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大火连连 “烧”了总经理(组图)
8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突然发生火灾
事故高发,大连石化人久经考验“临危不乱”
【看中国记者金晓刚综合报导】中石油大连石化继8月29日火灾事故后,已是13个月以来的第四次“着火”。大连石化官方30日称免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引发外界议论。
13个月4次火灾 中石油总经理被免职
据财经网报道,8月26日,在中石油发布半年业绩报告中,蒋凡被宣布不再担任中石油上市公司董事,公告并未给出相关理由。而在报告发布后的第三天,即8月29日,大连石化再次发生火灾。
中石油8月30日决定,免去大连石化公司总经理蒋凡职务。成立事故调查组进驻大连石化,在安监总局指导下,调查8-29火灾事故。
据媒体报导,8月29日上午,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储油罐发生火灾。大连市委宣传部称,起火点是中石油大连石化7厂,位于甘井子区,是一个储油罐,内有800吨柴油。
实际上,此次事故已是一年多来中石油大连石化第四次“着火”。今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常减压蒸馏装置因换热器泄漏发生着火。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码头油库输油管线爆裂引发爆炸,引燃103号罐体起火,部分原油泄漏入海,引起一定程度的海域污染。同年10月24日,103号罐再次发生火情。
前三次事故不仅没人受罚,反而有人受表彰
而在前三次事故中,不仅没有任何责任人受到处罚,反而有人因抢险有功而受表彰。
例如,2010年7月16日的起火事故造成1500吨原油入海,成为中国海上溢油事故之最。经2380名消防员工奋战15小时,大火才被最终扑灭,国家安监总局后来成立了调查组,但迄今事故距离发生已满周岁,却仍无最终调查结论。此后发生的两次事故,虽也见诸报端并引起轩然大波,但最终也都不了了之。
国际经济时报1日刊文指,去年“7•16”火灾过后不到一个月,在赔偿未定、处罚未明的情况下,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却大张旗鼓地召开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本该承担事故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竟成为了功臣,立功受奖。当时就有评论称,这种把“丧事当喜事来办”的做法不仅掩盖了责任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接下来的三场火灾埋下了隐患。
经济利益大于一切
显然此次总经理蒋凡虽被免职,但还远远不能平息外界批评。四川新闻网署名王国信的作者为文评论:中石油的问题,表面上指向的是一个安全问题,也或许是管理问题,但背后的问题,却绝对不仅限于此。失火事故,接连发生,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可能还是来自公权力“护短”所带来的人祸。
文章指,在“7.16”爆炸漏油事故发生之后,中石油和当地政府不仅未对污染损害赔偿做出任何表态,反倒阻止遭受损失的水产企业和养殖户到法院起诉。吊诡表现的理由是中石油与大连市政府达成“投资抵赔偿”的默契。据报导,中石油承诺的项目上马后产值预计将占到大连市GDP的1/3。经济利益大于一切,这才是关键所在。
每个人都躺在“火药桶”上
国务院调查组资料显示,大连沿海各个原油罐区实际储存的油品总计700多万吨,当地有人尝言,如果火势蔓延,整个大连将在火灾里燃烧5年,而一旦液体码头失火,仅剧毒就有可能导致上百万人死于非命。为了GDP,大连市和中石油大连进行了一场“交易”,筹码是整个大连的安危,何其重矣!
文章呼吁,应该担心的并不仅仅是生活在大连的人们。国家环保总局曾通报称,总投资近10152亿元的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专案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中国的化工石化行业存在着严重的布局性环境风险。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是,你我其实都躺在一个“火药桶”上面,“谁也不是看客,我们都是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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