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数百人欲跳桥自杀的背后(组图)
猫眼看人转贴的新浪读书论坛消息:江西南昌大桥数百人跳桥自杀
【看中国记者甄贞综合报导】据新浪读书论坛5日消息,江西南昌大桥数百人跳桥自杀,据现场标语上显示此次集体自杀事故由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徇私枉法引起,随后,有称知情人士在天涯社区跟贴披露了更多的细节。据悉,关于郭兵徇私枉法在网文“郭兵与章主恩”中早有披露,只因他“后台硬”至今仍得以台上风光。
据新浪读书论坛5日消息:江西南昌大桥数百人跳桥自杀,现场标语上显示此次集体自杀事故由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徇私枉法引起。发贴者“正义斗士”称,一家地产企业7亿资产被郭兵利益集团瓜分的所剩无几,新闻记者为揭露郭兵利益团伙的枉法真相遭陷害无故坐牢数年后导致倾家荡产、300多名民工工资诉讼5年无果,皆因郭兵利益团伙钱权交易、徇私枉法所致的。
据海外媒体大纪元证实,8月4日晚上6点30分左右,江西南昌大桥聚集了数百人准备跳桥自杀。这些民众表示,他们欲以自杀的方式来揭露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为首的利益集团钱权交易、徇私枉法所造成的各种冤案,以此让历史知道中国社会现状的丑恶。事发后,当地政府派出数百特警镇压,驱赶抗议民众,造成多人受伤。
江西高院副院长徇私枉法
有称知情人士在天涯社区披露了更多有关郭兵的细节。他称,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在98年经市政府招商引资,在南昌市站前路19号建设江西标志性建筑“国恩大酒店”,现价值七亿余元。被郭兵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公开对抗法律,恶意制造假案,制造假欠条,违法以超百倍标的查封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房产,导致公司七亿元资产被他掠夺的所剩无几。
关于郭兵徇私枉法在网文“郭兵与章主恩”中早有披露,文中称,郭兵从2003年从吉安法院调到省高院当到副院长,分管执行局,上任后他想到的是如何捞取钱财,毫无法律依据就将国恩大酒店0层和1—2层房产证办给了他人,使国恩大酒店成了空中楼阁,无法经营,造成房产损失和经营损失上亿元。关于国恩大酒店0层和1—2层属南昌新洪的房产,有以下证据:
1、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与南昌百货总公司在2001年2月17日签订了购买该三层楼的补充协议。
2、江西省高院通过半年多时间与多家单位协调下拍卖土地变现还债并发了(2001)赣执字第39—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了三层楼归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所有,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替百货公司还清了1392万元的债务。
3、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正因为在省高院的协调下,买下了该块土地并付了土地款,所以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取得了该大厦房产的“五证”。
4、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研究中心的《法律意见书》,五位中国法律专家签名,明确认定0层和1—2属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所有。任何单位都无权将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房产办给其它人。
5、江西省人大赣人法函[2006]34号和赣人法函[2006]15号和江西省高院的监督意见书都明确指出,法院违法办案,要依法纠正。
6、检察院也下达了检察意见书,明确指出了法院违法办案,要立即纠正。
7、南昌市人民政府、南昌市规划局、设计院、南昌市房管局都明确出具证明,证明有0层的存在,属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房产。
8、在2007年8月7日,省高院也下发(2007)赣执监字第七号《监察意见书》,明确指出了井冈山法院违法办案,纠正了郭兵的违法行为,万万没想到的是,事隔一年后,郭兵指使井冈山法院在房管局不同意办证的情况下,查封房管局的帐户,罚款30万元,带着手铐逼迫房管局一打字员打一份假房产证,不打就抓人,在一小时内办走了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0层和1—2层房产证(没有五证登记、没有买卖档案、没有图纸丈量)掠夺走了我公司8900㎡的房产。就这样郭兵还不知足,又指使持有假房产证的人到法院起诉我公司要付3000万元的租金,郭兵亲自下判决书,现在又查封了我公司几亿元的房产,正准备拍卖我公司所有房产。
此消息引起网友愤怒的同时,另有称知情网友“三戟猫”称:“这个郭兵在江西南昌谁不知道,一是后台硬,二是他和井冈山法院郭泽庆是警校的同学,一唱一和做一些徇私枉法的事,欺压百姓,但无人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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