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收紧信息发放 新闻自由岌岌可危(图)


香港消防处将收紧信息发放(香港消防处网页)

继警方之后,香港消防处亦逐步把调动车辆出勤救灾救人的通讯系统转为数码制式,令新闻界日后可以获取有关公众利益的突发新闻信息,绝大部分将受到执法部门控制,香港记者协会发表声明,指有关做法将严重影响市民知情权,学者指港府不断收窄新闻信息的发放,已敲响打压新闻自由的警钟。

据香港记协了解,消防处最迟十月会全面更改制式,有消防处员工向记协披露,七月收到上级通知,更换制式后,只会向新闻处发布火警的数据,但不包括报案时间、火警街道、屋邨名称、有没有人受伤等资料。若此,记协忧虑,日后传媒根本没有可能第一时间到案发现场报道,严重削弱新闻自由和市民知情权。

事实上,消防最近在一宗把一个住宅单位间隔为多个小单位的“劏房”火警在收到信息后近一小时才发放信息,日后传媒可能连质疑消防为何如此迟发放信息也不能,遑论揭露“劏房”问题而迫令消防处加强巡查,并引起社会讨论解决之道。

香港传媒过往可透过听取警方和消防的通讯而赶往突发事故现场采访,2004年起,警方率先把通讯系统由模拟制式转为数码制式,令传媒无法自行听取,须倚靠警方筛选后透过政府新闻处发放的采访通知,记协研究显示,警方2009年下半年每天平均只发布2.7宗突发事件消息,占每日纪录罪案的1.27%,远远低于警方当初的承诺,并且往往不发放严重罪案或与执法部门相关的信息。研究引起社会哗然,警方其后轻微改善,但拒绝放弃等同为传媒“选新闻”的做法。

记协与消防处商讨大半年后,该处仍拒绝应记协要求,在删除求助人的个人资料后把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发放予传媒,认为会影响个人私隐。即使记协要求处方改为发放消防车或救护车的出勤资料,处方仍以私隐为挡箭牌拒绝。

记协更引述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回应指出,发放消防车及救护车出勤的地点、街道门牌号码及所执行的具体职务给传媒,没有抵触《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反映当局只是以私隐为借口,由新闻源头控制传媒。

上述意见已于8月2日向消防处转达,但该处28日回应传媒查询时仍表示,正在咨询法律意见。

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认为,消防处的做法会延迟传媒报道,削弱其监察当局的能力,有碍社会讨论及向政府施压。他续称,事件亦反映港府各部门正透过不同手法打压新闻自由,已到了敲响警号的程度。他认为,警方和消防处应全面发布突发消息,否则港府须成立独立监察机构以防止权力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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