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颁新规 助亲人团聚

美国移民局6日宣布一项有利非法移民合法化的规则草案,定案后将使部分在美逾期居留的亲属移民申请人,得以在美递交“免除三到十年不能返美管制规定”的申请书。部分美国公民的非法移民亲属,可减少必须离开美国的时间,以利和亲人团聚。

国会亚太裔小组主席赵美心赞扬欧巴马总统及移民局的新规定。她指出,新规定对亚太裔很重要。三分之二的美国亚太裔是移民。“亚美正义中心”也表示,亚太裔人口虽然只占全国的6%,却占所有亲属移民的三分之一以上。

移民局长梅奥卡斯(Alejandro "Ali" Mayorkas)6日举行记者会,指移民局已于6日在“联邦公报”宣布这项新规则草案,并征询各方意见,计画今年稍晚最后定案实施。

梅奥卡斯指出,新规则草案适用于申请依亲移民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及子女,目的在减少非法移民与其在美亲人分离的时间。

梅奥卡斯表示,移民法规定,凡在美国逾期居留六个月以上者,一旦出境,三年内不得再入境;而逾期一年以上者,一旦出境,则十年不得再入境。

他说,这项移民法也有例外规定,如果能够证明逾期居留的公民配偶或子女离开美国后,将对该公民造成极大的窘困(extreme hardship),即可申请免除三到十年内不得返美的管制。目前这项申请必须由逾期居留者在海外提出。而新规则草案,则允许逾期居留者,留在美国提出这项申请。

梅奥卡斯表示,申请人须按指纹,并通过背景调查,且须没有犯罪纪录。而申请获得批准后,仍须返国至当地美国使领馆接受面谈。而移民局将与美国国务院密切合作,以加快处理此类案件。

梅奥卡斯不愿估计将会有多少人在美国提出申请。他否认新规则将使数百万人受惠的说法。梅奥卡斯表示,2011会计年度共收到2万3000份申请书,其中1万7000份申请获准。

鉴于三到十年内不得返美的管制,许多逾期居留者不愿申请绿卡,因为申请获准之后,须离开美国面谈,面谈并不保证通过,而且还将三到十年不得再返美。因而许多逾期居留者宁可继续非法滞美。

新规定可望减少美国的逾期居留非法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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