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27号发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白皮书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今后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在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的国务院新闻办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信春鹰表示,中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民主”一词在信春鹰的介绍中,在白皮书的文本中,使用频率都不算低。

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的李和平律师表示,中国的立法工作应当以实现民主宪政为指归,除了推进民主立法而外,全国人大的当务之急是批准政府已经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我们大家很多人讲了中国要实行法治,实行民主宪政,我觉得这也是中国公民的一个共识。每一个法律人都希望中国真正的依法办事,真正的实现法治。这里面要说的事情,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但是提纲挈领的一点并且是现存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已经签署了。就差全国人大批准了。那么这个公约体现了人类文明的一种基础性成果,这个成果我想中国真的想承接世界政治文明包括法治文明的一些优秀成果,那么把中国国际公约批准了并且贯彻了,我觉得中国的法治就会向前一大步。”

李和平表示,中国的立法工作颇有成绩,中国的法律条律已经比较完备,但是中国缺少的是法治精神和法治环境;公权力领域的“法无授权即禁止”、公民权力领域的“法无禁止即自由”这一法学界的共识在中国还没有得到普遍认同:

“中国从立法上来讲,各个领域、各个层面这个法律说真的已经相当完美了。这种法律体制已经建成,我是赞同的。但是有这样一点,在法治精神,在基础性制度方面它往往和法治的国家基本原则还是有很大的距离的。例如司法独立它现在就做不到。我们学法律的有一句话对于公权力来讲就是说法无诉权即禁止;对于公民个人来讲,法我禁止即自由。这两个原则在中国还并不是大家都认可的。”

北京公信律师事务所的李敦勇律师也表示,中国的立法工作进步不小,中国的主要问题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力:

“在民法上中国进步很大。它最大的问题是在落实上。它讲得很好,但真正落实的话就很难。最近不是在搞人大代表的选举。很多人根据法律就自动报名,以自由者的身份去进行竞选。只要搞这种竞选活动都会受到打压。在行政诉讼法里规定的几种情况,一旦有这种情况,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行政诉讼。但是真正在实际中碰到这种情况你去起诉,它根本不理。按法律明文规定,你即时不立案的话,也要取一个相应的手续。它连相应的手续都不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表示,今后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领域的立法。李敦勇律师表示,中国环保立法的主要障碍是地方上GDP挂帅的观念:

“很多地方为了增加GDP,把一些污染企业都拿到它那里去。如果对这些企业进行抽查的话,那地方的GDP就上不去。所以地方政府会反对的。它得优先发展GDP,把GDP看得很高。发展GDP的话,它会牺牲环境。”

李和平律师希望在加强环保立法的同时,放宽对非政府组织的政策,发挥公民保护家园的积极性:

“要放开NGO,使民间自由成立NGO。让公民有组织的去关注他们自己的家园。他们有权力所面对自己的家园所面临的问题,将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他们的意见,这样比任何的直接的立法要强很多很多。”

李和平律师表示,他同意白皮书所说:中国要继承自己的法制文化传统的优秀成分、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他说,现在在台湾运行的法统是行之有效的,是值得中国大陆借鉴、汲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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