判决书,可以清楚地看到,重庆地方法院不是依据事实和司法条文,在审理李修武等人的案件,而是在听命于沙坪坝区政法委,而区委书记李剑铭则听命于薄熙来。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并没因为王立军的叛逃而得到及时纠正,有些继任者还想坐享薄熙来打黑“黑打”抢来的45亿元的“大蛋糕”。重庆新闻界人士转述赵长青的话说,他轻易不会为被政府指控黑社会的人做辩护,以前是黎强,因为他父亲与其有旧;现在是李修武,他与其没有私交,而是看了所有的证据材料,仔细研究调查之后才决定受理此案的,他们实在是太冤了!

我认为,赵律师讲得一点都不错。仅举一例即可足以说明李修武之冤:沙坪坝区法院指控他的罪名很多,其中有一条是寻衅滋事,1998年6月21日,被告人李修武得知被害人杨麟与妻子郑亚英到沙坪坝区文化馆其经营的金皇冠歌舞厅楼下打电话,因找补零钱与承包小卖部的何春香发生纠纷,带领被告人白红波等人,对被害人杨麟,郑亚英进行殴打,致使被害人面部,胸部,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杨的损伤是轻微度,事后,李俊出面偿了被害人的医疗费。

李俊发给我的证词是这样的:2009年8月22日,李俊被公安局以涉黑为由通缉,12月4日被捕,2010年3月5日无罪获释,此间民警杨江,杨先,安支队长对上述事件已做出调查结论,第一,李俊根本不知情,何来赔偿医药费的事?第二,当时根本就没见过什么法医鉴定报告。

我认为,不听李俊的辩解也罢,让我提两个问题,14年前的旧事,是当时的鉴定报告,还是现在补办的?法庭出示了吗?如果是前者,为何当时不抓他判罪?如果是后者,如何服人?假定是真的,为什么重庆公安局在2010年3月出具了李俊无罪的公函,14年后的今天要整人,实在找不到寻衅滋事的所谓证据,就不惜时间垮度去拼凑包装了。再说,还有一个追诉时效的问题,不知道沙坪坝区法院的法官学习了法律文书没有?

类似破绽在判决书里比比皆是。还有1998年10月,2007年6月,2009年3月,2007年9月,2006年12月,2003年8月的一些陈芝麻乱谷子的,鸡毛蒜皮的小事,通通编织起来,形成法网,再把李家兄弟这几条大鱼装进去,但太牵强了,如果重庆真的像刘光磊讲的“常规性执法”,会出现这样的怪事吗?试问:为什么当时不依法处理呢?为什么要等到人家手里有了45亿的“大蛋糕”,才回溯以往加罪于人呢?薄熙来是以法治国,还是抢钱买官,难道不是一目了然吗?

去年9月27日,赵长青在法庭上为李修武作辩护时说,上述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他还对公诉人指控的其它所谓5项罪名进行了批驳,得到了全场热烈的掌声,但法官却打断赵律师的精彩辩护,不予采信,还警告金明律师事务所,不得公开发表辩护词,难道这是正常的行为吗?沙坪坝区法院是按照国家法律条文判案,还是依据薄熙来,王立军的个人意志办案?这一切都成了笑话。

另外的重庆消息来源说,彭治民涉黑案的“二告”曾智强家人,也请过赵长青代理辩护,他没有亲自出庭,叫女婿代理,这也无妨,但因为电话受到监听,当曾家前往赵的律师所缴纳50万元的律师费时,重庆公安人员竟赶到该所,强行没收了全部律师费,美其名曰:涉黑资金……这就是薄熙来,王立军之流“打黑抢钱”的壮举,为中国律师史上所仅见!这50万现金到底进了谁的腰包?至今曾家亲友都不清楚,正如李修武根本不认识许多下属的黑社会成员一样,曾智强和彭治民只见了四次面,他们仅仅是租赁关系,但这一点不影响王立军借机抢钱,曾智强母亲彭佩瑶说,后来,她家又支付了20万元给赵长青女婿的律师事务所,但并未改变儿子被判无期徒刑的命运,重庆新闻界的消息人士说,薄熙来,王立军践踏国家法律,已经到了罪行累累,罄竹难书的地步!

重庆媒体的报道说,对于重庆的安全问题,刘光磊列举了两个指标,证明了重庆目前良好的安全形势,第一个,是由第三方机构做的群众安全感测评指标,去年比前年增加了1·9个点,总分达到了96·58,位于全国第一。第二个,是2010年由中央综合治理办公室做出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排名,经过70多项指标的测评,重庆在全国排名第一。

在我看来,这全是玩弄数字的谎言,现在,重庆的谎言和乱法已经是世界第一,我身在多伦多,几乎每周都收到有关重庆的投诉,只是我反复核实证据慎重未报而已,像李俊这样的案件,近期还会陆续推出,如果关海祥,刘光磊等人确想走出薄熙来和王立军的阴影,让老百姓对其另眼相看,必须面对冤假错案堆积如山的现实,把李修武案发回重审,还良民一个公道,否则,必将导致极其严重,不可挽回的后果。试问,连中国资历最深的“刑法泰斗”都不能照亮你们的眼睛,国家还有前途吗?

2012年3月7日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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