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与汪东兴的轮回(图)


邓小平广告看板(网络图片)

上:人在屋檐下 邓小平感激汪东兴

邓小平给汪东兴写信:

东兴同志,好久没写信了。由于主席的关怀和你的帮助,我的两个最小的孩子毛毛和飞飞上大学的事已经解决了,毛毛进南昌医科大学,飞飞进南昌理工科大学,学无线电专业,学校选拔通知二十天前就收到了……两个孩子得到这样的照顾,我们只能对主席和党表示由衷的感激!我们的情形一切照旧,不过我的继母三天后就要去天津帮助我的妹妹生产和带小孩,她七十几岁了,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几年来,在我们家里很劳累,所以我们劝她去天津住一时期。她走后,两个孩子上学了,家里就剩下我和卓琳,照护一个残废大儿子,因此,我暂不能去工厂劳动,必得在家做事(卓琳身体也不好)。我们想请一个人做做饭,特别帮助照顾残疾人,已向领导提出。据说找人不易,工资较高(三十元以上),且看找的结果如何。没有别的,就怕我和卓琳万一有一个人生病就难办了。我的大儿子邓朴方接过来近一年了。一年来的观察,他的腰身以下虽然完全没有知觉(大、小便也不自由),但机能似乎并未完全消失。据说,在医院诊断时也对此存疑,并曾有施行大手术、打开看看的拟议,后因送到救济院而未果。

我们总希望还能有一次医治的机会,如果有可能再送回医院治疗,或施行手术。对此,我实在不好意思向党提出请求。

至于我自己,我仍然静候主席的指示,使我能再做几年工作。在生活上,我希望能在北方了此余年,这里的夏天,对我们都太不习惯了……

“保证永不翻案”

我入党40多年来,由于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得到改造,结果堕落成为党内最大的走资派。革命群众揭发的大量事实,使我能够重新拿着镜子来认识我自己的真正面貌。我完全辜负了党和毛主席长期以来对我的信任和期望。我以沉痛的心情回顾我的过去。我愿在我的余年中,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努力用毛泽东思想改造我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对我这样的人,怎样处理都不过分。我保证永不翻案,绝不愿作一个死不悔改的走资派。(1967年6月20日至7月5日邓小平《我的自述》)关于我自己,我的错误和罪过,在一九六八年六七月间写的“我的自述”中,就我自己认识到的,作了检讨。到现在,我仍然承认我所检讨的全部内容,并且再次肯定我对中央的保证,永不翻案。(1972年8月3日邓小平《给毛泽东的信》)。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22条)邓小平正是一再认错和深刻检讨才多次被打到又被启用。同时毛主席也说“永不翻案靠不住啊!”毛主席又言中了!邓小平在文革期间关于文化大革命的论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亲自提出、亲自领导的。这是一个兴无灭资,保证我国永不变色、避免修正主义、资本主义复辟危险的伟大革命运动。这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壮举。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万岁!(1966年10月2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检讨》)对于我本人来说,文化大革命也挽救了我,使我不致陷入更加罪恶的深渊。(1967年6月20日至7月5日邓小平《我的自述》)特别重大的是我国长期没有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揭露我和批判我,是完全应该的,它对于我本人也是一个挽救。我完全拥护主席的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完全必要的、非常及时的。(1972年8月3日邓小平《给毛泽东的信》)实际上,现在这次决议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性质的分析,超过了过去所谓路线错误的概念。(邓小平《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08页

下:邓小平破口大骂 汪东兴黯然辞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汪东兴的心彻底凉了。在政治局召开生活会的时候,汪东兴指着刚刚发下来的《关于刘少奇的复查报告》,发表他的看法:“我不同意这么匆匆忙忙地就给刘少奇同志平反。可以不再批判,不再讲他过去有甚么问题,来个冷处理。现在这个材料把一切都推到江青等人身上,事情未必都如此。当初我就在中央项目组,有些揭发的核实明明就是我们一些很好的领导同志批准的嘛。事情都推到江青这些人身上去,容易产生种种的误会,反而对我们现在的政策不利。将来出了问题谁来负责呢?”

“我!”

随着一声大喝,邓小平站了起来:“汪东兴几乎每一次开会都要出来唱唱反调,已经充当了我们中心工作转移和平反冤假错案的绊脚石了。对任何问题都要说三道四,好像你汪东兴什么事情都知道似的。你正因为当时就在项目组,所以你必须对当时一些问题要负一定的责任。这个责任不一定非是‘四人帮’定的他们才应负责,就是在他们错误影响下所做的坏事也应该由他们来负。这个道理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从来就是这样的。当初你们批判所谓刘邓路线时,不也是把别人干的事情算到我们头上去了吗?这有甚么奇怪的?还要你汪东兴如此着急地说明!”

邓小平刚说完,胡耀邦就开了腔:“大量的事实证明汪东兴这两年来基本上还是停留在过去的‘左’的路线上踏步不前,经过了许多人的帮助甚至批评,仍然没有足够的认识。我觉得,他继续停留在副主席的位置上已经远远地不适应了。我建议在合适的时候是否调整一下他的职务。再说,这些日子来,揭发和反映汪东兴问题的材料和报告源源不断地到了中组部和中纪委。考虑到汪东兴在革命的关键时刻有过功劳,我希望他还是应该慎重地考虑一下自己的前途。最好自己采取一定的主动措施。

这话汪东兴马上意识到了——与其让别人把自己赶出去,不如自己主动一些。于是,他等别人纷纷把话讲完以后,自己又开了口:“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在即将辞职的时候,我还有几句话想对大家讲一讲,保留一下我自己的意见嘛……”话一出口,满座顿时安静下来,眼睛全部转向了汪东兴。

“不错,我作为多年跟随毛泽东的警卫官员和后来一直担任中央办公厅的主要职务,我接受毛泽东的教育和思想很深,这也大概就是我迟迟不能接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以及现在你们一直主张的要为少奇彻底平反等意见的主要原因。我的观点和思想与你们的许多意见格格不入,彼此很难统一。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党的事业和党的团结,我决定还是自己辞职比较好,这样对你们更好地执行你们的路线,也就排除了很大的障碍或阻力了。这未尝不是一件好的事情……”

汪东兴的意见一说出来,只见邓小平看了华国锋一眼,扭过去又和叶剑英、陈云咬了咬耳朵,显然是在交换什么意见。半晌,他才正了正身子说:“好吧,汪东兴刚刚提出他的辞职意见,我们还需要研究。不过,我个人认为他的这个意见是好的。我们党内允许一个党员或官员保留自己的意见,这也是坚持真理的一种方式。有些问题我也不能保证我们就是完全的真理,就不需要接受检验了。但是,我们党从来就有这么一个规矩,那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的意见被否决以后,必须拥护多数人的意见,除了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外,不允许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但是,如果你自己认为干不下了,可以像汪东兴这样地提出辞职。这同样是党章党规所允许的。不过,这个问题需要在全会上决定。如果没有甚么特殊的情况,我建议把汪东兴的这个意见拿到会议上去。”

这时,吴德、陈锡联、纪登奎也提出了类似的意见……

汪东兴回到家里,老伴看见他的脸色不对,急忙问道:“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摇摇头:“我很好,我已经辞职不干了,从今往后就是一个老百姓。” “真的?”老伴说,“这也好,省得担惊受怕了。”汪东兴点点头:“是呀,别人不想让咱干,咱也就不能再干下去了。这没有什么不好的,我已经干了快一辈子了,也该休息休息了。”  

从这天起,他就闭门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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