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各种问题的根源就是证监会本身。虽然证监会已从原来的审批制变成了现在的核准制,但是,证监会拥有对申请上市企业的生杀予夺权力的局面始终没有改变。
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曾公开说,全球其他国家交易所的IPO过程都是注册制,只有中国的上交所和深交所实行核准制,而实际操作是审批制。
在中国,企业上市必须由证监会审批,从股票发行规模到股票定价,证监会均亲自过问,在发审委外排队申请上市的企业成百上千,但最终通过审核、获得上市资格的企业不到十分之一。这种事实上的审批给了发行审核委员会极大的权力。
由于只有极少数企业能够获得上市资格,上市资格就成为了一种稀缺资源,企业、保荐机构、证券公司、PE投资者,甚至发行审核委员会就可能勾结起来,弄虚作假,帮助企业上市。2011年,经济学家华生说,有些公司甚至动用上千万元对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们进行公关。
本来,监管部门的职责有二:一是确保申请上市时,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准确、真实的;二是打击股市中欺诈、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各种违法行为,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
然而,监管部门却本末倒置,把自己的职责确立在—为投资者选择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把权力用在决定谁可以上市谁不可以上市;并且,证监会弄出一套非常复杂的标准,按这套标准来决定谁可以上市谁不可以上市。监管部门不应该为投资者把上市公司的质量关,也不可能把好这个关。
其一,上市公司的质量如何、未来业绩怎样、能否保证持续赢利、是不是创新企业等应该由投资者自己去判断;如果投资者购买的股票变得一文不值,那投资者就应该自己承担责任。这就是“买家责任自负”原则。
其二,严格的退市制度可以让劣质公司在上市之后显出原形,并自动地将劣质公司从股市中淘汰出去,给投资者留下高质量的公司。
其三,公司经营的好坏、质量的高低既取决于管理、竞争、技术、政策等很多因素,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经济学家进行的研究表明,在预测哪些公司上市后会更好上,监管部门并不比一般投资者具有更强的能力。所以,这个质量关,证监会根本不可能把好。
证监会按照自己确定的一套所谓创新、成长性等标准,来决定谁可以上市谁不可以上市,这就可能迫使企业为了达到它的这一套标准而弄虚作假。结果才发生了媒体所报道的事情:大量企业依靠虚假材料与“操作”成为高科技企业,并进而登陆创业板。
在这方面,国内公众与舆论也存在认识的误区,从而给证监会这种违背公平原则的做法提供了土壤。2011年,“姚记扑克”、“好想你枣”、“东方时尚驾校”等公司申请上市时,曾遭受国内公众与舆论的一片嘲讽。其实,只要这三家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准确、真实的,而且它们的经营业绩达到了最低要求,这三家公司就都有权力上市。公众可以不买它们的股票,但不可以因为它们的科技含量低而剥夺它们上市的权力。
要有效治理中国股市的各种乱象,并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管部门必须放弃IPO审批权,放弃对申请上市公司的生杀予夺的权力,并将职责与精力放到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准确、真实上,放在打击欺诈、内幕交易、股价操纵上。1996年,时任证监会副主席的高西庆说,要让证监会放弃实质性审批制的巨大权力,证监会必须经历一场“从灵魂深处爆发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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