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发通知,户籍改革步履维艰(图)


中国每年有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图为农民工在北京火车站附近过天桥(资料照)。

在拖延一年之后,中国国务院终于颁布户籍改革的通知。通知首次放开地区级城市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申请常住户口,但继续“合理控制”副省级以上的特大型城市的户籍管理。通知同时允诺,今后再出台就业、教育等政策措施,禁止与户口性质挂钩。

这份通知虽然是2012年2月23日发布,落款日期却是“2011年2月26日”,时间上几乎相差一年,引发广泛关注。华尔街日报称其为“神秘文件”。

*权益区别对待*

通知要求户籍迁移实行分类管理,对县级市、地级市和副省级以上的特大城市区别对待。

通知规定,在县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与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在设区的市(地区级别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对副省级以上的大城市和直辖市,要继续合理控制人口规模,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落户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段成荣说,农民进城基本是奔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去的,通知却对这些城市依然限制比较严格,改革因此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祥临解释,大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直辖市的教育、就业机会和居民福利都优于其他地区,不可能全部放开。即使放开,首先受益的也不会是农民工

徐祥临说:“一线城市利益大,当然谁都愿意来了。但问题是如果一放开,来的绝不仅仅是农民工,而且首先不是农民工,这我敢断言地说。那么是比农民工更有能力的、买房子的、甚至是更有关系的,是这些人他们先来。起码我首先把孩子上学的问题解决一下。权益平等在理论上是没问题的,但还是要扎扎实实地走。”

*厘米推进*

通知尽管放松了县级和地区级城市的落户限制,但同时规定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与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袁崇法认为,这里存在矛盾,理由是城市的承载力无法简单量化,而且中小城市就业机会、产业项目和掌控的资源都不如大城市,承载能力当然不强。他因此指出,通知虽然让户籍改革有所突破,却不代表根本的突破。

新京报24日更是用“厘米推进”形容这次改革的力度。文章说,县级市的户籍管理本来就相对宽松,通知的规定因此可以说不是推进,而是重复常识。“这样的户籍改革注定难以撑起公众的期待,与真正去除‘城乡二元化’仍有相当长远的距离”。

*户籍外衣*

不少专家指出,开放户籍虽然是许多人的渴望,但户籍只是外衣,真正的不平等来自与户籍挂钩的利益。徐祥临指出,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城市化进程的配套改革,只有消除与户籍挂钩的利益,才能根除城乡之间的“二元”格局。他说:“必须得有一个扎扎实实的步骤,把城市之间这种福利配套、这种户口所包含的福利和权益的梯度给他削平,几年之后再从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升学就业等领域出台几个政策,使它的权益差别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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