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的人们啊!最好别进监狱!
监狱里的黑社会

我吃了一顿“肉馅饺子”

我是在“抓纲治国”的年代被押解到监狱的——反革命罪,无期徒刑。

此前,已有过几年看守所的经历,对囚徒生活并不陌生了,也悉熟谙通些必须恪守的规矩。但监狱和看守所毕竟不同,在看守所里,只是一间斗室,囚徒们一天24小时朝夕厮守,惹不起,也躲不起。所以牢头叫“刚下火车的”(对新来的犯人的称谓)去抱便桶,你来不得半点犹豫,否则一通窝心拳脚会叫你找不着北。监狱的空间大了,况且要劳动,因此也有了表现机会,犯人可以凭借技能,捞些实惠。总之,转入监狱,我的心态还不错。尽管,以前读古书,也知晓“杀威棒”之类,但毕竟是耳听为虚。况且,新中国监狱,这些古老的陈俗还有吗?然而,我刚入监就尝到了一顿“肉馅饺子”。

那是1978年11月19日下午,我被送到了黑龙江省新肇监狱入监队。在黑铁门外,押解我的干警办完递解手续,我就由一名身穿囚服、戴着杂工袖标的老年犯人引导走进了黑铁门里。这个老年犯领着我,把我送进一个小院:砖墙,砖墙上面还有一道铁丝网,院门的大牌子上写着 “新肇监狱入监队”。我以为这里由警员干部监管,岂料竟连一个穿警装的也没有,登记的、管事的、看门的、守院的,全是清一色戴着白袖标的犯人。

入得门去,两位横眉立目的犯人一声厉喝,炸雷般在头上震响:“把衣服全脱掉!”我不由得心里一哆嗦。身在禁地,由不得自己,只好遵令一件件脱衣服,直到仅剩下条内裤,做人最起码的廉耻心使我停了下来。不料,背后的大汉一钥匙链便打掉了我所有的自尊,他一扬手,便在我的脊背上抽出了一道血痕。“他妈的,都是老爷们儿,你还怕强奸你吗?快脱光!”我只好把仅有的一块遮羞布也扒去。“走,去褪一褪煞气。”大汉又是一链子。

我被驱赶到一间浴室。浴池里已经放满了水,紫红紫红的,像是血水,没有点胆量,还真的不敢入这个池子;其实这是放了高锰酸钾的缘故。我知道,每名新犯人进监必经这一道,是为了全身消毒,防止传染疾病,于是便毫不犹豫就跳进池子。大汉咧嘴说了句:“他妈的,你小子还挺麻溜的,好像你不是头一回来。”我知道冒充“二进宫”的好处,便哄骗他说:“哼!不瞒您说,这地方我是常客了。监狱是我家、窝头是我妈,不常回家看看,我还真有点怪想的哪。”这一招果然很灵,我再出浴室时,那一钥匙链便免了。

回到原处,我的旧衣服已经被打好包了,挂着一个写着我名字的小木牌,而另一套崭新的囚服已经为我准备好了。管理员递给我一张保留物品登记单,让我签字,但是上面只登记了我的衣服,我的其它物品都没有登。我犹豫了一下,后面的犯人催促道:“还愣着干啥,还不走哇!”我说:“还有东西没给我呢!许多食品,还有饺子……”(押解我的干警对我很好,临入监时给我买了好多食品。)

“想吃饺子?”登记桌后面的一个犯人,显然是头儿,朝几个彪形大汉挤挤眼说:“好哇,那就给他吃一顿肉馅饺子吧。”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我被领进另一间光线很暗的空屋子,刚一进屋,后面一个粘蹄,就把我撂倒了,另几个犯人把我用绳索捆了,吊了起来,又娴熟地把一个头套套在我的脑袋上。这是一个特制的头套,是用厚厚的棉絮做的,戴上它,眼睛便被蒙住了,头部和脸部也被有效地“保护”起来。我还来不及辩白,便成了个拳击靶子,被他们“逛起了花园”,像个吊在半空中的沙袋,被击打得在空中摇摆。他们显然都戴着特制的拳套,我虽疼痛不已,却又没伤着筋骨。头套捂在脸上,我喊也喊不出来,我领略了一顿“肉馅饺子”。

大约有十多分钟,我被放下来,摘掉了头套,那个发令的头儿进了屋,歪头问我:“怎么样?还想吃饺子吗?”我只好说: “不,我不想吃了。”“你还有什么东西没给你登记吗?”我说:“没……没有了,您登记得很仔细。”“对了嘛,早这样乖,谁还能难为你。”他朝手下的呶呶嘴说:“把那两包饺子给他带进去吧,算是对他的奖励。”就这样,我过了入监登记这一关,带着一身伤痕和两包饺子被送进了入监队,而我的罐头、水果等许多食品则被洗劫了。
我成了诬陷、造谣的罪魁祸首

入监队每天晚上都有个节目:挂马桶蹶着,就是把装着大半桶屎尿的橡皮桶挂在你脖子上,还得弯腰蹶着,那气味熏得人呕心吐肺。受罚的都是“刚下火车的”。在看守所,只有抱马桶,可到了监狱,连这也“升格”了。新犯人受过一次这种惩罚,下次真的就不敢有一点点的犯葛了。

我对入监队的这些黑事看不过,就与几位新犯悄悄串联,得知他们和我入监的遭遇大致相同,都受到了洗劫、殴打、虐待等等。“二政府”(也就是戴着白袖标的杂工犯)有如黑社会,我是初生牛犊有股虎劲,对“二政府”深恶痛绝。我问几位新犯:“怎么不想法报告给政府?”年长的犯人说:“政府,你见得到吗?你看,有组长,组长上有大组长,上面还有看门杂工,大杂工,想见政府干部,这些关卡哪一道能迈过去?我来了快两个月了,只见过金管教几次,他每次来都是前呼后拥,新犯想见政府干部,这比登天还难!谁敢冒这份险啊?”我说:“我不信,杂工还能大过政府?只要你们敢作证,我有办法见到政府。”

我豁出去了。一次典狱长巡视时,我斗胆喊了一句:“报告政府,新入监犯庄晓斌有重要事情要向政府汇报!”我这一声喊,像颗炸弹。本来,政府干部巡视,全体犯人都得低头肃立,我斗胆一喊,不但犯人惊愕了,连典狱长等干部也惊震了,整个入监队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典狱长问身边的金管教:“这个犯人是怎么回事?”金管教随口说道:“他是个精神病。”一句话巧妙地搪塞了过去。典狱长没有理睬我,在干部前呼后拥下走了。

事后,金管教把我找到办公室,询问我怎么回事。我如实地反映了杂工犯洗劫、虐待新入监犯人的大量事实,金管教认真地做了记录。我以为这下子可以铲除这里的黑社会了,未料想,这次我斗胆抗争的结局是我的彻底失败。

第二天,金管教专门到入监队调查,可没想到的是,几乎所有的犯人都不肯为我作证,反而揭发了我,我成了诬陷、造谣的罪魁祸首。这下我可惨了,有的犯人揭发我议论说“毛主席犯了严重错误”、“刘少奇肯定要平反了”等等。在那个年月,这可是大逆不道的罪过。我被一连批斗了几天,金管教又一次来到监舍,宣布了对我进行严管反省。我被加戴了镣铐,由两名新犯日夜监视我的行动,伙食也被减量,只有大半犯人的一半。每日吃完饭,我必须要五心朝上(一种佛教坐姿),盘腿端坐在铺位上,连伸一伸脚都不许可,稍有违犯,便要蹶着挂马桶。田姓大杂犯人在批斗我的大会上洋洋得意地说:“有胆量诬陷我,不怕死吗?判了无期,还恶毒攻击,我看你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当时,新犯们都以为我注定要被加刑严惩了。1979年的春节,别的犯人都享受5天假期,而我却仍被严管。在新肇监狱入监队集训了3个月,我被严管反省了73天,直到集训结束的前一天才解除。之后,我分配到革志监狱,而且在我的档案上,还加了一条“思想反动”。初到革志监狱,在犯人大会上,管理干部宣布:“这次新来的犯人中有个叫庄晓斌的,在集训队还不老实、大放厥词。”
丛林法则:多兽性,少人性

到了革志监狱之后,我变得乖巧了,再也不犯傻和“二政府”作对了。

革志监狱的大杂役叫宣鼓,这是一个权力极大的角色,管辖一个大队,一百多名犯人,学习、生活、纪律、清点人数、发放生活物品都由他总管。与新肇监狱一样,他手下也有一批嫡系,像纪检员、站道子的、各组长等,基本上清一色都是他的铁哥们儿。我所在的八大队的宣鼓是齐齐哈尔人,因此齐市帮在八大队是一股根深蒂固不可动摇的黑势力。

在有人群的地方,乡音乡情是一种最传统的纽带,最能产生凝聚力,进而结成乡党,即或是监狱也是如此。在革志监狱,就有哈市帮、齐市帮等,均是以地域划分的帮派势力。除了乡党之外,拜把子、磕头、喝血酒,也是普遍的结盟方式,几乎监狱的每个角落都是这些势力统治着。这些虽不公开,却也是公开的秘密,犯人们心照不宣,政府干部也姑妄任之。

但是,各帮派争夺地盘的事时有发生。监狱规定,晚9点,干部必须全部撤离监舍。因此入夜后,悄静下来的监舍便是犯人的一统天下了。我们八大队监舍旁边是犯人卫生院前的一片空地,其是各乡党间的比武擂台。有时候,9点过后,有芥蒂的两派便把帮众拉出来,在这片空场上较量。这种较量绝对有秩序、有规矩:一是绝对公平。不论对方人有多少,必须单打独斗,而且赤手空拳。一个打败了,才能再有人顶替。二是有节制。角斗时拳打脚踢,你死我活,一声喊停,纵然有天大的宿怨,也必须罢手。一次决不出胜负,下次再战,绝不破坏规矩。两派打得鼻青脸肿,停战了却可以心平气和地在一个盆里洗脸,甚至两对手还可以同照一面镜子,看一看脸上的打斗痕迹。

凭借这种比武方式,谁的拳头硬,谁就是天王老子。得胜者可以颐指气使,失败者必须心悦诚服、再不敢滋事。在革志监狱,扬威立万的大多是这样的主儿。

人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适应环境,受到的磨难多了,自然就会增强耐力。到革志监狱以后,我见到当犯人头目有许多好处,便也想削尖脑袋,想在监狱里混上一官半职。

揣摩现实,审时度势,我觉得要想钻营上去,不但要取悦政府,而且要取悦“二政府”。为此,我也向一些老犯人求教。一位入狱近廿年的老历反告诉我,要想在监狱里混成个人模狗样,要凭靠三点:第一要有钢。有挨打的耐力,皮鞭沾凉水,铁的杠子,木的棒子也撬不开你紧咬的嘴唇。第二要有魄。敢打敢斗不怕死,也就是练胆,不论对谁都有揭竿而起、一决雌雄的勇气。第三要有转。头脑要转数高,遇事机灵,脑袋壳像启动的马达一样一分钟转上个千转百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另外,这还不是急功近利的事,还要熬。初来乍到的,不要锋芒毕露,要一点点地熬上去。“刚下火车的”,用这位老历反的话说:“你是龙得先盘着,是虎得先卧着,王八拉车,规规矩矩!否则,出头的椽子先烂,没有点根基就想立棍,非把你这根棍撅了不行。”最后,这位老历反言之凿凿地对我说:“你见过狼吗?”我摇摇头。他又问:“你知道在狼群是怎样才能存活吗?”我迷惑地盯着他看。这位老历反咬牙切齿地说:“你想在狼群里存活,你首先应该学会撕咬。必须露着尖牙,扬起利爪,而且眼睛还要放着绿光,你自己首先要变成一头毫无人性的狼。不学会这样,你只能被狼吃掉!”

听了这位老历反的话,我心里一阵痉挛,环顾左右,真有一种步入了狼窟的悚然。然而,既然涉身其间,就不得不绞尽脑汁,战战兢兢地去和狼周旋。监狱里,食物的匮乏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偶尔有家属来接见,带来一些便弥足珍贵。但是,监狱里来的食品却不可以独享,不喂饱了身边的恶狼,你就想独吞,可要遭殃了。“刚下火车的”犯人,家属来得勤,送来的食品也多,但每次收到家里送来的食品,首先你得先分送大半给监内的人,像大杂工、站道子的、组长等,如果不供奉,你就要吃点苦头了。用监内的行话说,这叫:“不开事”。往往是,“不开事”的犯人在当天就得承受诸如“逛花园”之类的待遇,如我在集训队时那样。

在监狱,另一种掠夺的方法就是赌博。这侵袭中华民族几千年的陋习,在监狱里也没绝迹,而且花样翻新,成了一种弱肉强食的方式。
每晚9点以后,政府干部撤离了,后监舍杂工的小单间里,便开设了赌局。参加者除了有头有脸的大犯人之外,就是当日接见家属、收到了家属食品的新犯。当然,拉这些新犯入局,只是一种巧取豪夺的手段罢了。这些人去了是有输没赢,但又不敢不去;如果胆敢不去,麻烦就大了。有“挂马桶”的威慑,谁还敢不招之即来、来之必败呢?

监狱里大都是社会渣滓,那位老历反的话不错;在监狱里,良知、道义这类的词语是不能用的;反之,信口雌黄、指鹿为马、黑白颠倒、众口铄金、诬陷诽谤、相互撕咬则是惯技。到了革志监狱以后,我才悟到,我以前的那种初生牛犊的虎劲是多么地天真可笑。监狱不是宾馆,弱肉强食本来就是生物进化的固有法则,多兽性、少人性就是监狱的准则。

削尖脑袋,我终于也成了一头狼

有了贴切的感悟,再行动起来就自如了。我隐藏锋芒,对监内的事情漠然置之,与有棱有角的头狼、狠狼称兄道弟,有时还要违心地奉承几句。我知道,像我初来乍到的,首先得表现得不偏不倚,对两派都不可表现得过从亲密。最关键的一条是嘴要有遮拦,眼要有深浅,不该说的绝不出口,不该看的绝不窥测。凡是政府干部来做调查,最好是装聋作哑。有了这种以屈求伸的韬晦之计,不到3个月,我便得到了宣鼓的赏识。我出色的朗读能力得到用场,我成了读报员;很快又成为大队版报组成员,还顺理成章地成了学习组长。宣鼓再给犯人发放生活物品时,我也享受到了组长级的待遇。

八大队是铸钢大队,我的工种是炉前工,炉长是宣鼓的铁哥们儿,负责生产指挥,也算是举足轻重的犯人头儿。我刻苦地钻研炼钢技术,目标就是取而代之。这种机会终于被我等来了。

那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炉长一连出了几次产品质量事故。我恰到好处地大显身手,挽救了一炉即要报废的钢,获得了政府干部的赏识。但在政府决定提升我为炉长的时候,我还必须得做出姿态。政府干部在大会宣布我担任炉长,将原炉长关押小号反省,我当众表示了不能接受这个职务,为的是避开帮派众起攻之,同时也是委婉地向政府表示自己的难言之隐。在政府干部单独找我谈话时,我说出了自己的担心和恐惧。这种策略很成功,我不仅获得政府的信任,也蒙蔽了各头面犯人,我入监不到一年,就得到了炉长的职位。

有了这个位置,我便开始了更大的谋划,我要彻底扳倒八大队的黑社会势力。我利用能自由地接触政府干部的条件,将犯人头目敲诈勒索的事向政府干部汇报了。那位曾点化过我的老历反也将一份记载犯人头目劣迹的记录本给我,说:“现在是时机了,你要除恶务尽,千万不能给这帮家伙以反扑的时机。”大量确凿的事实,使政府干部震惊了。一声令下,这位大头目被关押了小号反省,由我组织犯人们对他进行揭发检举。

树倒猢狲散,大头目倒了,下面的犯人也开始反戈一击。所谓的江湖义气靠不住,唯利是图才是罪犯最赤裸的本质,他的一些铁哥们儿也落井下石。这位在八大队作威作福,不可一世的家伙终于受到了严惩,被加刑一年,调到副业队去了。

从此,我取而代之,成了八大队的宣鼓、积委会主任。尽管,我并不想成为作威作福的牢头狱霸,但客观现实注定了你的位置。监狱就是监狱,你不与那些凶残、强悍的刑事犯称兄道弟,就无法驾驭他们;你不笼络、培植自己的嫡系,你就无法巩固自己的地位,而被别人取而代之。

监狱就是个大染缸,好人进了监狱也注定要熏染一身匪气。我入监十余年间也先后与十余名犯人拜过把子;不如此,我真不敢想像,这十余年的牢狱生活,我是否能熬得过来。尽管,我清楚地知道,江湖义气是一种扼杀良知的麻醉剂,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清醒地认识到,我和我滴血为盟的把兄弟并不是同路人,但没有这种权宜之计,我不把自己先装扮成一头凶狠的狼,也许早就被像恶狼一样的凶徒吃掉了。

监狱里的黑社会势力是客观存在的,这是我们社会的痼疾,正像人吃五谷杂粮,不免会生病一样。我出监之后和我结拜的把兄弟再没有了联系。有时候我在想,我其实很卑鄙,利益驱使,与虎狼为伍时我并没有觉得可耻。今天,把自己的疮疤撕裂开来,我抚摸着心灵上的伤痛和已经苏醒了的良知,只是想说一句用苦楚换来的真话:“善良的人们啊!最好别进监狱!”

庄晓斌2011年3月25日写于法国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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