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涉嫌刑讯逼供案重审仍维持原判遭质疑(图)


中国齐鲁法制网发表搜狐刊登的河大案发绘图

9月9号凌晨,曾经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河北“王朝案”在保定市北市区法院重审宣判,维持了此前该案的二审判决,以入室抢劫罪判处王朝有期徒刑13年。对此,一直坚持王朝无罪的其母亲杨惠贤则表示,“一定要上诉”。《南方都市报》今天 (9月10号) 的报道回顾说,2006年8月11号,保定市北市区华电生活小区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案,经三个月的侦察,警方锁定石家庄人王朝是此案的疑犯;07年12月,北市区法院一审认定王朝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对此,王朝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仍维持了原判;王朝连续三次申诉后,经河北省高院提审,发现本案有14处疑点,其中甚至包括了“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这样的惊天“瑕疵”;去年11月,该案被河北省高院发回重审。与此同时,今年3月份以来,陆续有媒体报道此案,并质疑办案机关的一些瑕疵,特别是被告人王朝还自称,曾经遭到“我爸是李刚”事件中那位大名鼎鼎的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的刑讯逼供和“栽赃陷害”,由此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

报道又说,纵观此次庭审,控方虽然承认,“此前所取的证据中,存在36处瑕疵”,但却仍然坚持认为这些“瑕疵并不能掩盖证据的真实性”,并在此基础上维持了本案的二审原判,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尽管辩方的证据显示,有多名证人都能证明,被告人王朝事发当时并不在案发城市,但在相同证人为警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却出现了与此截然相反的证言,而后者均被法院采信。这样的司法现象在中国并不鲜见,控辩双方的不对等地位几乎贯穿整个刑事司法程序的始终,挥之不去。

在《新京报》的报道中,本案证人则表示,警方的取证带有“诱导性”,是经由“巧妙的提问和组合”才得到与辩方相反的证人证言。而在今年5月央视的《今日说法》节目中,证人更是欲言又止,即便是出现这样截然相反的两份证言,即便是警方取证在后的情况下,证人也并未否认此前为辩方作证内容的真实性。就是这样不仅证明效力有限,而且涉嫌非法采集的几份证据,竟然成为最终定案的关键。当然,还有在被害人报案材料中曾清晰描述过的持枪抢劫细节,但几年过去了,至今甚至还处于既找不到枪、又寻不到弹痕的无法认定的状态……。

另据披露,王朝案曾经的主审法官曹云廷,在两次庭审之后己经相信王朝无罪的观点,但就在法院准备深入调查本案疑点之时,该案的主审法官却突然发生变动,曹云廷不再参与此案。对此,文章分析认为,案件被省高院因疑点重重而发回重审,涉事地方公检法部门定然压力备增,而一旦案件被翻过来,则意味着不止一个办案人员要为此承担责任—— 这就是众多案件即便事实清楚、足以翻案但却依旧阻力重重的主要原因。不独王朝案,同样发生在河北、同样轰动一时的聂树斌杀人案,在真凶落网六年之后,冤死的聂树斌至今却依然无法求得那个哪怕迟来的公正,症结所在,实际上一目了然。

文章最后强调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这份“看得见”,不仅是对程序的要求,也是对实体正义的考验。司法部门必须通过充分而公开的说理,来消除外界对于本案的所有疑虑,因此,王朝案,包括之前的聂树斌案,对于河北司法系统来说,无疑将是一次艰难的大考。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