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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审与不审是个假命题

作者:缥缈  2012-02-19 14:0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指出,“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但此后这个改革的讨论,触动了相当多的利益关联者,至今进展不大。

而最新的市场热门话题则是:“新股发行能不能不审批?”

对此,有人说“能”,有人则说“不能”。事实上,正确的答案当然是“不能”。

这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中国股市本质上仍然是一个资金市、政策市。这个市场从来没有经历过私募市场的发展阶段,从始至终就是一间公募市场。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不用解释,你也知道,这是指“公募申请”。

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间,缺少一个“一级半市场”(早年天津劝业场、成都红庙子等地,曾经有过一些民间的“一级半市场”,然而后来均被“关闭”、“清理”了。

其次,当前中国的A股市场的本质问题,不是新股方面的问题,而是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间的公平出现了问题。所以投资热点“整体前移”。二级市场根本就不受重视。

这种战略前移的起因在于,目前IPO的本质是一个大量博傻资金流向少数“权力资本”的单向流程,千军万马兵临一级市场。最终高价发行五只四只破发。

市场主力基本上不再敢重仓进入风险指数过高的二级市场。不仅如此,大家也都认可郭树清主席的“喊话”,对于一般“拿退休金的、收入少的低收入人群”,确实“不宜炒股票”。

对于一个全球第二大总市值、第一大成交量的资本市场而言,这不能不说是悲剧。

再次,中国资本市场,有一个永远也绕不过去的疑问,这就是马车永远走在马的前面,而不是马走在马车的前面。一切都是政府说了算,而政府在其中却又有潜在的利益。

最近几年,新股扩容更是泥沙俱下。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障眼法,就是打着市场化的旗号混淆了不同融资产品之间的本质区别。

比如上市公司的上市许可(IPO的审批流程),是证监会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才能完成的国家行政许可制度,市场称之为“股票过会制度”,也就是说,必须通过发审委这一关。

然而,我的记忆中,却有一只股票太平洋上市没有经过发审会的审批;既非IPO,也不是资产重组;时间为2007年12月28日。这在当年,引发的业界“地震”和“海啸”,相当于“日本3•11”的级别。

最后,股票发行,假以公募之名,终获私募之实。定价权竟然不在参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手中,而在一级市场的询价机构手中,而这些机构报价中的责权完全不对等。

这导致股票发行价格,虽也有可能与企业业绩、发展前景相关,但更多的时候,是看市场的整体定价水平和人脉调配能力。

总之,股票发行“审或不审”?这个问题本来就不应当是个问题。在现行《证券法》的框架之内,在沪深两大交易所的框架之内,无论今后怎么改,可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尊重现行的规则。

由于“立法在先”,公募股票,如果改为不审,也应提交全国人大,敬请人大会议,先行“变法”才是。

对此,我有两点建议。

建议之一,彻底公布IPO企业的全部信息,不仅包括企业信息,也应包括利益关联人(包括此前不曾开放过的那些询价机构的信息)。而管理层最大的责任则是对市场造假等违规行为追究清楚,并且严惩不贷。

建议之二,近期管理部门诚征市场意见,在所征集到的、最有价值的相关改革方案之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一些端倪,比如进一步开放市场,进一步放宽信息的发布。如此改革,“少少许胜多多许”,不但各方乐见,也胜过设置一些“假大空的远景”,可望而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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