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中国特色”?
直以来,我对一个颇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很不理解,这个让我愁肠百结的概念就是“中国特色”这个词汇。从表面意义看,该词意思非常明确,而且也毫无争议——不仅中国,哪个国家没有一点属于自己的“特色”?但是,这个“特色”现象在我们的国家表现的特别强烈,“中国特色”也是在诸民族中数我们喊得最响亮。这就不由得让人深思其中的缘故——老实说——若是总拿中国特色作为挡箭牌,干一些不符合人类发展规律的事情,这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做就做罢,又何必如此大声嚷嚷呢?
我想表达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事物固然存在,但若把它作为一个挡箭牌或藉口,为错误辩护,为不公平掩盖,为落后遮羞,这绝不是什么好的“特色”!
具有“中国特色”,而又具有以上特点的事实很多,试列举几项:
中国特色之一:领导们热衷开会,但又开不出什么东西
各国都有会,有人的地方就有会议。但中国的“开会”是与众不同的,尤其是领导开会。在国外,开会,是为了寻找问题、解决问题而进行的讨论和决断,而在中国,开会常常并不谈问题和争论,争论是在会议之外和酒桌上解决的,在私下里大家已经“疏通”好了,甚至“交易”好了,于是开个大会,作几个现成的“报告”,大家表个态,结束。于是,就开了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中国几乎所有的大会,永远是胜利的。永远是没有争议的,一开大会就是“举手表决”,所以总是“一致通过”。这表面上是和谐,实则上是面子思想和专制压制造成的。因为可以“因言获罪”,所以我们被迫说假话,不然就家破人亡!
中国特色之二:人权就等于生存权
前几十年,我们是不承认这世界上还有人权这个“东东”的,认为它只是西方资产阶级的一个口号,它不仅“抽象”而且“虚假”。这几年,我们逐步承认了世界上确实有人权这样的东西,但我们的特色在于我们认为人权首要的就是生存权。
表面看,这好像很符合常识:活命最要紧,生存都没有保障,还谈什么人权?其实,这是一个误解:所谓人权,首先不是指生存的权利,生存的权利不需要条约确认,它是自然而然的东西,而政治权利,这权利人人都应当享受,而且极容易受到侵犯,所以才特意提出来。
中国特色之三:买房子买不到土地所有权。
按照法律的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它并不是农民私有的,城市的土地,也不归任何人所有,只归国家所有。而中国的各级政府,都有一笔永远收不完的钱,这就是土地的使用费。
中国特色之四:官员和商人之间关系最亲密。
要想富,靠政府。商人想要赚更多的钱,在中国只能和官员形成联盟才行;官员要想飞黄腾达,首先要会“招商”!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优秀的官员,表现之一就是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商人,至少能团结住商人。双方互通有无,各得其所,其乐融融。
中国特色之五:绝对的领袖崇拜。
这种领袖崇拜,不仅是全国,而且在大大小小的单位里,都出现了。到处都是“第一把手说了算”!独裁!专横!不可一世!这种现象,可能是中国数千年的专制制度,沉淀下来的。中国人对领袖的爱,对领袖的感恩戴德,有时到了令人作呕的地步。
中国人是不能骂领导的,尤其是国家领导人。有个故事说:如果美国有一个关在监狱的人,在铁窗后大骂总统,说他是混蛋,是狗娘养的,那些看监狱的人,根本不会理睬他。而如果这个犯人忽然歌颂总统是“大救星”,是“伟大领袖”,那么,监狱的工作人员就会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去,要看看他的神经是不是有问题了。
中国特色之六:落后的民俗多多。
并非所有流传下来的民俗都是精华,该废除就要废除。但中国人最爱旧,最怕改变什么。比如愈演愈烈的娶媳妇要高额的彩礼、一定要买房子才肯结婚等等礼节,大家都觉得很落后,也造成了多少不幸,可就是改不了,还谓之“国粹”。
当然所谓的“中国特色”还有很多,读者随意就能列举很多,我记得有一个人说过这样的话:凡是被冠以中国特色的东西,要么是根本没有什么特色,要么就是落后和错误的特色,这话虽然有点绝对,但我以为这恰恰道出了”中国特色“的特色!
这样的“中国特色”以后不要也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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