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志峰:那些更隐蔽的“官腔雷语”(图)

“你是哪个单位的”、“你是不是党员”、“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对于这些“官腔雷语”,相信很多人都耳熟能详。然而,还有另一种更隐蔽、更常见的“官腔雷语”,如果不仔细甄别还真是不容易发现哩。试举一例:针对网友质疑云南红河州政府大楼为“最气派地市级政府大楼”,红河州委常委、宣传部长伍皓表示,州委、政府等五栋建筑外加一个千亩市民公园,含绿化总共才花4亿多,比预算少花近12亿元。一个州办公楼就花掉了4个亿,是不是很雷人?更雷人的,是伍皓用的那个“才”字——总共“才”花4亿多,那么到底要花掉多少你才觉得正常呢?“比预算少花近12亿元”当然很惊人,但到底是谁造的这个预算,又是比照的啥标准?窃以为,不是红河州太“节约”,而是造预算的人太扯淡。

类似的“官腔雷语”还有很多。在广东省“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相关部门通报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地沟油”甚至已流入某些政府机关的饭堂。其中“甚至”俩字在网络上一下子就“亮”了,遭到了众多网友的质疑:流入机关的饭碗里就是大事,就要“甚至”一下以示感慨;那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早吃了多少年的“地沟油”,难道就是正常现象吗?

以上说法的遣词造句比较浅显易懂,但还有一些“官腔雷语”就深刻得多了,非细细咂摸难知其“精神实质”。2009年的时候,一些地方在学生暑期集中活动中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引起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教育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暑期举办学生集中活动时依据“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非必须”是个典型的“模糊语言”——什么是“必须”,什么是“非必须”,谁又定得出一个严格的标准来呢?但有一点是毋庸质疑的,使用这样的模糊语言可以将发文单位的风险降到最低——我既未将所有的集中活动一竿子打死,以免得罪人;同时又义正词严地下发了通知,显得对此很重视,“恪尽”了职守。真可谓是左右逢源、八面玲珑。“非必须”的妙处还远不止此。到底是“必须”还是“非必须”,谁说了算?最终解释权肯定还是归政府部门、归领导。这就为以后的执行留下了“后门”或者说是回旋余地。假如某个地方的集中活动真出了问题,闹大了无法收场了,就祭出“非必须”来——你这属于“非必须”的活动呀,我早就发过通知了,你为啥子还要“顶风作案”呢?严肃处理!如果出事的责任人身份特殊,需要为他开脱,就例行公事进行一番调查,最后下结论说:这个活动很显然是“必须”的嘛。于是乎,一切都是“天灾”,跟“人祸”无关。——这才是“打官腔”的高手啊。与之相类似的“官腔雷语”,还有!“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基本上”、“一般情况下”等等。

那些隐蔽的“官腔雷语”之所以大行其道,有些是制度缺失造成的——反正公共财政开支没有真正有效的监管制度,我想花多少就花多少,别说几个亿了,就是几十个亿几百个亿,我照样可以振振有词地在前面加个“才”字,而不必顾忌纳税人的感受。有的是典型的“屁股决定脑袋”——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与众不同”的,哪怕我们还没混到吃“特供”的级别,但我们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跟普通老百姓一样吃“地沟油”的地步吧?言为心声,那些口出“官腔雷语”的公仆们能平等地对待老百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反正我是不敢报太大期望。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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