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8月,清政府宣布实行宪政的计划。清政府发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并发表了《九年预备立宪清单》。清单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路线图或曰时间表。《九年预备立宪清单》承诺,在第九年(即1916年)颁布宪法和选举国会,国会将于1917年召开。清单列举出九年中每一年应该完成的预备工作,包括国民教育、法典的编订、地方自治的推行和地方议会的筹办和选举,等等。
无独有偶,在两年前,革命党也发表过一份类似的实行宪政的路线图或曰时间表。1906年冬,《同盟会军政府宣言》提出一项革命方略,把革命进行的程序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为军法之治,由军政府督率国民,推翻帝制,以次扫除积弊,以三年为期;第二期为约法之治,由军政府总揽国事,而授权人民从事地方自治,为期六年;第三期为宪法之治,军政府还政于民,由宪法上的国家机关分掌国事。后来的《中华革命党总章》,则把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改称为军政、训政、宪政。
比较清政府和革命党的宪政计划,最大的区别在目标上。清政府的立宪,是以日本的君主立宪为蓝本,而不是改良派即立宪派所期望的英国式的君主立宪;所以不但被革命派拒绝,而且也被改良派反对(迫于压力,后来清政府大幅度修改了它的宪法大纲)。有趣的是,革命派的主张和清政府竟然也有共同之处,那就是,革命党提出的实施宪政的时间——三年加六年——也是九年,和清政府提出的预备立宪的时间完全一样。
实际上,在当时,不论是清政府,改良派即立宪派,还是革命派,都认为中国民众还没有做好治理自己的准备,民主宪政不能一步到位,需要用一段时间训练民众。两派的区别不在于要不要训政,区别在于由谁来训政。一派主张由开明的君主来训政,一派主张由革命党来训政。
在清政府颁布的《九年预备立宪清单》里,有国民教育一项。其中规定,在第七年,使人民识字义者达到百分之一,第八年达到五十分之一,第九年达到二十分之一。照这么说,在预备立宪之初,在中国,文盲竟然占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假设当年中国人口有四亿,那么,识字义者连四百万都不到。不过也有资料说,清代的识字率是20%。不知哪种说法更可靠。
话说回来,当年所说的民主参与,本来就是少数人的参与。只有少数具有一定教育程度者才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这可以叫“让一部分人先民主起来”。所以识字率低并不能构成拒绝或推迟民主宪政的理由。
至于谈到训政,胡适批评得很到位。胡适说:由极少数人把持政权,是永远也不可能使民众获得现代政治训练的。学习游泳要先下水,学习弹琴要先有琴可弹。最好的政治训练,就是逐渐开放政权,使人民从实际的政治参与中去接受政治学训练。
一百年过去了,中国仍然没走上宪政之路。直到今天,仍然有不少人以“中国人素质不高”为理由拒绝民主宪政。这个理由比一百年前更站不住脚。就拿识字率一条为例,根据2007年联合国的资料,中国大陆的识字率已经达到90.9%。凭什么还说条件不成熟呢?若说循序渐进,问题是,直到今天,中共当局都还没拿出一份时间表,甚至没做出实行宪政的承诺。就在不久前,中共领导人不是还在重审几个“不搞”吗?
要问中国离宪政民主还有多远,我的回答是:说远也远——因为中国在错误的道路上,沿着现在这条路走下去,只会离宪政民主越来越远;说近也近——拐个弯就到了。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关键字搜索:
- 从两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