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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署新令:禁刊未核实网络信息 民间解读

作者:甄贞  2011-11-11 23:0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看中国记者甄贞综合报导】近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发文件,要求新闻机构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并规定不得依据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等非第一手材料编发新闻。此举措被民间解读为:不经过宣传部审核,一律不得发表,要和党媒高度保持一致。

据《京华时报》消息,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印发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要求新闻机构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要求,新闻机构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手机信息。

报道进一步指出,记者必须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采访;必须坚持实地采访,不得依据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等非第一手材料编发新闻;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证据。“新闻机构要严格使用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手机信息,不得直接采用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否则将吊销记者证。

CCTV的新闻核实了吗?

新闻出版总署下发文件,被遭限制使用信息来源的“互连网”网友们解读为:不经过宣传部审核,一律不得发表,要和党媒高度保持一致,否则可能惹祸上身。

网友“yth0808”表示,等所谓“核实”完了以后2个星期过去了,新闻变旧闻了。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失实报道?违法乱纪者大多是官员,腐败滥权,漠视民意,这才是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点。

有网友赞同道:“支持,凡是核实过的新闻都应当能够无阻碍地刊登出来。”

有网友不以为然:“没必要这样限制,不谨慎发布消息的媒体失去公信,自然会倒掉。”

网友“二叶小舟”则称,重点是防“批评性报道”,拍马屁的不在之列。请问“央视利比亚的报道都核实了吗?浙江丽水的消息还要核实吗?CCTV报道的假新闻核实了吗?因此,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要禁谣言必须肃整CCTV。”

更有网友问:“中石油通过媒体发布的亏损消息经过核实了吗?”

署名为“沙漠草根”的网友分析总结到,言下之意就是,没有经过宣传部审核的一律不能发表!一些不听话的记者非要报道真实情况的那么必须得吊销记者证,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迎来党中央的秘密口令:格杀勿论。因为天朝政府的措施一向都是将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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