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50年来的两个重大失误
如果从1861年的洋务运动算起,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到今天实际上已经走了150年,在这150年的时间里,中国的经济曾经多次取得过长足的发展与进步,比如1861年到1894年洋务运动期间,1927年到1937年的黄金十年,还有就是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现在,在这三个黄金发展时间里,中国的经济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其中洋务运动使当时的中国具备了所有当时其它发达的工业化国家所具备的工业制造能力,而1927年到1937年的黄金十年,其经济增长速度超过了8%。
这种发展速度,不管是与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或工业化时期的美国相比,还是与战后的所谓日本经济奇迹或亚洲四小龙的发展相比,一点也不逊色。
但这种经济发展并没有给中国人民带来多少看得见的幸福,相反,这150年来,外患不绝,内争不止,几乎没有停止过动荡、内战,人民忍受了无尽的苦难,很多人死于非命。到今天,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少数非洲部落国家除外)都已经建立了科学的社会制度,实现了民主自由的情况下,中国仍然行走在钢丝绳上,并时时有跌落到动荡深渊的危险。究竟是什么使中国走到今天这种地步,笔者以为,以下两点失误是根本原因:
一、没有充分认识到权力制约与权力更迭方式的重要性
中国人对政治权力的运用,尤其是对如何运用政治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很有研究,但对权力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却认识不足,尤其是对如何驾役或如何制约政治权力从来就没有进行过认真的思考,更没有从政治理论上对国民进行过这样的教育,也没有从国家政治制度及法律制度上进行过认真的设计。
相反,西方国家自古希腊的学者开始就对政治权力滥用的危害有着相当清醒的认识,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各国政治家都对政治权力可能产生的危害都有过非常认真的思考,他们在设计国家制度时都对可能出现的政治集权与独裁作过认真的制度防患,尤其是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对行政、立法、司法权力的运行更是从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上作了缜密的设计,对任何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与危害都作了预防。对权力危害的高度警觉与制度预防,使美国自建国以来,从来就没有因政权更替而出现过动荡。
纵观中国150年的历史,其苦难的根源就在于政治动荡,没有这种动荡就不会有外侵,没有这种动荡就不会有社会经济的破坏,没有这种动荡自然也就不会有内部的自相残杀。而政治动荡的根源一是权力的滥用;二是权力的更迭没有科学的并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规则,即不能和平地完成政权的更替。
当然,仅仅有这种监督也还是远远不够的,权力的制约更加至关重要。这种制约即包括权力体系之间的制约(即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之间的制约),也包括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制约(主要是不同政党之间的制约),从某种程度上说,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制约更加重要。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在野党的力量远远小于执政党,如果在野党的力量没有达到随时可以取代执政党的规模,那这个国家所有有关权力制约的法律与制度都形同虚设。试想,一个三岁小孩,他怎么可能去制约他成年的父亲。
同样,新闻监督也无比重要。政治阴谋、政府腐败、权力交易这些罪恶的东西就如同霉菌,它们只有在阴暗潮湿的地方才能生存,一旦将它们放在阳光下,他们就会被阳光里的紫外线杀死,新闻监督就是令他们害怕的阳光。
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让权力进行定期的有规则的更迭,对于执政者来说会很不舒服,甚至会丧失不少特权与利益,但从长远来说却是对执政者最大的保护。这一点,开明的英国王窒与其它国家不愿意放权的独裁者或集权集团的不同结局就能证明这一点。
洋务运动的领袖们以为只要中国具备了西方那样的工业制造能力,中国就能如西方那样强大;辛亥革命的领袖们以为只要驱除了鞑虏,共和就能当然地建立;而毛泽东和他的农民兄弟们在长达二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想得最多的就是共产主义生活。而对于权力这只怪兽,他们几乎从来就没有进行过认真的观察与研究。当然,不仅仅是他们,直到今天,我们又有多少人认识到把权力关进笼子的重要性呢。
不管是以李鸿章为首的洋务派官员,还是以毛泽东为首的农民革命者,纵观他们的一生,他们从来就没有认识到权力这只猛兽的可怕性,也没有如美国的建国先驱们一样认真考虑过从制度上对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
历经大陆政治失败的以蒋经国为首的国民党人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毅然在台湾实行了民主,使台湾虽然历经多次政党轮替,使台湾虽然表面上政治乱象重重,但实际上却保持了台湾的社会稳定。
新闻监督、政党监督与制约在1982年的宪法中基本是空白,而权力内部之间的制约(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制约)的规定也因党的领导高于一切的思想而徒有虚名。
这种权力监督、制约与更替方式的欠缺必然导致行政权力的膨胀与滥用,而这种权力的膨胀与滥用就必然导致中国诸如政治腐败,城乡、地区、行业巨大的贫富差距,个人发展机会的不平等,自然环境的破坏,公民政治权力与尊严的被侵犯等问题的不断恶化,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不安定。
二、没有充分认识到宗教的重要性
一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法律与制度的保障是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其它诸如思想教育或道德说教就会显得很苍白,但仅仅有法律与制度的保障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任何完备的法律与制度都难免会出现漏洞,再好的法律也需要有人去实施。
在反右运动及文化大革命中,那些当权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视若无物,以至于少数知识分子正当的民主要求,让数以十万计的知识分子成为二十世纪的政治奴隶。同样,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漠视也让上至国家主席、元帅,下至普通百姓的无数人丧失人类最基本的尊严与生命。
所以说,一个文明社会的建立,光有完备的法律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有人的基本政治素质的提高。人的高素质必须来源于人的自我约束能力,即约束个人的不法欲望,尤其是要有自我约束报复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能力。
那么,人的自我约束能力从哪里来呢,一是来自于道德约束,即用道德标准来约束自己。虽然由于文化、制度方面的差异,各个国家有不尽相同的道德标准,但一些基本性的标准,各国还是一样的,比如关爱生命,尊重他人的个人隐私,不以非法途径谋取权力、财富或其它利益,不任意侵犯或剥夺他人的基本权利与尊严等等。
人的自约束能力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宗教信仰,信教的人在其心灵深处确信:上帝(真主或佛主)无处不在,上帝(真主或佛)时时刻刻在注视着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每一个人做的每一件事就逃脱不了他们的眼睛,如果坏事做多了,或坏事做绝了,自己就要遭报应,就要下地狱。
对于一个无神论者来说,上述思想或许很可笑,但对于一个虔诚的信徒来说,上述思想是其思想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份,也是一种很严肃、很正统的东西。上述思想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他的行为,时时刻刻都在制约着他的不法欲望。
历史和现实证明,宗教信仰对个人欲望的制约是建立文明社会最重要的思想工具,即使在美国这样法律高度完善、人民素质普遍较高的国家,如果没有宗教的劝戒与威慑功能,其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是不可想象的。
当今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确立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原则,而且在绝大多数国家,一个不信教的人要进入主流社会是不可能的事。中国的宪法虽然写入了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但无神论依然是中国官方的思想,一个公开承认自己信教的人要进入中国的主流社会是不可能的。中国的主流人群,中国的社会精英是不信教的,也是不敢信教的,除非他们愿意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
中国社会各阶层普遍的道德沦丧,中国官员普遍的腐败,制度的不科学、人的基本素质低当然是主因,但宗教的缺失同样是重要的原因。一个官员,当制度不能触动他的执政特权,当媒体不能监督他的执政过程,当老百姓不能借助在野的政治力量来制约他,当他的腐败行为几乎不会产生法律后果,尤其是当他不害怕自己的罪恶会给他的来生带来报应时,他还有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敢做呢。
没有全民对权力危害的正确认识与高度警觉,不让媒体真正介入对权力的监督,不培养一个成熟而强大的异议群体,不给人民以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国要避免陷入动荡的轮回并进入一个真正的文明社会是不可能的。
(本文略有删节)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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