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网络图片/看中国配图)
武汉异见人士李铁周三(1月18日)被中国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入狱10年。
武汉中级法院的裁决说,李铁发表的“人以有尊严为天”的文章是借民主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的目的。
法庭说,李铁的具体行为表现在参加三至五人的集会,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派、和敌对势力网站联系等。
李铁在自我辩护中说,民主是他的向往,参加党派是为了学习宪政,参加集会也根本没有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
李铁的律师说,李铁是无罪的,公诉人的指控证据不足,法庭不应对属于意识形态的东西定罪。
李铁于2010年9月被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中国司法当局在严重超期关押后开庭审判,并根据检控方的要求将李铁判处10年徒刑。
李铁是继四川的陈卫、贵州的陈西之后过去一个月内被中国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重判的第三位异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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