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的丑恶手段至今仍然存在
沉滓泛起的“公审”和“大批斗”
对于在土改、镇反,以及文革期间流行的“大批斗”、游街示众和公审大会,我只能从一些书籍、影视作品以及长辈们的谈话中有一点肤浅的了解,没有切身体会;而对文革后期和83年严打的公审大会倒是亲身经历过,但当时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隐隐记得,70年代那会儿好像每年都有公审大会,由于年龄的关系我更多的是新奇,而比我们年龄大一些的人,胆子大一点的会事先到刑场去看枪毙人。随后,在我们这些小男孩儿中就开始传播关于枪毙人时的各种描述,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总是要津津乐道几天。随年龄增长,到83年严打的时候就开始有些看法了,不过对严打本身并没不同意见,只是觉得扩大化不好。现在回想起来感觉很惭愧,那时没有人权概念,不懂得这种公审是不人道的,当然也有对罪犯的憎恶。
记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听到说,以后不搞公审大会了,全国都不再搞了;后来又听说,不再使用“嫌疑犯”的称呼而改为“犯罪嫌疑人”了,而且他们也能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了;再后来,也就是前些年,听说要实行给嫌疑人戴头套的制度,以保证他们在押送、审判的过程中的尊严。说实话,我由衷地感到这些都是说明中国在进步,并天真的以为随着人权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这种丑恶的公审大会不会再出现了。——无论是因为人们的人权观念越来越强,还是这种公审大会是文革的一种丑恶现象,乃至是文革的象征,它都不会再出现了。
近些年,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是太乐观了,——批斗、公审大会和游街示众的沉滓又泛起了,只不过不叫“公审”而是改了一个说法,叫“公捕公判”了。好像是2005年还是06年就又听说有地方搞公捕公判大会了。随后的这几年,许多地方都有相关报道,而且越来越多了,开始是小县城,现在大城市也纷纷在搞了。
如果说,对于那些严重犯罪的刑事案件,用公捕公判的方式还有一点点震慑作用的正面意义话,那么,对于按照政府给予的合法手段——上访——来维护自身的权利的公民,也采用这种方式,那就是比文革还“文革”。也许文革时被批斗、被公审的那些人,不管是否被冤枉,至少表面还是“有罪”的。而现在则发展到直接对公民的合法权利进行大批斗了。
昨天,看到一则发自8月19日的报道《进京上访渭南一农妇被开万人批斗大会》,说:“2010年3月5日,富平县县长、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等主要领导出席为段定梅和另一个农民在富平县人民政府广场召开了万人批斗大会。原因是段定梅进京上访。”(中国报道陕西讯记者宋金金邓丽平)感到愤慨和忧虑。
我想,对段定梅的大批斗,标示着对上访者的打压已从半公开的“截访”到公开的“镇压”。而这种肆无忌惮,也越来越体现出公权力的流氓化。如果说,“挑起群众斗群众”是典型的文革方式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担忧文革会重来呢?
也许有人会说“文革从来没有真正结束”,这话可能有很深刻的寓意,但我觉在表面上它并不客观,因为我们确实结束了文革,并也想彻底的告别它。对此,我赞成朱学勤的一个说法(他涉嫌抄袭的事,并不表明他的观点都是不对的),他说:“文革是以‘文革’的方式结束的”。我想,这种文革方式意味着批判和控诉,而不是反省和认识,并且人们是试图用遗忘而不是记忆来告别文革。
我认为,一个民族以什么方式面对自己民族的苦难,决定了她是否能告别苦难。——只有反思、认识并记忆,才能真正地告别苦难。我想,鸦片战争和文革是我们民族近现代的两大的苦难,但同时也是留给我们反思、认识和记忆的珍贵宝藏。遗憾的是,过去我们从鸦片战争中找到了“外族掠夺”的借口,今天我们又想遗忘文革。如果,我们仅想遗忘,或者从中找寻苦难的借口而不是它的根源,那么,苦难仍会卷土重来。——沉滓泛起的“公捕公判”和“大批斗”,又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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