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昌原县委书记因受贿被判死缓
原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因受贿3901多万元日前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法院分别判处汤成奇的几名下属和妻子熊丽舜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据中国媒体报道,法院查明,汤成奇在担任南昌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工程公司和其它一些企业的老板在地产项目的土地征用、用途变更、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拨付方面给予关照。他收受的财物折合人民币总计3901万余元人民币,其中650万元未遂。他还私自将公款以“借支”、补偿等名义付给他人,共导致国家损失2.8亿多元。
在法院的一审判决中,汤成奇除判死缓外,还被没收了一切财产,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他的妻子熊丽舜被查明伙同丈夫汤共同非法收受了价值85.3679万元的财物,也构成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